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生沒錢交學費不准考試 無法按時畢業告母校

沒錢交學費不准考試,以至於不能按時畢業。貧困大學生侯念文以剝奪其受教育權為由,將母校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告上法庭,15日,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24歲的侯念文是山東淄博人,目前在外地打工。據他稱,2000年,他考入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物資經貿系。由於家庭貧困,家鄉民政局曾給其開具了一份貧困證明。因此,作為貧困生,侯念文靠助學貸款學習生活。

2003年、2004年,也就是在侯念文讀大三、大四時,由於政策等原因,銀行對部分貧困生停發了貸款,侯念文拖欠學校的學費也由此未能按時交納。「我在2003年年底的期末考試中,國際市場行情分析與預測這門課程未獲得通過,在2004年年初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時,卻被學校告知因沒有交清學費不能補考。」在訴狀中侯念文寫道,其2003年12月份考試的另兩門課程,也因沒補交學費被學校宣佈成績作廢。侯念文認為,校方這種做法剝奪了他受教育的權利。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准許原告參加補考國際市場行情分析與預測等三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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