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專欄】一個緊急的必須馬上要解決的問題

當看到自己親姐姐正在被歹徒搶劫、強姦的時候,溫和的知識份子們面對凶悍的歹徒,看看自己的瘦胳膊瘦腿,最終選擇了沉默,並且給自己尋找了一個天衣無縫的遁詞:我打不過歹徒,呼救沒用,只有好好學習,只要當上大官,或者公安局長,我就可以為我的親人報仇了,或者馬上報名去參加一個武術培訓班,等學了一身武藝我再給姐姐報仇。溫和的自由民主追求者面對自己姐姐撕心裂肺的哭喊,一咬牙,埋頭心安理得地看起了《國家公務員考試衝刺》。


這時候一個人看到了這個情景跑了過來,大聲斥責:大膽歹徒、住手!溫和的自由民主追求者急了,說,我比你更恨這個強姦犯,可是你這樣喊有什麼用,維護我姐姐的安全、建設平安的國家和社會是一個長期的、水滴石穿的過程,而且從實際效果上來看並不好。


強姦犯揚長而去,溫和的自由民主追求者的姐姐被實實在在地強姦了。


高智晟為什麼被抓,為什麼中共當局對他是如此恨之入骨,為什麼對他進行長時間的、下流的騷擾,難道僅僅是因為他是人權律師?難道僅僅他是一個持不同政見者?難道他僅僅是一個民主自由的追求者?


在當下的中國人有哪一個人包括統治集團的成員甚至領袖會不喜歡、排斥自由和民主這個概念?民主意味著什麼?民主意味著追求者自己獲得更多一點的權力,自由意味著什麼?自由意味著追求者更大更廣範圍的權利,權力和利益,哪一個人會不喜歡?


中國的維權律師豈知高智晟一人,中國的持不同政見者成千上萬,自由民主的追求者不計其數,但是有哪一個人像高智晟一樣會有當前的遭遇?


在2005年以前,高智晟作為一個極負盛名的維權律師,一直是北京各大媒體追捧的對象,登陸新華網這樣的官方網站,到現在仍然看到大量的稱讚他的報導。媒體和中共並沒有把他當作封殺的對象。


高智晟被抓與他對自由、民主持久地追求沒有直接的關係,溫和知識份子們請你們不要偷換概念,請你們不要強行把他歸入你們的行列。請你們不要龜縮在你們自以為安全的甲殼裡用你們的知識體系揣摩別人的動機。


法輪功在外國人眼裡就是一種宗教,外國政要在談論中國的宗教自由的時候,是指法輪功的自由問題,請你們不要理解成是你們的宗教!請你們不要去搶奪法輪功用生命和鮮血抗爭來的機會!


像宗教一樣,現代宗教已經被世俗之人骯髒的行為污染了,所以需要新宗教的誕生,人權、民主、自由也被某些人污染了,當某些人談論自由、民主、人權這些詞語的時候,我感到陣陣噁心!
高智晟遭到當局的如此的待遇直到他被抓,唯一的、排他的一個原因就是他為法輪功的吶喊!他就是那個當你們看到你們的姐姐被強姦的時候默不作聲而他卻大聲斥責歹徒的人!

 
很多人面對迎面走來的乞討者,面對貧困者的貧困,會產生奇怪的解脫之術:等我成了百萬富翁的時候,我設立個基金會去支持救助他們。

 
很多人衷心地勸告某些「激進」的追求者,等你有能力了,等你有了那個位置了,你再說現在的話,你才能去改變現狀。


言外之意是,你現在沒有能力,閉上你的嘴巴。諸如此類的好言相勸和冷嘲熱諷肆意瀰漫。


問題是,你會成為百萬富翁嗎?成了白萬富翁,面對弱者的乞討你就會貢獻出你從未生發出的愛心?


你會成為這個國家的領袖嗎?成了這個國家的領袖你就會改變這個政府的惡行了嗎?


在現在的政治制度下,當你一步一步爬上國家寶座的時候,你的全身已經沾滿了屎!


如果民主和自由真像你們這些高貴而無所不知的知識份子們所預見的那樣需要一個水滴石傳的長期的過程,那麼我不需要這樣的民主和自由,我也不會去追求他,我寧願希望一個堅強的明主出現,只要他立刻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和弟子的迫害,回到1999年以前的狀態,這是我當前最迫切的心理需求!你們的民主,就讓你們去「水滴石穿」吧!


溫和的自由民主追求者們請你們不要迴避問題和真相,請你們在評價高律師的時候不要單獨的和民主、人權聯繫在一起,請你們不要發表無關痛痒的近乎幸災樂禍的微弱聲援,請你們向高智晟那樣,去關注法輪功這個受害群體!


離開法輪功受迫害這個殘酷的事實去單獨的談論高智晟,不是高智晟願意看到的,這也是為什麼他「指責」美國國會對他一個人聲援的原因。


在當前的中國,任何一個人無視法輪功受迫害的事實,卻把自由民主整天掛在嘴上的,


這一定是偽自由追求者;這些偽自由者的危害不亞於一個專制的執行者,他們八面玲瓏的自由學說,會和當前的專制機器珠聯璧合,共同打造一個和諧民主社會的新形象,既保持了對被迫害者的鎮壓,又能夠讓全社會聽到對政府溫和的批評的聲音,不是民主是什麼?


作為一個後來者,我欽佩高智晟的智慧和勇氣,正所謂「高山仰止,景仰景行,雖不能至,然心嚮往之」,我贊同高智晟的選擇,我同樣反對任何人對他的任何的「污染」!

作為一個尚未喪失良知、親曆法輪功受迫害這個殘酷事實的年輕人,在我短暫自由的歲月裡,盡我最大的力量,發出來自末世情懷的怒吼:


已經到了一個刻不容緩的時候,
立即釋放目前被關押在精神病院、洗腦班、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員!
立即賠償法輪功死難者家屬的經濟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
立即追究對法輪功暴力、刑訊逼供的治安警察、司法警察、610警察的刑事責任!
立即解除直接責任者的職務,並將其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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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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