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百萬居民被斷水(圖)

 

9月8日,山東省濟南市經歷了少有的大面積停水,停水範圍涉及4個中心區、近百萬居民。

這次停水,並非因為管道維修,也不是由於用水過量、供水不足,而是因為水源、供水、供電三集團的利益博弈———他們各自「維權」,成為這次大面積停水的癥結所在。而在他們的「維權」中,公眾利益成為犧牲品。

水源企業欠費被拉閘限電

「供電部門給我們限了電,我們沒電供水。」記者撥通了濟南市供水集團供水熱線,得到了這樣的答覆。

9月7日,濟南市供電集團對清源公司拉閘限電,而「清源」是濟南市的水源企業。

濟南市供電集團相關人員告訴記者:「清源拖欠的電費金額巨大,多次催繳,仍拒不交納,我們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以及雙方的供用電合同進行限電。限電,是合法的催繳手段,而且只是在非用電高峰期對部分電量進行的限制供應。」

據悉,這次拉閘限電的範圍,包括濟南大楊水源地、峨嵋水源地及臘山水源地,對這3個水源地的限電,引發了濟南西郊水廠全面停機,最終致使大面積停水。

債務不清成糾紛死結

清源公司為什麼會拖欠巨額電費?

該公司工作人員道出了實情:濟南供水集團長期拖欠清源公司水費,從而導致清源無力交納電費。原來,引發停水的原因是3家企業之間的三角債所致。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簡單。據濟南市供水集團工作人員介紹,2005年底至2006年初,該集團進行改制,一直隸屬該公司的水源部門,包括地下水源管理和水庫等等,被一次性劃歸濟南市水利局,由其成立專門的水源企業———清源公司進行統一經營管理。供水集團則隸屬濟南市公用事業局,濟南所有居民和單位的用水均由該集團供應;而濟南供水集團的「原料」,則來自清源公司,需向這家公司支付水費。

如此明確的管理關係,本應促進自來水供應管理的科學化,然而,事實並非如人所願。在水源部門統一劃歸濟南市水利局的過程中,只接受了資產,至今沒有接手債務,為水源企業與供水集團之間的紛爭埋下了伏筆。

據濟南供水集團介紹:「水源企業在隸屬自來水公司的時候,修建了部分水庫。修建水庫的巨額投入,大部分都是貸款,目前欠貸餘額高達數億元;而水利局對這部分債務至今沒有接手,現在,上千萬元的利息都由供水集團來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供水集團拖欠清源公司水費,也就「理由充足」了。

巨頭「維權」豈能殃及百姓

從9月8日中午開始,濟南市除周邊兩個區之外,槐蔭區、市中區、歷下區、歷城區4個中心區,大部分區域被停水,停水時間至少持續了5個小時。

巨頭的「維權」卻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濟南市國資委的協調下,供水集團向清源公司支付了100萬元水費。

水源、供水、供電企業之間紛繁複雜的債務關係,是停電、停水的關鍵所在。然而,他們共同忽視了一點:當事人雙方在設立、變更、處置債權債務關係時,均不能以損害第三者的合法權益及公共利益。

我國憲法、民法,對以任何方式侵犯公共利益的行為,均作了明確的禁止性規定。遺憾的是,在這場壟斷企業的較量中,公共利益成為被侵權對象———按期足額繳納水費、電費的老百姓,成為他們「維權」糾紛下的受害者。

供電集團催繳電費本無可非議,然而,它們怎能以犧牲公共利益,甚至不計後果導致全市大範圍停水?對於停電將要造成的停水事實,供電部門顯然有充分的估計。據濟南市供電集團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將用電單位劃分為一類負荷、二類負荷、三類負荷,根據這個劃分,確定用電單位供電的重要程度。牽涉千家萬戶的供水,顯然屬最重要的「一類負荷」。然而,供電集團在明知限電可能造成停水的情況下,還是對供水集團「限」了電。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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