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陰醫院手術失誤 女教師五個臟器被切

一根斷管,迅速將彭元慶的生命推出正常軌道。

「患者身體中五個重要器官被切除或部分切除,原本診斷正常的肝臟現已癌變,感染的敗血症進一步惡化。」彭元慶的丈夫陳克武在寫給湘陰縣人民醫院的一份「駁斥意見書」中這樣寫道。陳克武認為,湘陰縣人民醫院在給彭元慶實行手術時,進行了錯誤的診斷,而在隨後的拔管過程中,又發生了將引流管斷裂在患者體內的重大醫療事故,直接導致多個器官切除和癌細胞轉移。

7月10日,記者來到湘陰調查採訪此次醫療事故的真相。在湘陰,記者見到了陳克武夫婦及湘陰縣人民醫院有關負責人。他們對基本事實給予了一致的確認,但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相關責任的認定,有不同的看法。雙方的爭論,在得到岳陽市醫學會發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後,並沒有平息,就在當天上午,雙方再次向湖南省醫學會提出了重新鑑定的申請。

腹腔積水被迫手術

在湘陰縣教育局有關領導的眼中,該縣浩河口鎮學校的彭元慶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教師。擁有小教高級職稱的彭元慶,被公認是浩河口鎮最優秀的教師之一。

躺在病床上,身體已極度虛弱的彭元慶只能用簡單的短語「回答」記者的問題。由於無法連貫表達,坐在一旁的陳克武向記者介紹了相關情況。

2005年6月9日,彭元慶因為上腹脹痛,來到湘陰縣人民醫院進行檢查。

「在進行第一次檢查後,醫生發現彭元慶上腹腔有大量積水,第二天,也就是10日上午,我帶彭元慶又到長沙的湘雅附一醫院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結果也是腹腔積水,但身體其他器官良好。」陳克武回憶道,「從湘雅附一醫院檢查後,我們回到湘陰縣人民醫院,並於11日上午辦理了住院手續。13日,由湘陰縣人民醫院主治醫生肖兵主持,為彭元慶做了胰腺囊腫大部分切除、脾切除、胰胃序貫式內外引流等手術。」

正是這第一次手術中的「胰胃序貫式內外引流術」,為4個月後的「斷管事件」埋下了「伏筆」。

「為什麼要做胰胃序貫式內外引流術?」針對記者的這一問題,陳克武引用了當時有關醫生的解釋,這樣說道:「胰液是一種腐蝕性很強的液體,它在體內的存留會對其他器官進行腐蝕,做引流術就是利用引流管,將胰液從體內引導出來。」

為了將胰液引導出體外,彭元慶不得不每天在腹部掛著一個引流袋,將胰液接住。直到2005年11月15日,彭元慶眼見從體內導出的胰液已經不多了,她再次來到湘陰縣人民醫院,由該院普外二科鐘旭東醫生幫其做了拔管手術。

體內取出帶血斷管

「回家休息一個月後,我又感覺腹部腫脹,有疼痛感。」彭元慶說。後來的事實證明,這次術後的疼痛,竟來自拔管手術時留在體內的一節斷管引起。

怎麼會有一截斷管留在體內卻沒被發現呢?

記者採訪時,湘陰縣人民醫院醫務科負責人魯國慶給出了這樣的解釋:「為彭元慶做拔管手術的醫生鐘旭東沒有參加第一次手術,(引流)管子拔斷後未發現,原因是管子的斷面很整齊(發現不了)。如果當初發現了,可以通過胃鏡(將斷管)取出來。」

陳克武卻說,鐘旭東在拔掉管子後,並未向病人和病人家屬作任何交待,沒有留下任何醫囑就離開了。拔管一個多月後的12月18日,彭元慶腹腔及傷口處作痛,19日上午,陳克武帶彭元慶在長沙市中心醫院通過CT檢查,發現腹腔內有怪狀物。

12月20日,陳克武帶上妻子彭元慶再次來到長沙,在湘雅附一醫院做CT檢查,結果與前次在長沙市中心醫院做的是一樣的。該院普外科專家晏鐘舒對陳克武說,(片中陰影)確屬怪狀物,建議馬上住院進行第二次手術。在醫生的建議下,彭慶元於12月26日住進該院普外科。

2006年1月4日,醫生給彭元慶做了第二次手術:全胰切除術。就在這次手術進行過程中,讓陳克武一直懷疑的「怪狀物」終於露出了真相:一根長達5厘米的管子被取出。事後證實,這正是鐘旭東在做拔管手術時,斷在彭元慶體內的引流管的另一節。

醫患雙方各執一辭

由於胰液有很強的腐蝕作用,遺留在彭元慶體內的這根斷管,已經影響到了相關的四個器官,專家作出了全部或部分切除這四個器官的手術方案。「胰腺、膽囊、12指腸全切、胃切除一半,但這些手術也只能是權宜之計,實際上胰液已經影響到肝臟。」與陳克武的這一描述相吻合,魯國慶也承認,湘雅附一醫院施行第二次手術後發現,彭元慶的肝臟佈滿了腫塊,已形成繼發性肝癌。

2006年2月14日,彭元慶被從湘雅附一醫院轉送到湘陰縣人醫院繼續進行治療。

對於「斷管」事件的發生,魯國慶說:「斷管是事實,我們勇於承認,也為此採取了積極的措施。」魯國慶說,他們已經為此付了10多萬元的醫藥費,還給患者支付了一部分生活補助。

然而,陳克武對醫院方面的作為卻表示強烈的不滿。他在寫給有關部門的「申請報告」中,列出了院方的六大過錯。他認為,是院方的過錯直接導致彭元慶病情惡化,並最終形成肝癌。

2006年4月24日,彭元慶委託丈夫陳克武與湘陰縣人民醫院有關負責人張正清、魯國慶、肖兵一起,向岳陽市醫學會提交了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書。6月15日,岳陽市醫學會作出了醫學鑑定書,認定「醫院方在拔除引流管時,因未發現引流管斷裂並遺留患者體內,所以未採取及時有效的處理措施,醫院方對此應負主要責任。但胰液、胃液對引流管的腐蝕作用,也是導致引流管斷裂的原因之一。」

誰在漠視病人生命權?

一個原本「只有胰腺疾病,沒其他疾病」(彭元慶「醫療事故重新鑑定申請書」中語)的中年女教師,在經過一年多診治後,最終竟引發「敗血症、肝癌變」(同上),進入生命倒計時,到底是誰在漠視病人的生命權?為此,記者採訪了部分病人和法律工作者。

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李姓住院病人說:「病人在醫院始終是弱者,我們不可能知道這個病到底應該怎麼治,應該花多少錢,用些什麼藥,因此,什麼樣的方案才是正確的方案,什麼樣的治療能讓病人少花錢,就全憑醫生的良心了。彭元慶的病,到底是該全切還是部分切除胰腺囊腫,彭元慶自己當然不知道。」

同樣是住院病人的王女士說:「彭元慶引流管的拔除直到一個多月後,才在第二次手術時被發現,說明當事醫生至少是不負責任的。他雖然自己沒有參與前次手術,但拔管是整個手術的一部分,拔管以後應該向當時的主治醫生進行匯報。如果匯報了,主治醫生應該能發現問題,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資深法律工作者、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先生說:「我們雖然無法判斷斷管事件的發生,是否與彭元慶後來的病情發展有因果關係,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醫生工作態度的不認真,院方管理上出現的漏洞,是形成本案系列糾紛的重要原因。(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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