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世期,南宋會稽郡山陰縣人,他生性樂善好施。
張邁等三人與嚴世期是同村,他們每人的妻子都生了一個兒子。當時正遇上災荒,害怕孩子養不活,便打算把兒子丟棄了。嚴世期知道後,趕緊前去幫助他們,把自己的衣服食物分給他們。在他的幫助下,這三個小孩最終得以長大成人。
同縣人俞陽的妻子莊氏九十歲了,她的女兒俞蘭也七十歲了,兩位老人年紀又大,又身患疾病,無依無靠。嚴世期細心照顧了她們二十多年,死後又把她們安葬了。
在災荒中,同鄉潘伯等十五人都餓死了,無人給他們安葬。嚴世期便買來棺材安葬死者,並且收養照顧他們的孩子。
元嘉四年,朝廷賜匾給嚴世期,上書「義行嚴氏之閭」,並且免掉了他本人的徭役和十年的租稅,以此來表彰他樂善好施的德行。
樂善好施是「積德」的大好事,「積德」可得到上天賜福和護佑,利己利人,也可讓子孫後代萌福,更是一個人有善心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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