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播音員死在副市長床上 副市長被判無罪 (圖)

一度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女播音員死在副市長床上」一案,經山東省濟寧市法院審理,現已有了結果。法院近日駁回死者親屬要求巨額賠償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0433元由原告負擔。


山東省鄒城市電視臺女播音員馬嘯

女播音員之死

2004年10月15日下午,鄒城市電視臺播音員馬嘯意外死於鄒城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劉波的床上,死時僅著胸罩與褲頭。馬嘯的丈夫楊雪金是鄒城市化肥廠工人,原籍徐州,在徐州有很多親戚。事發後,他來到徐州求助。在徐州彭城律師所律師黃偉、楊波的幫助下,他於2005年3月1日與12歲的女兒和岳母賈萍一道,起訴至濟寧市法院,要求被告劉波支付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總計542404元。

濟寧市法院受理此案後,先後兩次進行了審理,並於2006年5月19日進行了宣判。審理中,原告稱,楊雪金與馬嘯原本有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因劉波利用職務引誘而致馬與楊感情疏遠。屍檢鑑定結論為:「馬嘯是在患有高血壓及腦血管硬化基礎上,受某些引發血壓升高的因素誘發,發生血管破裂至瀰漫性蛛網膜下腔出血,最終呼吸循環衰竭死亡。」原告認為,馬嘯之死,是由於劉波的不法行為(毆打或辱罵)導致情緒激動、劉波不及時報120急救中心搶救、延誤搶救時間而造成的。劉波勾結鄒城市政府辦公室米主任捏造馬嘯死於馬路上的虛假事實,導致公安機關延誤了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取證,對無法查清的事實,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副市長之辯

被告劉波辯稱,馬嘯與自己是朋友關係,因馬嘯是單位編外人員,為解決編製問題多次找其幫忙。 2004年10月15日下午,馬嘯為其母、其妹辦理到香港的出境護照來到劉波家。談話間,馬嘯講身體不舒服,到內室床上休息,而劉波仍在客廳,兩人隔門交談。聽到喊聲後,劉即進內室,見馬已昏迷,身上只穿了內衣,劉即掐其人中,見無反應,即撥120,後馬經搶救無效死亡。劉否認其與馬嘯發生過性行為,也不存在爭吵問題。

法院審理後認為,由於缺乏充分證據,不能認定劉波對馬嘯存在不法侵害行為或存在能夠誘發馬嘯「情緒激動、血壓升高」的行為。馬嘯出現危險情況後,劉波採取了撥打120等措施,不能認定其存在故意延誤搶救的問題。綜上,不能認定馬嘯之死與劉波的行為有因果關係。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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