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海南的血淚,社會公理何在?
6月30日,我和另一個男性朋友參加廣東國旅組織的海南雙飛四天三夜遊(在中山三路營業廳報名),早上6:50在機場集中,然後乘搭南航8:30從廣州飛往海口的航班,於9:30左右到達海口,遊覽當天的景點後,當晚入住萬寧市興隆鎮(四星級)明月度假酒店6422房。晚上八點左右我們到酒店的游泳池游泳後,大概於10點30分回到6422房準備看世界盃足球賽,事情就在這時發生了。我們回到房間洗完澡後,大概10:50左右,門口有人按門鈴,這時我朋友已經處於一個很累的狀態,躺在床上不想動,我就走過去門口,在貓眼處看到門外是兩個女的,於是我打開門問她們有什麼事,她們說自己是酒店按摩師,問我需不需要,我正在發楞的時間,她們直接闖了進來,並對我說「你朋友肯定需要」(我們事先沒有接過這些電話,她們怎麼知道我們是兩個男的住在裡面?從她們一進來就知道她們是有備而來),進來之後,她們對我們說按摩38元,一條龍服務198元,並一進來就對著我們摸來摸去的動作,我們立即感到很反感,並請她們馬上出去,但她們賴著不肯出去,就在我們在糾纏的時候,在沒有任何先兆的情況下,門外又有人按門鈴,這是她們馬上出去開門,門外面陸續進來了四個彪形大漢(身穿白衣,黑褲,手拿著對講機,其中至少有兩個人我們在酒店內見過的保安),這幾個人一進來就威脅說:你們從事色情活動,必須付什麼小姐費、鐘點費等等,開始說200元,後來又說400元,接著又說每人400元再加上小費、小姐費總共要我們支付3800元,我們當時身上沒有什麼現金,他們搶了我們錢包,把我們僅有300元現金搶走,然後又威脅我們再到銀行取3500元,他們幾個人把我們圍在床頭,在環境上給予我們造成一種威脅,由於當時生命受到威脅,在這距廣東千里之外,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又落進這樣一個陷阱裡,出於對生命的考慮,我們只能妥協,然後其中兩個男的脅持著我朋友,另外兩個男的脅持我去銀行取錢,23:30分左右,我從銀行取錢回來,他們這才揚長而去。
以下是事情發生的疑點:
1. 本團30人,但沒有設全陪。海南地陪導遊明知道以前也曾發生過這樣的事情,但卻沒有提示或警告過我們,只是在去酒店的路上對我們說要提防晚上有人來電;
2. 整個團只有我們是兩個男的住一間房,知道這事情只有酒店和導遊,兩個女的沒有來電就知道我們是兩個男的在裡面,這事很可疑;
3. 事後導遊告訴我們興隆經常發生這樣的事情及其他惡性事件,我們在沒有對導遊說的情況下,他已經知道我們大概被勒索了多少錢;
4. 導遊說如果當時我們打電話給他,他可以讓我們減少損失,因為他認識這些當地黑暗勢力,打過不少交道(這句話非常可疑,認識還是串通?),可是當時我們生命受到威脅,如何打電話?
5. 當導遊知道我們要報警,首先不斷和我們說報警沒有作用,拚命強調這裡山高皇帝遠,沒有警察管,見我們堅持又不斷以各種理由推諉、拖延(目的是拖到我們回廣州而無法在本地報警?)
6. 導遊說這酒店承包給私人,這些事情以前也時有發生,那麼為何他還要帶我們到這家酒店,而對沒有經驗的我們,對如此陷阱卻隻字不提?
導遊事前的下午跟我們說,入住的酒店可能有人打電話,我們當然也不會去召妓,就以為是一般的酒店的架步.可是導遊說的事情根本對當晚發生的事情毫無貢獻,就像一早設好的局一樣,我們陷進去就無法抵抗.威脅勒索我們錢的4個都是酒店的保安.,事情發生以後,導遊主動找到我們,說已經知道前一晚發生的事情,並且知道我們大概損失多少,他說,因為,這些事情他以前帶團也經常發生,也知道那一班人,也跟他們打過交道,反覆跟我們說,如果當晚找到他的話,可以損失減少一點(意思大概是可以跟凶人講價,嘿嘿).
問題是,為什麼既然以前經常發生,事前為什麼沒有跟我們說這個案例呢,而含糊其詞,讓人感覺就是一般酒店的架步,而不是即將到來的精心策劃的一次又一次反覆上演的陷阱.
而且,為什麼這個酒店一再發生這樣損害遊客生命財產利益的事情,而這個旅行社竟然一點措施也不做,一次又再一次把遊客往陷阱裡面帶,而事後,我們跟導遊說我們要報警,那導遊第一天就說要向總部請示,後來就說這個事情不好搞,就給了興隆派出所的電話給我們,而當時我們已經準備踏上三亞回廣州的班機了讓感覺好像旅行社跟酒店是互相知會,互通聲氣的,事情發生前,沒有任何有實際意義的提醒,忠告,預防措施,事後,就一再拖延時間.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 關鍵字搜索:
-
我在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本文短網址: http://m.kzg.io/b5f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