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含乳飲料 八成不合格

昨日,省質監局發布了廣東省含乳飲料中甘氨酸專項檢查情況通報,在對省內含乳飲料生產企業的抽查中發現,近80%樣品不合格,其中5家企業所生產的含乳飲料甘氨酸檢測結果較差(名單見附表)。

  8月4日,國家質檢總局專項監督檢查發現,國內一些乳飲料生產小企業確實存在違規使用甘氨酸現象。隨後,省質監局對全省流通領域的61批次含乳飲料中甘氨酸含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其中43批次合格,18批次不合格,批次合格率為71.5%;其中省內企業產品合格率為66%。隨後,執法人員又對廣州、深圳、中山等地的生產企業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共抽取樣品89個,經檢驗,僅18個樣品合格,71個樣品不合格,合格率僅20%。

  不過,檢查發現這些違規企業添加的均為食品級甘氨酸,未發現使用工業級甘氨酸作為原料生產含乳飲料的情況。專家稱,甘氨酸是氨基酸的一種,並非人體必需補充的氨基酸,屬於無毒範圍,但在含乳飲料中添加甘氨酸屬於違法。

  抽查結果較差5企業名單

  中山好益佳食品有限公司

  中山日威飲料廠

  中山市綠色伊甸園食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珠江飲料廠有限公司

  深圳市喜之康飲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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