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天災下的中國不能一錯再錯
中國的天災與援助朝鮮的荒謬眼下的狀況真是緊張,一是旱災,一是洪災,連我所處的長江上游的家鄉及附近地區也遭遇劇烈暴雨襲擊,形成小型水災。至於其它省份,情況就更慘:甘肅省會寧縣15個鎮連續三年未降一滴水,寧夏中部11個縣(市、區)、68個鄉鎮、887個村連續兩年未降雨,大部分地區顆粒無收;湖南、湖北、廣東、廣西、福建、江西等省遭遇洪災、颱風(伴隨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有的省份所遭遇的受災危害遠超歷史記錄,要麼降水強度大,要麼降水影響集中,要麼水位全線超警戒(含500年一遇、100年一遇不等),加上「碧利斯」強熱帶風暴的狂烈襲擊,人員傷亡、房屋毀壞、工農業生產損失以及交通、通訊、電力、水利等基礎設施損毀的情況都特別嚴重,涉及到四、五千萬人口的生命財產安全。國內媒體再次呼籲各界捐款捐資,以彌補旱洪之災所帶來的種種損害。
然而,就在此時,7月21日的《中國日報》卻頗感自豪地報導了這樣一則新聞:中國在2005年向十多個國家捐出了總計55.7萬噸糧食(比2004年增加260%),大部分是通過鐵路運送到朝鮮。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三大糧食援助國,僅次於美國和歐盟;朝鮮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糧食受援國(108萬噸),僅次於衣索比亞(100萬噸)。中國這邊,自己的人民還處於此等水深火熱,卻對外「打腫臉充胖子」,裝「有錢佬」;朝鮮那邊,自己的人民一貧如洗,今年還缺80萬∼100萬噸糧食,卻將大把的金錢花在試射導彈上──須知,每枚導彈要花費250萬美元啊。面對朝鮮這麼一個窮兵黷武、專制無情且常常以怨報德的蕞爾小國,中國何以如此拉攏之?我深深地懷疑:朝鮮政府究竟會把多少糧食分給它的人民?在各種基於人道主義、和平、友好等口號之下而進行的各種或明或暗的援助行動背後,究竟是什麼樣的利益在交換,是什麼樣的算盤在敲打?更重要的是,這種援助有沒有經過其人民的民主授權?
此種國家行為衍生的危害
我不否認,任何一個國家在國際社會的生存和地位,肯定需要通過運用各種手段、技巧以及更廣泛的結盟來得以達成,然而我們不能忽略最基本的原則:國家屬於人民!任何國家行為,都應當符合人民意願和自己的實際能力,並服從於國家現實的種種安排,由必要安排到重要安排,再由重要安排到次要安排,不能本末倒置。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會經常注意到,一個富裕的商人寧願花幾千、幾萬塊錢吃一頓也許只夾幾筷子菜、只喝幾杯名酒的宴請菜,也絕不會將吃這桌菜的錢直接捐助給自己眼皮底下的窮人,也不會給自己的工人上漲工資,或者補償更多資金給被拆遷的居民們。單獨的商人行為,精明於計算其個人的得失,而這當中代價的承受者,卻很可能就是被自己踩在腳下的那些為其辛勤勞動的勞動者;同理,這當中的利益受益者,也不大可能是這些勞動者。以這樣的個體行為同以上的國家行為相比較,兩者性質相同,但後者的後果更為嚴重,所涉資金、物資等更為龐大,其直接對應的就是代價的超限。
國家的強大在長此以往的國家行為之中,就將是虛設的,且不負責的;倘若其真的強大,那也不是人民的強大,更不是每個公民的強大。如此,則這樣強大起來的國家,與民眾利益、公民利益便是對立的。我再打個比方,在中國的許多地方都常常發生這樣的事情,為了修一條商業街、修一條鐵路、公路、航道或者建一座橋、蓋一個廣場、弄一個房地產項目、搞一個開發區,在工程的背後是遠遠超過預算的灰色消耗,要麼就是犧牲最廉價的勞動力、削減受損者的補償與安置費用,要麼就是以地方的名義嚴重欠債或者虛報工程所耗。政績、資金、地位都被一小撮人全部攬去了,而還債的義務、受損的利益卻全不在這一小撮人的身上。這簡直就是強取豪奪,以改革、建設、發展的名義,直接侵吞國家財產和損害人民利益。
這樣的事情在這幾年被爆光過一部分。有的人被征地之後居住在垃圾堆的窩棚裡,其中還有一些老人求告無門,而地方政府則對之極其漠視,坐在辦公室裡無論對任何人都宣稱那裡的百姓過著最幸福的生活,就算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那也是因為「他們太過節省了」──以至於「節省」到與垃圾堆為伴的地步!這些地方行為,是國家行為在地方的衍生。而事實上的國家行為、地方行為,卻多是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為主導的官僚與商人共謀的權錢行為。
要首先解決自己的貧窮問題
中國有十億農民,其中有一億是農民工。按照農業現代化的思路,真正的發展之道絕不是「殺雞取卵」,政府和商人不能把資源先大量吞吃掉,只顧著自己眼前的利益,或者頂多給當前的人們一點殘羹冷飯,如同施舍那樣。農業的現代化,首先要著手長遠,從教育(包括職業性的技能教育)和社會保障著手;還有一個非常現實的課題,就是中國需要具備制度保證和安全信用的一個龐大的金融中介機構,實現資產和當前收入、未來收入的資本化,如土地私有化、票據化、證券化等。這三者當中的投入,才應當是最大的。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假如一個貧窮的鎮突然來了一個巨大的企業,那麼這必然會牽扯到征地、搬遷、安置、建廠、招工、貨源、生產、運輸、銷售、回收等一大堆的環節,從生活中的吃、穿、住、行、用,到生產中雜七雜八的資金與物資的流動,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帶動這個鎮的發展。但是大家想過沒有,這個企業需要的員工是較高素質的,而這個窮鎮雖然人口多,但其受教育水平卻普遍很低,許多人的頭腦裡可能就是最直接地想到以後這個企業裡的員工要吃多少菜、吃多少米──菜農、糧農世世代代就是幹這個的──,很少有人會想到憑藉業務水平直接到這個企業上班,因為他們大多沒有這樣的能力。這種能力是需要經過專業的技能教育的,那麼由誰來組織呢?由誰來出錢呢?教育的場所和時間又應當如何安排?這些都應當首先是政府與企業的責任。
我曾到一所貧困學生比較集中的中學採訪過幾名教師,他們的感受是:與其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倒不如出資讓這些學生接受實際的技能教育,如今的社會,連文憑都沒什麼用,只有實力才是最重要的。我對此頗為苟同。其實,農村裡的其他剩餘勞動力也需要被如此對待,別看那麼多人都已經四、五十歲了,其實他們也多是走投無路的人。年齡的偏大、技能的缺少,導致了大量賭徒和游手好閑者的產生。做莊稼沒錢賺,搞點副業也需要不少資本,農村就業門路少,找不到什麼錢,到外面打工年齡又嚴重偏大,頂多只能搞搞建築,除此以外還能怎麼辦?若遇上征地拆遷,那就更糟糕,一畝地就賠給你六年的產值,拿著萬把塊錢在如今這個社會又能幹點什麼呢?現在土地少了,農務少了,糧食價格也低,所有生產環節都那麼原始,農民閑下來的時間多了,可是錢也越來越少,債卻越來越多了。若是再沒有新的門路,那就只能永遠靠舉債維生;若是連錢也借不到,那後果可就嚴重了,要麼被迫到外面掙血汗錢,要麼偷,要麼搶,然後就賭啊、嫖啊、吃啊、喝啊……。貧窮可以讓人變得純樸、勤勞,也可以讓人變得野蠻、罪惡。一句話:不能解決貧窮問題,就永不可能安定社會,
更不可能鞏固國本。
所謂「改革」、「發展」的代價
知道歷史的人很清楚,中國曾有過「工農業剪刀差」的野蠻經濟手段。「工農業剪刀差」乃是活脫脫的醜惡的資本積累手段,它強行壓低農產品價格,抬高工業品價格,從1950年到1978年總共從農業當中抽去了5,100億元,從1979年到1994年又抽去15,000億元。1978年之後,農業又再次遭遇另外兩種恐怖的壓榨行為,直到現在還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著,一是被抽去90,000億元的廉價勞動力,一是被抽去50,000億元的「圈地運動」。在這裡,我還沒有把各政府此前對農民的高徵稅榨取額計算於其中。
如果你是一個農民,你基於生存的逼迫,到外面打工,從16歲開始你不斷為城市建設著、努力著,城市不管你的教育、醫療、養老,甚至於你的住宿、伙食還會反被扣錢,出了工傷卻不賠你,反而常拖欠你的工資,只給你一點微薄的生活費,或者隨便找個藉口把你開除了。你山窮水盡,不管是失去工作,還是因為歲數大了被一腳踢回家鄉,這時你居然發現自己連土地也失去了,房屋也沒了,政府和商人只給你一點點錢讓你苟活,他們不管你的死活了。你求告無門,被踢皮球似的推來推去,甚至於倘若你鬧得厲害了,隨便再找個理由讓你「消停」了,要麼騷擾你,要麼拘留你,要麼關你在牢裡……。請問:你該怎麼辦?你能怎麼辦?難道你還會繼續一往情深地認為這就是「改革」,這就是「發展」?憑什麼要你作為代價?憑什麼要你作出犧牲?
我當然知道「有得必有失」,然而是誰得、誰失?又是如何得、如何失?得的是什麼?失的又是什麼?我有權知道,任何人也有權知道。並且,不僅僅是要知道,還應持有應當的反對、抗議、阻止或者改弦易轍,必須讓已經被邊緣化的利益受害者,通過各種得當的途徑重新進入社會的舞臺,讓他們相對公平地參與財富的創造和利益的分配。我們雖然重視效率,但也絕不能忽視公平。比如說社會保障,就應當重新估計稅收制度,並改革公務員制度。試問,我們真的需要那麼多官員嗎?近日有報紙為他們造勢,說他們比什麼人都要孤獨,什麼工資低啦,什麼安全感差啦,依我看完全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一個地方出了眾多刑事案件,警方會說這是由於警力不足;一個地方出了眾多災難事故,政府會說這是由於預警不夠……總之,都是有原因的,而原因當中的第一條,竟多是「管理者」不夠多。現在災難事故來得這麼猛烈,大家越看政府和媒體的宣傳,越是感到不是「管理者」不夠多,而是「錢」不夠多。
為了保住官位,一個官員可以下大注的金錢來拉攏各種關係,卻很少見他們能夠在關時刻站出來捐助自己管轄範圍之內的弱者的;為了保住自己的安全,一個國家的政府可以下大注的金錢來拉攏各種關係,卻很少見這個政府能夠在關鍵時刻站出來動用主要力量解決本國貧困問題的。朝鮮出了糧荒就去救朝鮮,印度洋出了「海嘯」就去救印度洋……。在國際上,這是個闊綽、人道的政府;但在國內,行政的不作為與行政作為的有限以及行政效果的有限卻是個比較普遍的現象。
從民族主義到扭曲的國民心態
有人不敢苟同我的說法。他們會認為:我以我的祖國(此概念,不如換之為「政府」)為榮,它強大了,它富裕了,它還不忘那些貧窮的國家,幫助別的窮國,真是舍己為人。好一個「舍己為人」,卻沒曾想這個被「舍」掉的「己」卻是難以數計的中國貧困人口和受害群體!此種「貼金術」一旦有了這樣一個惡劣的前提,還有什麼可炫耀的?不被人質疑才怪!另外值得一問的是,這種虛妄的民族主義,為什麼還能一次又一次地大行其道?是在什麼樣的制度之下,有了這種大規模的扭曲心態?為了顯示富強、彰顯地位,不以人民生活的真實狀態為證據,反以某種榮譽、某種他者的評價來凝聚國人心靈,簡直就是背道而馳。
爭氣、爭第一、爭世界第一,大搞形象工程,大吹民族崛起,鼓吹暴力,叫囂戰爭,卻唯獨忘卻了個人的權利、個人的自由、個人的價值。經濟發展也好,爭取民主自由也罷,其目的竟都是為了國家的強大、民族的獨立,卻都忘了具體的個人。此種傾向,從洋務運動到戊戌變法,從晚清立憲到辛亥革命,從五四運動到新洋務運動(1978年改革),直至今天,從來都沒有變過。個人的權利、自由和價值被淹沒在看似宏偉的「強國夢」裡,國人鮮有健康的不卑不亢之心,多是自卑與亢奮的扭曲組合。國家強了,個人弱了;政府強了,公民弱了;統治者無忌了,被統治者無言了;上層群體有望了,下層群體絕望了。
朝鮮有洪水、颱風、山體滑坡、泥石流,中國也有,並且更嚴重。朝鮮窮,難道中國就真的富裕了嗎?朝鮮的窮,又是怎麼形成的?那裡的統治者對於這些貧窮事實用的又是什麼辦法?他們是怎樣對待自己的人民?在他們的憲法和刑法裡又制訂著何等可恥的制度?中國應該對這些問題一一深究,要從這些深究當中找出教訓,不能一而再、再地錯下去。
相應的,中國人應該回歸到一個健康的心態,尤其應把那些蔑視個人權利、自由、價值的冷血一面去除掉,把不卑不亢的自信心、平和心以及承受力挽救回來。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我們中國每年的自殺喪生者都在28萬人以上,而自殺未遂者則達250萬人──尤其是農村自殺人數,已佔到全國總自殺人數的80%,農村自殺率乃是城市的四倍。50%∼90%的自殺死亡者可以診斷為精神疾病,其中以抑鬱症最多見,其次為精神活性物質濫用、精神分裂症及人格障礙等。中國的高自殺率及其自殺原因,是國民真實心態和生活真實狀態的嚴重之證。尤其是那些社會支持系統薄弱的群體,便很容易在急性應激狀態下出現衝動性的自殺行為。扭曲的心態,形成於扭曲的制度及其它各種複雜關係,例如生存逼迫、工作挫折、債務壓力、醫療教育壓力、婚姻戀愛壓力、家庭暴力、人際衝突等。這些人選擇了死,同樣也宣告著一個危險中國的警燈閃爍。對此,我們應當尤為重視。(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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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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