加拿大檢討雙重國籍法 可能取消雙重國籍

加拿大可能改變容許長居海外的加拿大公民擁有雙重國籍的條例,取消雙重國籍。據《明報》消息,聯邦保守黨高層證實,重新檢討雙重國籍法已被列在哈珀政府秋季議題上,有可能要求定居海外、卻擁有另一個國籍的加拿大人,放棄加拿大國籍。

保守黨黨核心主席(caucus chair)、也是國會公民及移民委員會成員的賈弗(Rahim Jaffer)日前對媒體透露,聯邦政府即將檢討雙重國籍法,他還透露,移民部長蘇伯格(Monte Solberg)會在不久後針對這項修法計畫,對公眾作出說明,且可能「在數週內」有所宣布。

保守黨政府擬修改雙重國籍法,這次難得獲得反對黨自由黨國會議員的支持,在2003年至2005年曾擔任自由黨時代移民部長、多倫多國會議員斯葛羅(Judy Sgro)第一個響應,她說,她在擔任移民部長時,即一直對雙重國籍存疑。

斯葛羅甚至說,住在海外擁有加拿大國籍的公民,不僅可順理成章的領取退休金,在遇到戰爭急難時,還要靠加拿大政府協助撤離,這些好處,很容易被人利用(ripe for exploitation)。

加拿大統計局資料顯示,在加拿大有超過400萬移民(不在加拿大出生的人),同時擁有加拿大及至少另一個國家的國籍,但是,並無統計有多少加拿大出生的公民,後來取得另一個國家國籍的情況。

加拿大在1977年修改公民法,允許加拿大人可同時擁有兩個國家的國籍,30年以來,此一規定並未再修訂。不過,這並不表示國會沒有要修改雙重國籍的聲音,1990年代中期,國會有兩個委員會,曾建議修改公民法,改回單一國籍法,不過未獲當時執政的自由黨政府採納。在1993年國會一個委員會的建議報告說,允許雙重國籍會貶低做為一個加拿大人應有的價值,且建議修法要那些同時擁有其他國家國籍的公民,放棄他們的加拿大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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