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中國是沒有醜聞的。高層自不必說,一件事不論有多醜惡,即使已經成了公開的秘密,如果沒有被「組織」定性,就什麼都不是,當事人照樣風光無限。到了下面的層面,雖然政府的某些行政措施或某部門、某團體、某幾個人的所作所為已經鬧到民怨沸騰,媒體在獲得恩准之後也可以哼哼幾聲,但卻沒有一個是當醜聞來報導的。成都的警察和小偷勾結,安徽靈璧縣的公安食物鏈,無不如此。這兩天暴出來的陝西潼關工商局在高速公路上瘋狂「罰款」,致使河南鞏義縣一運輸業主不堪重負,服毒自殺一事,一定也不能算是醜聞。沒見媒體說嗎,這只是亂罰款而已,不是醜聞。
印象中,若大個中國好像只有一位先生享受過「醜聞」的待遇,戴過這頂帽子,那就是安徽亳州市原市委書記,因為1997年閱兵而在後來被媒體指稱為醜聞。其他的不論是個體還是集體製造的醜惡,新聞中再沒有醜聞一說。
是的,中國無醜聞,儘管上面提到的幾件事,如果在民主國家,除了書記閱兵外,件件算得上醜聞,而且是特大醜聞,但在咱們這裡,確實不算什麼。
個人認為,構成醜聞的要件,應該有三個:一是嚴重違背現行道德規範和公認的行為準則;二是它是極其個別的現象;三是它是在不見天日的地方,偷偷進行的。像上面發生的這些事件,有哪一件符合這三個要件?
多了不好分析,我們就來看看潼關工商局在高速公路罰款一事吧。首先罰款並不違背現行的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雖然上面總是「三令五申」不許亂罰款,還有專門的機構「糾風」辦來幹這差事,但是中國卻沒有一天停止過亂罰款、沒有一片土地是沒有亂罰款現象的淨土。如果禁令不僅禁而不止,相反卻生生不息、愈演愈烈,你能說這禁令是政府行政的行為準則嗎?如果是,它也只是紙面上的準則。再說道德層面,老實說,本人是懷疑現在所有政府人的行政道德的,比如說潼關工商局在利慾熏心、決定上高速路「搶劫」時,有人會因此而受到良心的譴責嗎?有人會提出這做法不符合為政的基本道德嗎?有人會拿為政道德作為理由來反對和阻止這件事的發生嗎?他們有的,大概只有發現新財路的歡欣鼓舞,只有第一次「搶劫」後的數錢時的手舞足蹈吧?
醜聞的第二個要件就幾乎不用看,因為罰款、收費是現在很多政府機構的主要財源之一,除了財政撥款,說罰款是第二生命線,怕是一點不為過。而且罰款還可以設立小金庫,比財政撥款來得更容易,用得更方便。現在各級政府富麗堂皇的辦公樓、豪華氣派的住宅樓,有幾棟沒有通過罰款攫取的百姓血汗錢?潼關工商局的所作所為款,與其他每時每刻發生在中國大地上的罰款事件沒有本質的不同,僅僅因為它更瘋狂一些或者說運氣差一些,被揪出來,怎麼能算是醜聞?
第三條,秘密進行。在有監督或者有點廉恥的地方,被當做醜聞的事件,都是在極其秘密的情況下,偷偷幹的勾當。如果尼克松的馬崽在大白天跑到對手的總部裝竊聽器,還能說是醜聞嗎?而之所以要在 「月黑風高夜」去幹醜聞的勾當,實在是因為當事人知道,這事一旦暴露,自己的職業生涯就會完蛋、自己所在的團體或政黨的前途必為此蒙上陰影,也就是說,第一要件外在和內在對當事人都有壓力,硬要干,也只能偷偷干。可我們的工商局大人們幹這事,是在車流如織的高速公路上、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的。受害者在稍有異議時,他們甚至還能拿「妨礙公務」來加重處罰,自然與醜聞的這條不沾邊。
說到西方先進國家的醜聞,我們的媒體無不像過節一樣興奮。但到自己這裡,醜聞沒有了,代之以腐敗、警匪勾結、亂罰款。仔細分析,確實是環境不同,這件件放在先進民主國家足以成為大醜聞的事件,在我們這裡確實算不上醜聞。黃禹錫造假在韓國是醜聞,漢芯在中國就算不上,因為在普遍的學術腐敗中,他的造假也許不過是小兒科,前有古人,後有來者,中有數不勝數隻是還沒揭出來的同類,憑什麼漢芯就是醜聞?
醜聞多了就醜不起來,醜聞遍地就成為慣例。比如罰款,比如學術造假,誰能說是醜聞,它們是慣例,當事人是照慣例做事的不幸者,醜聞只是慣例中的不幸而已。
(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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