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媽媽的信

媽媽:

您好!今天,2006年7月15日,您有沒有感覺到是和您的女兒在一起?

是這樣的,我抱著我們倆的相片參加了香港法輪功學員呼籲停止迫害的遊行。天灰濛濛的下著淅瀝的小雨,整個城市成了一張柔化了的黑白長卷,其中我們的遊行隊伍緩緩前行。我們捧著被非法關押的香港法輪功學員和大陸親屬的相片走在前面,後面是鑲在花環中的死難學員的照片,死亡集中營中活摘學員器官的證據和加拿大獨立調查團的報告等等。喇叭裡一遍遍播放著關貴敏唱的一首歌,曲調舒緩。我聽不清歌詞,但那拖長的尾音卻在一瞬間打動了一向覺得美聲唱法單調的我。

為什麼,為什麼一定要用這樣慘烈的方式才能使別人相信我們的無辜?為什麼即使是這樣還有人無動於衷?你們知道嗎?我媽媽是個多麼堅強的人,多少年忍辱負重卻從來不和別人,包括自己的女兒訴苦;而我又是如何從小就學會克制自己的情緒,從來只在被窩裡哭泣。可是今天,我抱著我媽媽的相片,從澳洲到香港,上到政府下至平民,一遍一遍地向你們訴說她因為信仰被關押被迫絕食的悲慘故事。這樣還不夠嗎?還不足以喚起你們的同情心嗎?

淚水漸漸地模糊了我的視線,腳步也越來越沈重。恍惚中我不是捧著相片遊行,而是背著十字架走在香港的大街上。十字架上還有您,媽媽。

也許您以後會看到這次遊行的照片,隊伍的前排有您淚流滿面的女兒。大家都以為她是因為想念您而哭泣,只有您會知道那真實的原因。

女兒

陳慕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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