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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大審判

 2006-09-06 09:2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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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日本甲級戰犯

 1945年2月11日,蘇美英三國共同發表了《雅爾塔會議公報》,明確了嚴懲戰爭罪犯的原則。同年7月17日,美國總統杜魯門、英國首相丘吉爾、蘇聯統帥斯大林在德國柏林郊外的波茨坦進行會晤,商討對日戰略問題。不久,通過了《波茨坦公告》。7月26日夜9時20分,《波茨坦公告》以丘吉爾、杜魯門和蔣介石的名義發布。公告宣布:「欺騙及錯誤領導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權及勢力,必須永久剔除……對於戰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虜在內,將處以法律之裁決。」8月14日,日本天皇宣讀停戰詔書,宣布日本戰敗,接受《波茨坦公告》。次日,天皇的錄音正式對外播送。同年12月,蘇美英三國外長在莫斯科通過了《莫斯科會議協定》,規定盟國駐日最高統帥部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使「日本投降及佔領和管制日本」諸條款一一實現。經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荷蘭九國磋商,達成協議,決定將日本首要戰犯交上述九國代表所組成的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此後,印度和菲律賓也加入這個協議,因此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最終由十一國代表組成。1946年1月19日,根據《莫斯科會議協定》的規定,盟軍駐日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發布特別通告,宣布在東京設置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並於當天批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以下簡稱憲章)。法庭有權審理三種犯罪:(甲)破壞和平罪;(乙)違反戰爭法規及慣例罪;(丙)違反人道罪。國際軍事法庭主要審理甲級戰犯為主。此外,還確定法庭設在東京石日之谷原日本陸軍省和參謀本部的舊址。

  1948年4月16日,經過近2年的審理工作,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首席法官韋伯宣布庭審工作結束。此時的28名戰犯,除松岡洋右和永野修身因病死亡,大川周明發瘋外,還剩25人。經過日夜磋商和磨合,眾法官認可了死刑,並以6票贊成,5票反對通過了對7名戰犯處以絞刑的決議。

  1948年12月22日午夜23時30分,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上被處以絞刑的7個戰犯由美國憲兵押送到一個小佛堂裡,在由牧師做過懺悔之後押進了巢鴨監獄內的行刑屋裡。在那裡,七人吃過最後的晚餐後被驗明正身,送上絞刑臺。他們分作兩批,第一批為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在走上13級台階的行刑臺之後,東條英機提議在松井石根帶領下三呼「天皇陛下萬歲」。這是法西斯分子最後的哀鳴。隨後絞刑執行,他們的頭被黑布罩蒙上,接著絞索套在了他們的脖子上。此時,盟國管制日本委員會的中、美、英、蘇的代表到現場監刑(其中中國代表為商震)。總行刑官向監刑官報告準備工作就緒之後,隨即發布了行刑命令。這時,戰犯腳底的活門突然彈開,戰犯掉落空中,絞索繃直——很快絞索劇烈地抽動,底下傳出呻吟聲。幾分鐘後,由美蘇兩名法醫帶著聽診器走到刑臺後方,確認四人已經死亡。接著是第二批三名戰犯。在行刑工作結束後,七名甲級戰犯的屍體被秘密運送到橫濱市西區久保山火葬場焚化。為了不給軍國主義分子留下任何可紀念的遺物,屍體焚化後的骨灰被美國軍艦運送到100海浬以外的大海中拋棄。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開庭到執行前後持續2年半,公開庭審818次,秘審131次,受理各類文件證據4330件,證人證詞1194件。公審作出56件裁定,法官內部會議作出175件裁定。審判記錄共48412頁,判決書1200多頁,工作耗資達750萬美元。

  雖然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受到了當時國際政治環境的影響,自身的缺陷導致審理過程存在諸多不足,一大批戰犯以各種方式逃脫了正義的審判。但是這畢竟是一次根據國際公約、慣例和協議對戰犯進行的合法合理的審判。它正式判定了侵略戰爭本身的犯罪性質,昭彰了戰爭和戰犯的罪惡,懲處了一批罪大惡極者。它以實踐的模式,把以往的國際公約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定,成為國際上確認戰爭責任、懲治戰爭罪犯的普遍準則。這對於維護世界和平有著深刻的意義。同時,作為受日本侵略的最大受害國中國來說,東京審判以無可辯駁的證據還原了歷史真相,還中國和中國人民以公道,一血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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