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妻子、母親發出簽名呼籲書

親愛的國內外的朋友們:

非常感謝您們一直以來對陳光誠及其全家的關心、幫助和支持。現在當地政府對陳光誠的迫害愈加嚴重,並於06年6月11日早晨8點下達了一份沂南縣公安局的對陳光誠刑事拘留的通知書,通知書的內容是這樣的:

沂南縣公安局拘留通知書 沂公刑拘通字[2006]292號

袁偉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之規定,我局已於2006年6月10日9時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的陳光誠刑事拘留,現羈押在沂南縣看守所。

二00六年六月十一日

我們都知道,陳光誠一直是關心農村的殘疾人及農民的權益,自去年4月份開始,對臨沂地區的野蠻計生開始關注,並做了大量的實地調查。面對當時的受害人,講述當時他們所受迫害的實況,我們感到十分的震驚和不可思議。例如,有的人對政府人員或他們雇來的人員連續打300下皮棍,有的婦女被迫做俯臥撐狀,但稍稍達不到他們的要求就會遭到毒打。60多歲的兄妹互相毆打等等。其實,他們並不是因為自己有計生問題,而是受他們的兄弟姐妹或者兒女的計生問題而受到株連。最後光誠及朋友公布了部分調查結果,引起中央計生委的重視後,中央計生委便派工作人員做了核實調查。並肯定了我們的調查結果。就因此,陳光誠於05年8月 11日遭軟禁。後來想辦法逃跑離開,但很快,即05年9月6日在北京遭到地方政府的綁架與毆打。05年9月7日至06年3月11日,陳光誠一直又繼續受到軟禁並不時遭到毆打。3月11日晚上9點,陳光誠被沂南縣公安局帶走。家人於3月12日收到一份繼續盤問陳光誠的通知書,盤問通知書的盤問起止時間是06 年3月11日21點至3月12日21點。但是,12日21點後光誠並未被釋放。期間,我們多次要求見陳光誠並給他捎一些衣物(因為他被帶走時是穿著棉衣)。但都遭到絕。我們的律師於06年5月8日要求會見陳光誠,但沂南縣公安局卻矢口否認他們拘押了陳光誠。6月11日早晨8點,自稱是沂南縣公安局的人給我送來一份關於陳光誠的刑事拘留通知書。他們讓我簽字,我一看,上面說的是自6月10日9時開始拘留陳光誠。並且在下面的註解,也就是如果在24小時內沒有通知家屬應該寫明原因一欄中並沒有說明原因。我一問他們時,他們說,他們是6月10日帶走的陳光誠。我說,那3月11日至6月10號這段時間你們把陳光誠放在哪裡,都幹了些什麼。他們不回答我。只是反覆強調他們是6月10日帶走的陳光誠。我問他們,6月10日你們是從什麼地方帶走了陳光誠。他們回答不出來。在此情況下,我拒絕簽字。

他們就這樣公然踐踏法律,因陳光誠揭露臨沂的野蠻計生而遭到他們的軟禁,乃至現在強硬的給他加上一個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的罪名。對光誠進行打擊報復。作為執法機關,聽聽喊法治,喊公正執法,但法治不是喊出來的,公正也不是用打擊報復、以強壓弱換來的,而是要通過一步步努力爭取去做才能達到的。

我現在希望,關心光誠的國內外朋友能夠簽名強烈要求當地政府立即停止對盲人陳光誠的繼續迫害。不要讓我們三歲的孩子同我們一樣整日在恐懼、思念與期待中渡過。

謝謝

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

袁偉靜 (山東 農民)——陳光誠的妻子
王金香 (山東 農民)——陳光誠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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