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版權費該交給誰?(圖)
事情的起因源於文化部和版權局相繼表明要向KTV版權收費。7月18日,文化部宣布即將啟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要建立通過點擊率向KTV收取音樂版權費用的模式;8月21日,國家版權局就卡拉OK版權使用費標準正式向國內公眾徵求意見,併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
卡拉OK版權費:部委收費之爭正損及市場秩序
從8月21日起,國家版權局就向卡拉OK廳收取版權使用費標準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收費標準為每天每間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幣。這意味著,正式向卡拉OK廳收取版權使用費已為期不遠,同時,也意味著,文化部與國家版權局的收費之爭進入了白熱化狀態。
KTV繳納版權使用費是理所當然的,問題是,兩個部委不加以協調,各自為政,爭搶收費權,讓人無所適從,並給市場帶來了負面影響。
三質疑 誰說了算 政策掐架 企業行為 還是行政行為
眼下,如何形成版權收費公開、公正、合理的機制,是最為現實的問題,也是政府文化主管部門面對的真正挑戰。
娛樂企業還提出,除了如何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版權收費標準之外,對所繳納的版權使用費如何分、去向何處,他們應該有「監督權、知情權」。看來,MTV收費之爭,還遠沒有劃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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