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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醒了的農民全面保衛土地記實

 2006-06-15 08: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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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貢劉正有等1300多位"農民"代表為維護自己合法的土地財產權屢告屢敗、而屢敗屢戰,令人欽佩、令人感慨。從這一份份申請與裁決中,我們不難發現,在認定政府有關部門非法徵用合法財產之後,在受到司法機關一次次的漠視與冷遇之後,劉正有等人仍然堅持希望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問題。這既讓我們看到人民對法律的執著,也讓我們省思法律保障的無力,更讓我們質疑主管機關的任意與專橫!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程潔


2004 年10月21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在其第5條中明確指出:「嚴格依法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當前要著重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濫用行政權力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的問題。要加大土地管理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非法批地、佔地等違法案件。建立國土資源與監察等部門聯合辦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處土地違法行為,又查處違法責任人。典型案件,要公開處理。對非法批准佔用土地、徵收土地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照《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於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辦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還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國務院是規則的制定者,省、市級政府是規則的執行者,但規則是否能真的向農民兌現呢?規則是維護農民的利益,還是維護權勢者的利益?是制定者還是執行者在破壞規則?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叫停「圈地」,而地方政府卻有令不止、有法不依,屢屢出現違法征地的行為。為了積極配合黨中央、國務院所制定規則的實施,我現將自貢市以政府的名義、合法的名義仍在非法徵用農民土地的情況進行揭露。由於篇幅原因不便贅述,選出幾起典型的群體保衛土地抗爭事件,用記實文字的方式提供給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人士參閱,並提請大家給予關註:丨

一、1998年白果村和1999年大灣村群體事件

1998 年11月,市政府動用警察和各級機關工作人員約400人,在原白果村8組用推土機強行毀廢農民即將收穫的莊稼。村民約200人全力以赴保護自已辛苦耕耘的勞動成果,卻遭受了來自警察的暴打。其中,農婦張進先被匯東分局4、5名警察暴打,2次昏死在地,其女兒陳淑珍(約25歲)前去救護母親,也被數名警察暴打,並且上衣被撕爛,致使上身赤裸。此舉激怒了全體村民和上千圍觀群眾,紛紛痛罵警察是流氓土匪!村民何富強用照相機拍照當時的情景,何拍了就跑,5名警察不顧一切的追,把何按倒在地摳出膠捲來毀滅證據。張進先母女倆被送紅旗鄉衛生院救治。

1999年4月20日,市政府動用警察和各級政府機關人員約500人、4臺推土機,在鳳凰鄉大灣村1組拉起警界線,強行摧毀已成熟的莊稼。村民眼睜睜地看著自已辛辛苦苦栽種且即將收穫的莊稼被毀壞掉。警察威脅說,誰敢阻止就是妨礙執行公務,一律拘留。農婦黃八娘(約70歲)、賀學琴(約53歲)、陳玉芳,青年農民黃進修、黃學友等40餘人,不顧一切衝入警察設置的警界線內搶收自已的莊稼,被一大群警察用警棍、手銬暴打。被警察暴打的農民和農婦叫媽喊娘的哭喊聲四起。有的年青人被5、6名警察按倒在地朝死裡暴打。以上這兩起群體事件,受害人都向各級行政和司法機關上訪反映過,但迄今無結果。

二、向市政府上訪, 遭原副市長侍俊報復

我們深入失地農民中調查以上這兩起暴力征地事件。我把調查和瞭解的情況與相關官員進行了核實。失地失房農民和農婦們悲痛哭訴,一張張無助的臉,在我腦海裡無法趕走。我在痛苦中選擇二條路徑:1,自已站出來依法維護農民利益。2,與政府官員同流合污,過平安幸福生活。我實話實說,這兩選一的問題也是自己一生中從未體驗過的,最痛苦的選擇,經過幾日的思想鬥爭,我選擇了公開站出來依法維護家鄉父老鄉親的合法利益。

1999年8月,我憑藉自已的勇氣和無知,與上訪代表人一行4人,第一次去市政府"市長接待日"向原副市長侍俊(原開發區主任)反映失地失房農民受害的調查情況。我說:侍市長,政府徵用農民土地即不給土地補償費也不補償青苗費,只給農民1個月74元生活費就把土地徵用了,開發區被征地農民怨聲載道,政府還動用警察暴打農民,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侍副市長說:我們政府用了幾千萬把你們的土地徵用了幾年沒有用,讓農民種了,現在政府要用地,農民還要補償,哪有這樣的道理?市政府出錢徵用的土地農民用了,政府沒有收農民的租金都不錯了!

我面對一個法盲市長非常之氣憤,說:侍市長,國家土地法規定,徵用集體土地連續3年未使用,收歸集體所有。是誰給了你動用警察暴打農民的權力,我們國家還有法律嗎?你們的權力是誰給的?

侍副市長一聽,立即從坐位上站起來,在信訪接待室內一言不發,不斷的來回走動長達約10分鐘後,侍副市長非常鎮定的說:"老劉,我決不會虧待你,也不主張走極端,下星期三在開發區管委會座談,我親自來參加,你回去跟王孝奎說。"(王是原開發區法制處長)侍副市長自已承諾的座談會也未參加。但是,侍副市長在 2000年1月13日,親自帶領警察、法官將劉正有的財物搶劫了,三層樓房爆炸了,侍副市長利用權力製造了建國以來首例用炸藥爆炸民房案,也是一起震驚全國的打擊報復爆炸案。我們至今仍無家可歸,流離失所,迄今市政府也未有一絲毫解決問題的意向。侍副市長「不主張走極端」卻搶劫民財、爆炸民房,這種行為不是走極端嗎?

三、05—06年全面展開土地保衛戰

自貢市政府對失地農民從不執行《土地管理法》和國發(2004)28號文規定。失地農民土地補償費一分錢不給,醫療、養老金等社會保障,迄今也不給予辦理。失地農民生活普遍降低,無法保障最低生活水平,造成了03年5月和05年4月,連續發生群體抗爭事件:"5.20,6.20,6.23,6.24, 7.4,4.20"。該6起群體抗爭事件已多次詳細報導,不再贅述。

2003年6月至2006年,國務院嚴禁地方政府圈地,整治開發區亂佔耕地和維護失地農民利益的政策頻頻出臺。但是自貢市委、市政府對國務院相關政策不執行,面對失地失房農民疾苦不聞不問也不管。自貢紅旗鄉失地農民法律意識不斷提高,法治觀念也不斷增強。失地農民全面覺醒,展開了保衛土地戰。

市政府從92年起至05年所征地(圈佔土地),未賣出、拋荒的耕地,部分已長達13年。現紅旗鄉白果村、桂花村、會溪村、大岩村的失地農民展開保衛土地使用權爭奪戰,全體失地農民男女老少紛紛參加。其中,白果村8 組,90歲老翁賀新華也站出來了,加入保衛土地爭奪戰行列,有的農民堅持24小時守侯自已的土地。


白果村村民在被搶走的土地上(「天網」圖片)

1,代表人被收買,出賣上千人利益

原紅旗鄉白果村10組和桂花村5組兩個村組集體資產260萬元的賠償金,開發商於93年已經付清,但在06年以前農民群眾一分錢也沒有得到。我在05年7 月26日,向國家領導人也做了反映。06年初,市政府、開發區、紅旗鄉政府等官員把2個村組代表收買了。據調查:白果10組只補償了36.8萬元,桂花村五組只補償了23萬元。共計:59.8萬元。還有200.2萬元,不知被誰侵吞了。

這是一起幾個代表人被官方收買,然後出賣兩個村組 1000多人合法利益的事件。桂花村5組被收買了的失地農民代表人,除了從官方撈到了好處,還要在村民的補償金中分得誤工費,分別為3.4千元、2千元、 1.8千元和1千元。而普通村民人均僅得補償金400元。以上情況在紅旗鄉各村組普遍存在。

2003年6月12日《中央電視臺》記者的調查報導指出:四川省政府1996年發的第347號文,原來是一份補辦的徵用土地的批復。其中這樣幾句話格外顯眼:「自貢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未批先用土地是錯誤的,要認真吸取教訓,增強法制觀念。」

2004 年7月14日《南方周未》記者調查指出:當年組建匯東股份公司的主要參與者侍俊講述了來龍去脈:開發區征了土地之後,由於是一級政府,無法進行經營,就成立了匯東公司來承擔經營土地的任務。1994年5月,政府以590.5畝土地折價3300多萬的形式,入股匯東公司,佔51%,另有幾家企業佔股 37%,並定向社會募集股金佔12%。董事長由管委會主任兼任,侍俊就曾經兼過幾年匯東公司董事長。但他說,他是兼職不兼薪,也沒有股份,只是幹活。他說:「我可以保證地說,我和市裡面的任何領導,都在裡面沒有股份,決不是外面說的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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