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的EQ與警示
潘金蓮這個女人,作為古典文學名著《水滸傳》和《金瓶梅》中的典型人物之一,是非常有名的。由於發生在她身上的故事值得深思,而其最後的悲劇命運尤其值得研究,所以也成了一個符號型人物。不過,在傳統意識形態中,此紅顏之名聲很不好,完全是負面形象,被斥為典型的大淫婦。
依我看,再對她作一些純然的道德批判,似乎沒太大必要了。如果依然這樣做,實際上不是炒剩飯,便是太刻薄了。因此,不妨換一種思路,從其EQ失控的文化角度,以及危機處理的歷史教訓切入,如此就可看出好多新問題,對現實社會裏的今日男女也都有堪稱正面的警示作用。
不管潘金蓮的口碑如何,從人物形象上來看,說她是一個大美人,應該是公認的。按照此女之出身,她絕對屬於草民家世,隨即又淪為奴婢,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她沒有什麼可以炫耀的東西,僅僅有著天生麗質的容顏,這便是她唯一值得驕傲的資本,心情主要就是靠這個來平衡了。
活在底層的人,都是很苦的。潘金蓮雖是美女,但既為草根女子,歸屬赤貧階層,還當了供人差使的丫頭,自然也不可能例外。據《水滸傳》和《金瓶梅》透露說,這個原本就是苦命的靚妞兒,起初是在財主爺張大戶家打工,身份為使女,但很快就被老闆打上了鬼主意,不免遭其非禮和強暴。張大戶仗勢欺人,收用了潘金蓮,根本就是一個強姦犯。這個小妮子,當時很不願意,還鬧了一場呢。《水滸傳》第二十四回就明言:「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因為醜事敗露,夫人干預,張大戶無奈,只得保證不再去碰潘姑娘。但是,他依然心頭不甘,耿耿於懷,算是恨上了潘金蓮。書上說,張大戶「記恨於心,卻倒賠些房奩」,把她給嫁了。到底把她甩給誰了呢?那就是被貶為窩囊廢的武大郎了。
卻說這武大郎,也是社會最底層的草民之一,長相卑瑣,沒什麼本事,外號叫做「三寸丁谷樹皮」,只靠賣燒餅謀生,一輩子都發達不了。張大戶寧願賠些銀子,決意把潘金蓮許配給武大郎,其實是一種報復行為,存心要出她的醜。就這樣嫁過來的潘金蓮,又怎麼能夠愛上武大郎呢?
無奈,木已成舟,只得認了。然而,面對如此婚姻,陪著這樣一個男人,潘金蓮確實不甘心。這一點,《金瓶梅》第一回有所交待,指出她抱怨很深。潘金蓮說:「普天下斷生了男子,何故將我嫁與這個貨!……是好苦也!」不僅如此,她還「常無人處唱個《山坡羊》」,其歌詞則是:「想當初,姻緣錯配……他本是塊頑石,有甚福抱著我這羊脂玉體?好似糞土上長出靈芝。」可見,潘金蓮依然自視甚高,根本看不起老公,認為自己太冤了,簡直就是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
武大郎不怎麼樣,但他的弟弟武二郎卻是個大英雄,與乃兄形成鮮明之對照,反差極大,根本不像是從同一個娘胎裡出來的。當潘金蓮見到小叔子武松後,觀其儀錶堂堂,聞其打虎壯舉,不由得心生愛慕,竊想著鬧一場叔嫂之戀。對此,《水滸傳》描寫道:「那婦人在樓上看了武松這表人物,自心裏尋思道:……大蟲也叫他打了,他必然好力氣。說他又未曾婚娶,何不叫他搬來我家住?不想這段姻緣卻在這裡!」顯然,潘金蓮開始暗戀起小叔子來。所以,她隨後「暗把邪言釣武松」,甚至拋卻女性的自尊,公開向他示愛,並非僅僅是為了「私心便欲成歡會」,更希望成就的是「這段姻緣」,以期改變情事與性事的既定格局,乃為一種對重組婚姻的企盼,這才是她真正想要達成的終極目標。
但是,潘金蓮打錯了如意算盤,不但好夢破碎,還被小叔子好一通修理,弄得羞愧不已,沒臉見人。既已鬧得如此尷尬,武松也就不便寄宿在哥嫂這裡,只能一走了之。人是走了,可潘金蓮的暗戀仍在。在她內心深處,武松成了永遠的夢中情人,只是不便提起罷了。
此時,好色的西門慶打上了潘金蓮的主意。作為見多識廣的大款,西門大官人知道如何搞女人,什麼手段都肯用,也捨得花銀子,自是左右逢源,見了功效。他僱人設了局子,讓王媽之流幫他配戲,又親自表演情種節目,果然打開缺口,終於把潘金蓮這個美人拿下。而作為有夫之婦的潘金蓮,居然敢於背叛老公,情願紅杏出牆,也是值得琢磨的。根據書上的相關描寫,再結合我個人的思考分析,至少可以說,潘金蓮的外遇行為,大體上是由三種隱因共同促成的。其一,她覺得武大郎配不上自己,嫁給他太冤了,連最基本的性生活要求都不能很好滿足,真是不甘心,所以才會公然出軌。其二,向武松示愛失敗,心理嚴重失衡,乃至當下自卑,於是破罐子破摔,以便發泄情緒。其三,一顆空虛的心無比寂寞,恰逢久貫風月的男人乘虛而入,而此人又是風流倜儻,有錢有勢,和自己的老公比起來,簡直就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也就順勢依了。此即潘金蓮偷人的主要成因,乃是決定性的。
以現在的觀點而言,潘金蓮鬧出不倫,除了她自身的問題以外,武大郎、武松、西門慶這三個男人,似乎都是要負一些責任的,只是各自應予承擔的份額不同而已。在這三個男人中,武大郎本來就是那個熊樣,根本提不起來,也明知娘子不愛自己,不如寫份休書,給她自由,讓她另擇一個滿意的嫁了。作為小叔子的武松,雖然規避亂倫,很是正人君子,但不該那般羞辱嫂子,畢竟她是一個女人嘛,而且又是非常愛你的,所謂「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也就行了,何必傷她傷得那麼重呢?至於西門慶,沒什麼好說的,完全是個醜類,罪責最大,自是當然。後來武松替兄報仇,手刃潘金蓮,再要了西門慶的性命,也都是因果報應了。
潘金蓮在愛情取向上,乃有自己的精神追求,那是屬於伊人的情感審美。但是,她雖然想愛所愛的人,卻是沒有把那個愛的對象選准。選誰不好,偏選小叔子;愛誰不行,偏愛丈夫的親弟弟。這樣一來,叫小叔子很為難,分明是逼他盜嫂,如何讓他做人!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潘金蓮的EQ,確實是失控的。
再說了,自從和西門慶鬼混以後,一心想要離開武大郎的潘金蓮,並不曉得怎樣走自己的路,就是來個「偷偷偷」,只能是個「瞞瞞瞞」。可結果呢,醜事還是敗露了,竟被武大郎捉了姦。既已如此,那就談判吧,不如答應給武大郎一大筆錢,也許就把這件事情擺平了。但是,潘金蓮和西門慶,似乎不懂危機處理的原則和技巧,皆在這個問題上犯了蠢,以致錯上加錯,最後合謀毒死了原本冤枉的武大郎,欠下了不可饒恕的風流孽債。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殺人償命,亦是難免。和野男人私通,進而毒死親夫,乃是潘金蓮最大的罪過。終於,為親哥哥報仇雪恨的武松找來了,一刀就結果了她的性命,然後挖出心肝肺,一併使之做了親夫亡靈前的祭品。為情所惑,居然滿盤皆輸。心中愛著夢中情人,卻又死在他的刀下。紅顏薄命,竟至如此;遭此悖論,又能怪誰?面對這樣一個潘金蓮,這樣一種歹殤下場,我真是欲哭無淚,更不知各位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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