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百萬 樂山女行長稱有些是麻將費

昨日,中國工商銀行樂山市分行原行長朱雪純被控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成都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朱雪純在擔任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120餘萬元人民幣、4.7萬元美元,還有600餘萬元人民幣及一些美元、歐元等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被控600餘萬等財產來源不明

  昨日上午10時左右,52歲的朱雪純被帶進法庭。

  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至2004年,朱雪純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樂山市分行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其中,包括四川東能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德軍給予的80萬元人民幣,四川樂山鑫河電力綜合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費某送的20萬人民幣等,先後共收受9人賄賂。檢察機關指控,朱雪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在貸款上給予支持,或違規拆借資金等方式,為他人謀取利益。去年4月,朱雪純因涉嫌受賄被逮捕。

  檢察機關還指控,朱雪純個人與其丈夫歷年合法收入為218余萬人民幣,但現有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其差額部分為600餘萬元人民幣、13余萬元美元等財物,朱雪純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公訴人在法庭上指控,朱雪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構成受賄罪。而她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她的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朱不能說明差額部分的來源是合法的,所以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應依法懲處。

  辯稱有部分錢是「麻將費」

  「我都是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操作的,沒有違規辦事。」庭審中,朱雪純對公訴人的指控有異議。她辯稱,指控受賄的這些錢中,有些錢是正常的業務交往,有些錢是她退回去了的,而有一部分則是「麻將費」,這些錢都不應算在受賄的數額當中。她辯稱也沒有為他人謀取利益。朱雪純的辯護人提出,朱雪純在歸案後,如實交代公安機沒有掌握的事實,應屬自首。而對於指控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朱的辯護人則稱「證據不足,不能成立」。

(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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