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貪官們最喜歡去的地方是哪裡?

眾多的腐敗案例表明:很多時候,腐敗都是從酒桌上開始的。一些領導幹部忙於吃喝應酬,傍大款,實際上是用權力去交換吃喝玩樂、驕奢淫逸的條件,進而貪贓枉法。

  湖北大學原副校長李金和58次收取賄金,其中有31次是在酒桌上。據查,李金和在擔任湖北大學校長助理、後勤產業集團總經理、副校長等職期間,共收受12家建築裝飾工程公司賄賂款計人民幣81.8萬元、美元4200元,受賄場所多在酒桌上。日前,他被武漢市中院一審判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那麼,像李金和之流的貪官緣何如此「鍾情」於酒桌呢?

  其一、酒桌上的腐敗具有隱蔽性。為官者為了掩蓋自己的違法違紀行為,其權力交易的活動場所往往是經過精心挑選的,而酒桌便是其被挑選的對象之一。近些年來,從一些已經被揭露出來的高級領導幹部腐敗案件中,人們知道,高檔酒店、賓館等娛樂場所常常是藏污納垢之處。原湖北副省長李大強也在酒店對漂亮服務員動手動腳甚至直接把他看中的女服務員一把按在酒桌上;又如原江西副省長胡長清更是長期吃在賓館住在賓館,並且也「幫扶」過好幾位漂亮的女服務員。湖北另一「人物」張二江的「賓館逸事」就免提了罷。

  其二、酒桌上的腐敗具有互惠性。權、錢、色是貪官搞腐敗的「三姊妹」,她們之間是互惠互利的。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這種互惠互利性,酒桌、舞廳、娛樂場就在不經意間成了權力尋租、黑道尋護的最佳交易場所。為了拉官員下水,走私巨犯賴昌星甚至專門蓋了一個集「吃喝玩賭嫖」於一體的「紅樓」,官員進了「紅樓」,很少不被「染黑」。賴昌星總結道:「就怕領導沒愛好。」──意思是說,拉官員下水,要從「生活」、「社交」下手,事半功倍,容易得手。

  其三、酒桌上的腐敗具有普遍性。說句實話,現在領導去陪客,已經覺得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大家去陪同甘共苦也沒有覺得什麼不好。因此,在一些幹部眼裡,吃喝已經成了交際的重要手段,重要舞臺,已經成了一種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就像上班要到辦公室,撒尿要到廁所。其實,隨意花納稅人的錢,這是天大的犯罪。但現在我們的一些幹部已經麻木到覺得這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事情,這還能算小毛病嗎?他們到歌廳瀟灑走一回的時候,他們腦海中還有黨的先進性嗎?他們除了聽到小姐的甜言蜜語外,還能全心全意思考工作嗎?檢察部門調查統計,我們的腐敗官員百分之九十以上有情婦,恐怕於我們出入於賓館、酒店太多有很大的關係。現在好多單位有會議室,但開會就是要去賓館,為什麼?可以吃喝玩一條龍。

  醫學上講,百病從口入。我們官員的好多毛病,恐怕也是在酒桌上學會的。貪官腐敗,的確與酒桌有著密不可分、千絲萬縷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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