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哥華我為開公司跑斷腿

加拿大的溫哥華連續兩次被聯合國評為世界上最適宜居住的地方。一直不明白溫哥華為啥能受到如此青睞,直到我在溫哥華開了一家廢品回收公司。

  第一次到溫哥華時,我看到一個奇特的現象,這裡倉儲式超市居多,豪華、高大的商廈較少。問起原因,當地人告訴我,溫哥華有個規定:建商廈、超市,門口的階梯不得超過3級。為顧客著想得如此週到,我有些震驚。

  移民到溫哥華後,我想開一家廢品回收公司,專門收購廢棄的飲料瓶和酒瓶。經過幾次被迫「遷徙」,我才深刻體會到溫哥華「以人為本」的精髓。

  在租辦公場所前,我已經知道,按照規定,廢品回收公司不得設在市內,更不能緊靠居民區。我就在遠一點兒的地方租了房子。不料,前來驗收的官員一看,馬上就說「不行」——我租的房子只有一個大門,而按照規定,公司得有兩個大門,每個門前還必須有4個以上的停車位,為的是方便顧客,方便運輸,保證安全。租來的房子不能亂拆亂改,我只好另外租房。

  又租了一套兩層樓房,驗收官員來看,馬上提出了整改意見——運輸廢舊物品的都是大型汽車,汽車要能在院子裡「轉得開身」。驗收官員問我,兩層樓打算怎麼使用,我脫口而出:「一層工作,存儲。二層辦公,讓員工居住。」「不行,絕對不行!這樣會損害員工的健康。」樓上不能住人,這套房子也只得放棄。

  我總算租到了符合規定的房子。公司剛開張的那幾天,驗收官員們在公司裡來回巡視了好幾圈,還親自跟著運貨的卡車跑了幾天。他們不但自己駕車跟隨公司的運貨卡車運貨,還走訪卡車司機,問他們交通是否便利,是否暢通,是否安全。

  經過三番五次的嚴格檢查,他們終於在我的申請文件上簽了字。

  我不過是要開辦一家小小的廢品回收公司,溫哥華的官員們就如此「勞師動眾」。大概正因為如此,溫哥華才能成為世界上最適宜居住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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