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稿】中山裝,綠軍裝,雞腿褲,喇叭褲

我們所處的時代真是一個劇變的時代,社會的變化反映在服飾上變化上也很有意思。就像演戲一樣,人們在不同的時代,變換著不同的服飾,扮演著不同的角色,也體現著時代的特色。當然,在當代中國像穿衣戴帽這樣看似簡單的小事,也牽涉到思想教育、生活作風甚至「革命」或「不革命」這樣的問題,也會觸動日理萬機的領導者的神經,看似小事,也不是小事。

從中共建政初期的「中山裝」,後來定型為毛式服裝,到文革時期的「綠軍裝」,文革末期年輕人盛行的「瘦腿褲」,八十年代初期的「喇叭褲」,到現代花樣迭出的各式服裝,千姿百態,令人目眩。

中共建政初期,大大小小的官員們基本都穿灰色「中山裝」,這似乎是那個時代的官服。

在文革時期,社會上盛行「綠軍裝」,特別是年輕人,無不為自己能擁有一套「綠軍裝」、一件軍大衣、一件軍上衣、一條軍褲,甚至一頂軍帽而自豪。似乎不這樣不足以體現出對毛XX的「忠心」,不這樣不足以顯示革命的勁頭。甚至發展到穿軍衣者成為被攻擊、被搶劫的對象。

到了文革末期,也就是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中期,人們迫切希望能從經過了十來年的文革桎梏下擠出一點自由的空隙,當時社會上年輕人流行起「瘦腿褲」,老百姓稱之為「雞腿褲」。後來各地開始禁止「瘦腿褲」,各地政府組織人員到大街小巷中巡視,檢查人們所穿的褲子的褲腳大小。他們手裡拎著啤酒瓶子作為檢查用的工具,如果褲腳塞不進兩個啤酒瓶子(也有的地方的標準是一個啤酒瓶子)就立即把褲子剪開。這時你不得有任何異議,還得要態度好,自我檢討認識深刻,以此證明他們把你的褲子剪開是非常正確的。如果你態度稍微不好,或認識不深刻,你就會倒了大霉了,他們會把你作為專政的對象對待。我的一個同事曾經講過他的遭遇,聽了以後令人啼笑皆非。一次他正在他公社(相當於現在的鄉)所在地的街道上行走,一幫人攔住了他,檢查他的褲腳,也就是往褲腳裡塞啤酒瓶子,一邊檢查一邊問他:為什麼穿「雞腿褲」,他說:我覺得穿「雞腿褲」利索。那些人說他不老實,態度不好,不但剪開了他的褲子,還把他帶到公社裡。把他綁在公社院子裡的電線桿上晒了一天,這還不算,接下來又關了他三天,直到他認識到了自己的「嚴重錯誤」,諸如什麼「貪圖享受的資產階級思想」,「腐化的資產階級生活作風」,然後又寫了一大堆保證,這才放他回家。

到了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實行改革開放,年輕人開始流行穿「喇叭褲」,說是外國流行的,也有人寫文章論證說「喇叭褲」最早是中國發明的,並且引經據典的說,敦煌壁畫上穿的就是喇叭褲。由此得出「喇叭褲」並不是新潮,而是過時的東西。這次倒沒有聽說過因為穿「喇叭褲」被抓、被關的。但從當時的報紙上看,各級政府及單位特別是大專院校還是很重視「喇叭褲」這一社會現象的。報紙電視電臺對「喇叭褲」的討論也很多,並經常有文章說青年人要做有理想、有抱負的「社會主義新人」,「八十年代的青年要肩負起歷史的重任,不要沉湎於物質享受,追求資產階級生活方式,更不要迷戀於奇裝異服」,云云。

八十年代的「喇叭褲」現象,政府沒有像以往那樣採取打壓措施,而是主要採用了引導的方針。各地政府及單位、大專院校,都積極開動腦筋。河北省某縣黨委在討論如何引導青少年,把他們培養成「無產階級革命事業的接班人」的時候,有一個官員從文革的憶苦思甜中得到啟示,他說:服裝對年輕人竟然有那麼大的影響,我們不妨號召那些「老革命」把他們的舊衣服貢獻出來,「老革命」穿過的衣服就是「革命服」,給那些穿「喇叭褲」的青年人穿上「革命服」,他們不也變成革命人了?不也就成了革命接班人了嗎?有人說:不行不行,現在的年輕人,他們怎麼可能穿那樣的衣服呢?再說了,穿件衣服要能改變一個人,還要我們這麼費勁教育幹什麼,要是穿一件衣服就能變成好人,還要監獄幹什麼!又一個人說:可以折中一下,號召那些「老革命」把舊衣服捐上來,作為對年輕人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和「革命理想教育」的良好教材。最後大家同意了這個意見。

現在社會上各式服裝花樣迭出,千姿百態,令人目不暇接。像穿衣戴帽這樣的小事基本是沒人管了,但有時也會觸動領導者的神經。我曾經看到過一個消息,2002年中共前總書記江XX訪問德國的時候,給德國政府施加壓力:不能看到穿黃色、藍色衣服的,和戴黃色、藍色圍巾的。報導說,江XX對黃色、藍色服裝又恨又怕,是由於他每次出訪都會遇到穿黃色、藍色衣服的法輪功抗議群體。有報導說,1999年江XX下令鎮壓法輪功(一個以「真、善、忍」為信仰的修煉團體)以來,有數萬乃至十數萬計的法輪功學學員被抓、被關、被勞教,或被送進精神病院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報導說有兩千多人,近三千人被迫害致死,甚至更殘忍的活生生的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據報導,近幾年,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江XX以「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和人類罪」被法輪功學員告上法庭。江XX對服裝顏色的敏感,是出於對法輪功血債的內心恐懼,所以有報導說,江XX怕下地獄天天抄寫《地藏王菩薩本願經》。噯,要是抄幾遍經就能把那麼大的罪抄沒了,還要法庭幹什麼呀。

話題扯遠了,俗話說穿衣戴帽,各有所好。像穿衣戴帽這種屬於個人愛好的小事,只要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傷風敗俗,實在不值得動輒動用國家機器強令限制或禁止。小范圍的有傷風化的服裝可以加以引導,人民是有辨別美醜能力的。我國歷來被稱為文明禮儀之邦,這其中也包括衣著和行為舉止,講究端莊、大方、得體、整潔、自然,與四時合其序,不刻意講究,也不太多放任,恰到好處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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