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盜版光碟 香港一對母子被判入獄

香港一對母子因為製作及分銷盜版光碟,以及清洗二千七百萬港元犯罪黑錢,今天在區域法院分別被重判入獄四年零七個月、以及三年零一個半月。

有「翻版天後」之稱的五十一歲女子黃瓊花,由於串謀製作及出售侵權物品,以及偽造商標等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四年零七個月。

她的二十六歲兒子莊俊生,被判入獄三年零一個月。

法官指出,三名被告製造的侵權物品種類繁多,對香港創意工業造成極大傷害,破壞香港的國際大都會形象,絕對不能姑息。

法官也同意控方香港海關的說法,指案件屬有組織罪行。因此,法官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案條例,將原先的刑期增加了四分之一。

海關於二零零四年七月進行反盜版行動時,拘捕了上述母子,並檢獲近五萬隻電腦軟體、電腦遊戲及電視遊戲光碟等。

在這次行動中,海關首次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凍結該集團超過二千萬港元資產,包括豪宅、自置商店、現金及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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