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嫁給你最愛的人麼?
通常對女人而言,愛字大過天。小說中也是喜歡將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列為喜劇,而被逼著嫁給張三李四的就一定寫的她欲求不得,淒苦一生。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為什麼總不能是同一人,這二者往往折磨得女人好深。可是女人嫁給自己愛的人就真的皆大歡喜了嗎?更何況不到生命的終點,你永遠都不知道哪個是你最愛的人。
得不到的一定是最好的
朋友相處了8年的男友因家庭的關係定居瑞士,一個是想回回不來,一個是想過過不去,眼看著大好的情緣從此天各一方,生死茫茫。
分手後朋友接受了家裡安排的相親,那人眉目還算周正,工作也挺穩定,脾氣倒是極好,於是朋友很快地便與之結婚生子,過起平靜的生活。
瑞士的男友到底不死心,千里迢迢地追到國內來,原以為8年的感情是任誰都不能說放下就放下的,所以我想她這次一定會義無返顧地跟著走。
可是不想兩人見了,她卻極平靜地搖搖頭,拒絕了他。她和丈夫像好朋友一樣招待了前男友兩天,並送他上了飛機。
望著那位飛越了大半個地球趕回來,又要孤苦伶仃飛越大半個地球趕回去的GG,我也蒙了。這樣的人不愛,她還想怎麼樣。
那GG進安檢時,看得出朋友的眼睛裡有淚光在閃,可見她也不是鐵石心腸。直到飛機起飛了,她才悄悄地告訴我,對男人來說,得不到的一定是最好的,所以我要讓他在心裏放我一輩子。 >>>話題:有遺憾的愛情才最完美麼?
七年的光陰慘不忍睹
我在高中時曾暗戀過大自己七歲的實習老師,那時他風華正茂,字正腔圓的京味普通話讓我如痴如醉。偷偷地找他表白,他只是笑,說有緣的話,以後深圳見。從此我小小的心裏便對深圳有了無限的嚮往,發誓等大學畢了業一定要來深圳找他。
沒曾想七年後工作調動真的就來了深圳,不過倒是人漸漸大了,對愛情不再那麼奢望。何況深圳人海茫茫,七年前的戲言又如何兌現。一個傍晚我在家樂福漫無目的地閑逛,聽見不遠處隱約傳來一男一女爭執的聲音。好像他們是在為到底買48一雙還是58一雙的鞋互不相讓。居家過日子的精打細算,想必是夫妻了。靠近他們的時候,爭執的聲音更加清晰,我不由得放慢了腳步,然後再不由得驚恐回頭。是的,我發誓我沒有聽錯,這便是那個實習老師無數次讓我魂牽夢繞的聲音。可是在經過他們身邊的時候,我只匆匆地掃了一眼,便不敢多望。因為除了聲音之外,他身上早已辨不出當年清秀挺拔的輪廓。
幾乎是逃著下樓的,一路上忍不住絕望起來。如果不愛他,他老他醜可以與我無干。可那是我曾經深愛過的男人啊,我怎麼能忍心看他變老變醜變得風光不再,又怎麼能忍受他挺著日漸突起的肚腩,只穿一條大花褲衩就滿世界地招搖。
#p# 原來嫁一個自己愛的人,竟是需要如此巨大的勇氣。
如果彼此都做過努力,但還是不能在一起,那就算了吧。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屬於兩個人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
直到現在我還是這樣說,良是任何女人見了都會流口水的男人,當然也包括我。
只是因為他小我四歲,所以雙方的家長死活不同意。即便我們愛得激烈,也不得不分開。因為我們都知道,不受家人祝福的婚姻,任如何堅持都是不會幸福的。
分手的時候,我淚眼婆娑地向他提出最後的懇求,懇求他無論今後走到什麼地方,都要一年來見上我一面。他承諾,盡力為之。其實我當初會這麼說也是因為心裏真的不捨得,要是他不來,我又能找什麼藉口相見。時間到底是最優秀的魔術師,能改變一切。
北京,杭州,威海……幾年來良在全國各地亂轉,但卻一直堅定地履行著對我的承諾。哪怕我們各自有了新的愛人,哪怕我們各自結了婚。
每年我們會抽出一天的時間到各自之外的城市小聚。吃吃飯,喝喝茶,聊一聊彼此工作和生活上的小小不快,有了興致的話還可以去看看無限美麗的夕陽,一年一年,我們就是這樣單純美好地履行著彼此三百六十五分之一的承諾。
有時候也在想,如果現在我們還在一起會是怎樣,想必即使是我和良這般驕傲的人,也是會如同所有的柴米夫妻一樣,會爭吵會傷害,會被歲月磨平了心中所有的激情,變得了無生趣,相看兩厭。可是我們沒有在一起,好在我們沒有在一起,我們才能一直視對方為最好的知己,才能面對著每一次的相聚,顯得溫情脈脈,格外珍惜。
還是把最愛的男人放到記憶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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