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文革教訓 不容踐踏人權
清明時節,我和章虹回鄉掃墓。後因北京沙塵肆虐,便在故鄉逗留盤桓,樂不思返。其間,我和中學同學、校友數度聚首,品茗晤談。我們除了暢聊社會萬象、世間百態外,還特別提到了40年前發生的文化大革命,並鮮明地、非受迫性地問了我們自己幾個問題:當年作為「老三屆」中學生的我們,幹過錯事、幹過不光彩的事沒有?我們是否也有應當承擔的個人責任?我們應當向曾被我們加害的人道歉和懺悔嗎?使我感到欣喜的是,大家迅速給出了肯定的回答,並在大榕的提議下,決定立即付諸行動。說實話,在這之前,我們也常常憶及文化大革命。我們常說「咳,上了毛老頭的當」。這自然沒錯。我們還常說:文革使我們中的大多數失去了上大學的機會;10年插隊使我們虛擲年華、蹉跎歲月。這些也沒錯。我們還願意說:文革中保了校長龐學淵,保了常熟縣委書記湯西谷。這些也都沒錯。然而,有一些事我們卻有意無意地加以遺忘,也有意無意地不想提及,並且還很想逃避和推脫。例如,副校長王民、縣長梁傳祿曾經慘遭我們的羞辱和折磨。地理老師仲士驥、數學老師程聿鎏、語文老師張振寧曾經受到我們精神上和肉體上的雙重加害。我們還多次「大義凜然」地抄家,抄地、富、反、壞、右、資本家和走資派的家,以及激情燃燒地拆廟毀寺、辱罵僧尼。……偶爾有人提到了這些事,我們也很願意為自己開脫,說:那些受害者身上的「走資派」、「壞人」和「牛鬼蛇神」標籤是無產階級司令部給貼上去的,不關我們什麼事;他們的「罪行」也不是我們發現、發明的。但是,這一次我們沒有放過自己:我們不讓「牛鬼」吃飯而令他們吃草,難道這事也能推到別人頭上去?我們命他們互毆,並對不願互毆者拳腳相加,這難道不是我們應負的個人責任?我們在批鬥他們時蠻不講理、無限上綱、不准回嘴,難道這不是我們的罪錯?
在我看來,從文革這場制度性反人權浩劫中應當汲取的基本教訓是:無論以什麼藉口,都不允許踐踏人權
今天,我們已經清楚,即便他們真的是該受懲處的壞人,也擁有人格不受侮辱、人身不受侵犯和進行自我辯護的權利。同樣,他們的家園也不能被任意侵犯。今天,我們痛切地看到,在文革面前,人道、人性和人權真是不值一文!那所謂文革,完全是一場國人在最高當局愚弄、誘使和驅使下所進行的登峰造極的反人權運動。今天,我們已然不惑:那場運動的目的,是把「革命對象」做人的尊嚴全部打掉,而「革命動力」也會不時被剝去畫皮,顯出「對象」的原形。此外,「動力」之間也分派互鬥直至互相殘殺,都巴不得把對方打成異類、整成「對象」給滅了。
40 年後,我們終於比較痛快地認了自己的責任,並向王民副校長的女兒表示了我們的歉意和悔意(王民已不幸患上老年痴呆症)。由此可見,對做過的不光彩的事不肯認賬,不想道歉,這大概是一種人性的弱點。大家知道,一部分日本人至今不肯認侵略中國的賬,胡說是為了建立大東亞共榮圈而「進入」中國。無獨有偶,中國官方也在胡說毛澤東發動文革的動機是好的;他們自己不想反思,還設立禁區,強迫別人遺忘和不准別人反思。這裡,我想先說句公道話:關涉人性弱點的事,的確不大好辦;要是事情不大,盡可任由它去。然而,日本侵華是大事,那些日本人拒不認賬肯定是不行的。中國文革是大事,官方壟斷話語權、推卸和逃避執政者犯下的國家罪錯,肯定是不行的。文革是國人永遠不能淡忘和疏離,並應衝破官方的阻撓和封鎖,對其加以深刻反思、作出認真懺悔並從中汲取慘痛教訓的歷史大悲劇。
在我看來,從文革這場制度性反人權浩劫中應當汲取的基本教訓是:無論以什麼藉口,都不允許踐踏人權。保衛紅色江山永不變色也好,為了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也好,年輕無知、上當受騙也好,……所有這些神聖、動聽、合理的藉口都不能成為踐踏人權的理由。不論是「左派」的人權、「無產階級司令部」的人權,「站對隊的人」之人權,還是「右派」的人權,「走資派」的人權,「站錯隊的人」之人權,都不能被踐踏。
在我看來,作為汲取教訓、不讓文革重演的第一步,應當是立此存照-立像、立碑、立館和立日。
在我看來,作為汲取教訓、不讓文革重演的第一步,應當是立此存照-立像、立碑、立館和立日。立像是立那些英勇的反文革志士的像,如遼寧立張志新的像,北京立遇羅克的像,上海立王申酉的像,江西立李九蓮的像,吉林立史雲峰的像。立碑是在各大中城市立文革受難者紀念碑。立館是將毛澤東紀念堂改為文革博物館。立日是將每年的5月16日定為「國民懺悔日」。
中國官方曾經口口聲聲說要「徹底否定文革」,但這四件最起碼的事,他們一件也不做。不僅自己不做,還不准別人做,不准別人反思文革。「不准」的藉口是什麼呢?是他們「已經作了結論」了,要大家「向前看」。顯然,在這樣的藉口之下,他們是在繼續奉行毛澤東定下的文革宗旨-踐踏人權,踐踏人的思想自由權、言論自由權、表達自由權、知情權和出版自由權。
2006 Radio Free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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