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收到王文怡女士辯護律師、美國人權法律中心主任TerriE.Marsh的赴美參加辯護團的邀請函(高智晟律師、楊在新律師已先後接到)。然而,很快我便陷入了精神焦慮的狀態。橫在我面前的不確定因素太多了:能辦成護照嗎?辦了護照能到北京嗎?到了北京能進入國際機場嗎?買了機票能登機嗎?而現在那諸多不確定的因素因一個確定的真實而消彌了,那種精神焦慮也已干乾淨淨地退場了,但隨之而來的是一種難以言說的怨憤。
5月24日上午10時許,進入西安市公安局政務大廳,先領申請表,花費1元;再照相,花70元;再抽號排隊,填寫申請表。11時30分將《中國公民因私出境申請表》遞進一個窗口。窗口內一個年輕的警察看著申請表嗒嗒嗒地敲起了電腦鍵盤。俄頃,這個警察告訴我:「你不能申請護照。陝西省國保總隊對你有備案,你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我問:「能否具體點?」答曰:「不能具體,我沒有義務告知你詳情。你可以到國保大隊去反映,如果能撤銷對你的備案就可以辦。」我透過窗口想努力看清電腦顯示屏上的內容,但因目力不濟,只看到「張鑒康人口信息」的字樣,後面作為備案的具體材料全然無法看清。這是我有生第一次在公安網上看到關於我這一「重點人口」的零星信息。
拿上退回的申請表,立即趕到蓮湖區國保大隊(市級叫支隊,省級叫總隊),只有一個姓王的老警官在值班。4月13日、14日兩天軟禁我時此人也在場。向他談了申請護照受阻的情況,請他向其上級匯報,與省市國保系統聯繫,盡快給一個答覆。王警官似乎很熱情,表示一定向上級反映。
5月24日,未見電話答覆。
5月25日,又到市局政務大廳向主管護照申請的李科長反映。李將申請表的內容輸入電腦後,給我的答覆與前面那個年輕警官的答覆幾乎毫無二致,好像是商量好了一樣。
接著,我又輕車熟路來到蓮湖區國保大隊。辦公室裡國保大隊的幾乎全部人馬都在。或許是因為彼此都已熟悉,或許有別的什麼原因,這些警察不分男女都過來和我握手,對我顯得禮遇有加,又是倒茶,又是讓座,和4月13日綁架我時那種凶神惡煞的態度相比成為強烈的對照。在辦公桌上,我攤開護照申請表、身份證、戶口本、TerriE.Marsh律師的邀請函,他們一一過目。對那份英文的邀請函他們似乎特別好奇,雖都是英文盲,卻都定睛瞧來瞧去。我將王文怡博士在白宮的歷史性呼喊事件與TerriE.Marsh律師邀請高智晟、楊在新和我三人參加辯護團以及邀請函的大體內容(邀請函中有一段針對中共鎮壓屠殺法輪功修煉者的控訴性文字)向他們做了詳細的解釋說明。末了,一位警官表態:「你就是辦了護照也不可能去。何況你的申請國保總隊也決定不了,你得去找公安部。」我說:「看來最終要解決問題還得找中國共產黨。我是用文字批判抨擊中共的一黨專制,要說危害國家安全那可根本談不上。在我的固有觀念裡,中共只是國家的一個黨,一個黨的安全和一個國家的安全不可同日而語。如果說危害國家安全,中國共產黨最有可能或正在危害國家安全。一個所謂的執政黨弄得國人人人自危、人人都生活在恐懼之中,這比失去國家安全更可怕。」見我滔滔言說,其中一個警官突然岔開話題:
「張律師,最近你還做了些什麼?」
「我不說你們也應該知道,5月19日公開發表的《關於修改憲法維護公民人權的宣言》,我是發起人之一。宣言要求修改憲法序言中先驗確定的關於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的規定,否定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三個代表理論在中國意識形態領域中的惟我獨尊的地位……」
他們不敢接這個話題,又故意地轉了一個話題:
「張律師,『6.4』準備怎麼辦?」
「『6.4』想在美國過。」
「那不可能,要不我們一塊再到山中去旅遊?」
「我說過,你們對任何公民濫用國家強制力,請君入瓮,他不得不入瓮。不過請你們開好傳喚證!」
「哪裡的話,都是熟人了嘛,打個電話不就行了。」
「那是原則問題,你們最起碼也得遵守法律的程序性規定。」
……
表達完我的憤怒抗議之後,我的心情也平復了一些。見再說什麼也是白搭,我就收拾起東西,離開國保大隊。我不準備再去什麼勞什子國保總隊上訪了,即使去了,可以料定的是徒費唇舌。躲在這疊床架屋般的國家機器背後的中國共產黨佔有一切、支配一切、操控一切的邪惡能量,會使每個想過一種正常生活的中國人的努力都化為泡影,正所謂「慶父不死,魯難未已。」
赴美辯護不能成行,還請王文怡女士見諒。
(2006年5月27日於西安)
《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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