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貪官保釋出獄 中國貪官量刑過輕?

中國《檢察日報》日前稱,中國貪污腐敗官員保釋出獄的情況越來越多,許多人在出獄後甚至還享受原有工資待遇。該報導指出,66%的貪污腐敗官員和80%的濫用職權的官員僅僅受到行政內部處分,而逃脫了刑事制裁,這一數字比2001年高出了50%。而與此同時,保釋出獄的腐敗官員數字卻在增加。從2003年到2005年,共有33000多名服刑中腐敗官員被保釋。這個數字中不包括那些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官員。

檢察院以及律師界認為,這樣的一個狀況讓中國中央政府號召的反腐敗鬥爭的公信力大大下降。文章說,這不僅是一個法律上的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

有檢察官稱,檢察官努力查辦腐敗分子案件,但是總有各種干擾勢力影響正常的辦案工作。檢察官必須冒著很大的壓力工作,有時候甚至冒著生命危險在辦案。他說,歷盡千辛萬苦抓到的腐敗分子但很快又通過各種途徑得到保釋,這讓他和他的同事們感到非常失望和沮喪。

報導也披露現行法律上在某些腐敗行為的處理上有漏洞,這也導致實際辦案中的問題。一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說,那些腐敗分子有能力聘請最優秀的律師,或者施加影響,對檢察工作製造干擾。

中國曾經表示對貪污腐敗的官員一般不判處死刑,這個問題在社會上以及法學界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北京大學的法學教授江明安說,一種目前法學界普遍的觀點來看,對貪污腐敗案件並不適用死刑,因為死刑並不能減少這類案件的發生。他呼籲,當前更加緊急的工作是健全相關法律,推進司法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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