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百萬局長:「我絕對不會無恥到這個地步!」

局長嫌工資太低貪污百萬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廣州管理局原「一把手」管學仲庭上自辯:「我絕對不會無恥到這個地步!」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廣州管理局原「一把手」管學仲,因嫌「工資太低」,涉嫌貪污131萬、受賄44萬、挪用公款67萬以及隱瞞境外存款。

昨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管學仲表示,私設「小金庫」是為了公司著想。針對各項指控,他說:「我絕對不會無恥到這個地步!」

管學仲,61歲,江蘇省寶應縣人,文化程度大學,曾任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廣州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廣州華茂中心法人代表、董事長,香港華昌國際船舶有限公司董事長。他因涉嫌受賄、挪用公款、貪污、隱瞞境外存款四項罪名被逮捕。

管學仲是一名正廳級幹部,自他到香港工作後,他認為自己人在香港但「仍以廣州的標準拿工資」實在太低,於是開始「斂財」。

管學仲拍著胸脯說:「我以人格擔保……」

昨日庭審中,管學仲對4項指控提出了「不同意見」,他表示:「不知道自己犯罪,直到你們來抓我了,才知道那是犯罪。」

針對受賄44萬元的指控,管學仲辯解說:「我是這個項目的直接負責人,項目賺錢了,獎金當然是要獎勵給有功的人。」管學仲還理直氣壯地說:「中國的領導最大特點就是喜歡評論、不喜歡做,我就不一樣。」

在管學仲被指控的幾項罪名中,幾乎所有非法支出都由他私自設立的「小金庫」所出。對於這樣一個「小金庫」,管學仲顯得很委屈:「我設這樣一個 ‘小金庫’完全是為公司著想,我們用錢的時候手續太繁瑣,什麼都要審批,甚至連2000塊的路費到現在都批不下來,要是有人得了心臟病、要等國家批醫藥費的話,肯定早就病死了……我作為一個負責人要考慮公司的利益……我為黨和人民作貢獻,反而埋葬了自己……」

管學仲在最後陳述時拍著胸脯說:「我絕對不會無恥到這個地步,我希望法庭能仔細調查……我現在不能用黨性擔保自己了,我用我的人格擔保,我所說的都是真的……」為表清白,管學仲還寫了一份詳細的「自白書」交予法官,以求「交代清楚」。

檢察院指控四項罪名

一、索賄44萬元:管學仲有權審批財務處股市操作獎金的分配方案,1998年至2004年間,他憑此向財務處索取賄賂人民幣44.6萬元。

二、挪用公款67萬元:1998年12月2日,管學仲從廣州華茂中心(以下簡稱「華茂中心」)挪用公款24萬餘元,以其女兒的名義購買了商鋪,之後於1999年2月5日還清該款,並支付利息。

2001年11月16日,管學仲批准將公款43萬元借給「下屬」顏某個人使用,顏某於2002年6月18日還清此款,並支付利息。

三、貪污公款人民幣45萬元、港幣86.4萬元:2002年9月2日,管學仲私自從華茂中心「小金庫」中提出18萬元人民幣作為投資獎金私分,自己分得9萬元。

1996年至2004年,管學仲以自己「工資偏低」為由,要求華茂中心總經理顏煥輝在「小金庫」中給他支出「董事長應酬接待費」人民幣27萬元。

1999年4月至2005年4月間,管學仲又以「工資偏低」為由,要求香港華昌國際船舶有限公司總經理常忠民以「出境補貼」等名義,為其支出了港幣86.4萬元。

四、隱瞞境外存款:管學仲隱瞞其在香港的存款5928港元,並隱瞞了市值222萬餘元的股票拒不申報。

27日庭審上,管學仲對檢方指控的事實基本無異議,但他對這些行為的性質有不同看法,他說:「我在為國家和人民做貢獻的時候反而埋葬了自己。」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