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與誠信──在美國開車的感想

去美國之前並未打算在那兒開車。美國政府富布賴特項目的訪問期間是一個學術年,也就是10個月,這個期間不算短也不算長,而且我租房就租在離範登堡大學校園不遠的地方,步行也就十幾分鐘,所以到美國後的頭幾天也沒有買車和開車的想法。但後來的一系列事實使我感覺沒有車的確是太不方便了: 

  首先是置辦「家當」。我因帶了女兒琪琪同往美國,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公寓,這裡租房一般都是不帶傢俱的,房子裡除了廚房的硬體外,四徒白壁,一無所有,全得自己添置,父女倆得在這個「臨時家庭」裡待將近一年,所以家當一樣都不能少:沙發、電視機、飯桌、書架、床、床上用品、寫字臺、廚房裡的鍋碗瓢盆等等。這些東西都得到不同的商店裡買,一趟一趟去跑,而且這裡的商店包括傢俱店都是不管送貨的,萬一你提出非送貨不可,那工錢可就貴了,比如買一臺普通的 29英吋的新電視機大約160元(當然是指美元),很便宜,但若讓他送一趟,工錢得約50元,再加上10元左右的小費,是電視機價格的三分之一強。而且,人家還懶得給你送。好在我來之前就與這裡的一位從北大來的留學生吳必軒聯繫上了,到這裡後小吳幾乎每天幫我去商店拉東西,包括租的這套公寓也是小吳幫我聯繫的。拉床架和床墊、沙發等物品時,小車放不下,小吳就租了一輛專門拉大件東西的貨車,替我拉回來。那時我開始有了兩種感覺:一是沒有車的不方便,二是美國不如國內生活方便。 

  然後是日常生活用品的購買。我們住的地方屬於downtown範圍,周邊沒有副食店、小超市等購買日常生活用品的地方,幾乎所有的生活用品都得到離住的地方有將近15公里遠的郊區去,像沃爾瑪等大型商場全在郊區。兩個人吃飯,一個星期至少得採購一次,而且平時買點什麼小東西也極不方便。小吳很熱心,過幾天就打電話問我要不要去沃爾瑪,但我想老這樣可不是回事。 

  再就是這裡的出租車極不方便。我原想:平時去學校走路可以解決,琪琪上學有校車,其他如果有點急事外出就主要利用出租車作為交通工具,但是這裡的街上幾乎沒有出租車「掃街」,用出租車得提前與出租車公司預約,不像在國內到馬路上隨時可以打到出租車。 

  這樣看來,這車是非買不可的了。 

  我把這個想法跟小吳說了。小吳是個多面手,對車尤其懂行,自己還會修理,據說這裡幾位中國留學生買的二手車都是他幫忙去看貨、驗車搞定的。我把買車的想法跟他說了沒幾天,有一天他打電話告訴我,已經替我看好了一輛車,96年的雪佛萊,跑了27萬公里,各方面性能不錯,開個一年半載不成問題,價錢呢,你猜猜吧,我是被嚇了一跳:才650元! 

  買了車,下一步是考駕照。這裡考駕照不像國內,沒有什麼駕校的,你自己練好瞭然後去申請考試就是,考過了就發給你駕照。按照田納西州的法律,先要通過類似國內的交通法規考試,這一關過了發給一個Learner Permit駕照,相當於實習駕照,有了這個實習駕照才能自己找人去學車,自己覺得學會了再去申請路考,路考過了發給正式駕照。正式駕照具有身份證明的效力,如坐飛機、買煙、買酒、申領信用卡、辦理保險、領取掛號郵件、申請入學等,包括選民資格證明的效力。 

  小吳說:你就先準備考交通法規吧。我說:那有什麼好準備的,跟國內差不多吧,美國不也是靠右行嗎,就直接去考吧,先趕緊把實習駕照拿下來。小吳將信將疑地說:你有把握? 

  交通法規一共30道題目,全是選擇題,答對24個就過,時間不限。 

  往電腦前一座,看了前面三道題,有點懵:全是數字題,第一道是停車離消火栓至少要保持多遠的距離,第二道是在丁字路口左轉彎要提前多少英尺打轉向燈,第三道是BAC(即Blood Alcohol Concentration,酒精濃度)達到0.10-0.12時駕車出事的風險比正常狀態高出多少倍。天哪,這些數字我哪知道啊。只好憑感覺去猜了。結束答題,在休息室等了幾分鐘,結果就出來了,答對23題,正好少一分。我搖了搖頭,心想,只得再跑一趟了。考點有《田納西州駕駛員手冊和考照指南》,厚厚的一本,免費的,拿了一本,看來得回去背數字了。好在考試全是免費的,隨你考幾次,除了收2元錢的工本費。 

  過了一個星期,我成竹在胸對小吳說:這次它要是全是數字就好了,我連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酒後駕車被查到時分別要蹲多長時間監獄、罰款多少元、如何扣押車輛都背熟了。接著往電腦前一坐,打開程序,我的天,這回找半天才找出幾個有關數字的題目,其他多數題目變成了知識題,例如,霧天開車應當如何使用車燈、高速公路上遇到意外情況時如何緊急停車、夜間開車的安全距離判斷因素等。我沒有開車經驗,只好憑一般意義上的生活經驗去推斷了。結果出來,得,又一個23分! 

  小吳得意了,說:「你還博導呢,怎麼考個交規都考不過啊,我可是一次就考過的呦。也怨我,沒給你提醒提醒。我跟你說,光背數字是不夠的,那本《駕駛員手冊》必須從頭到尾細讀幾遍才行的。你要真在田納西開車,你還真得好好熟悉他們的交通規則,否則以後麻煩大了。」說實話,根據上次的教訓,那本《駕駛員手冊》我的確只挑有關數字的部分重點看了看,一百多頁的書大約只看了其中的30多頁。這回不敢掉以輕心了,認認真真地讀了一遍。看完才知道,這本書不僅僅是交通規則,還寫了很多安全駕車的經驗之談和「友情提示」,學到了不少東西。第三次去考,終於考了個滿分。這回小吳又「擠兌」我了:考滿分有什麼必要啊,及格就行,要勻1分給上兩次,我們不就免得跑三趟嘛!考點當場就給辦妥了實習駕照。 

  拿到了實習駕照,小吳開始陪我練車。其實我在國內是正兒八經上過駕校、取得駕駛執照的,只是自98年拿到駕照後就連一次方向盤都沒有摸過,8年過去了,現在一點感覺也沒有了。我對開車本沒有什麼興趣,這次是逼上樑山。白天都有事,練車就放在晚上。 

  有一次,正練著車,坐在副駕駛位置的小吳下命令:靠邊停車。我說,這不開得好好的,幹嘛停車?況且這是在快速路上。小吳說:後邊有警車讓我們停車。我一聽,趕緊靠邊停車。按照在國內開車的經驗,這種情況司機停車後都會立即下車去主動跟警察打招呼的,但我從《駕駛員手冊》上知道,這裡是恰恰相反的,司機絕對不能下車,連車窗都不能搖下來的,只能坐在車裡,雙手必須放在方向盤上,等候警察的指示。我從反光鏡裡看見警車靠邊停在我們的車後,然後身穿制服的兩名警察走到我們車的左側,此時我知道我可以把車窗放下來。警察敬了個禮,先說了聲「Good evening」,然後又說了聲「Are you OK?」然後出示他們自己執行公務的身份證明。我和小吳向警察解釋說:我們在練車。警察讓我們分別出示各自的駕照和實習駕照,由於我的實習駕照不具有身份證明的效力,還要求我出示護照。驗證過後,警察說:「我們跟了你們一段距離,之所以讓你們停車,是因為我們看見你們的車時快時慢,而且左右擺動幅度較大,有時還壓著黃線,我們擔心有什麼情況,所以讓你們停車。現在明白怎麼回事了。剛學車最好不要到快速路上來。好好練吧,不要緊張。你們可以走了。」我們鬆了口氣。不過我是第一次與美國警察打交道,平時是看不到警察的,他們執行公務的做法我是有了一次切身的感受。 

  又有一次,我們在一個很大的停車場練車。這是一個商場的停車場,白天停滿了車,晚上空空如也,這個停車場不僅大,還有坡度,還有轉彎,還與旁邊的幾條馬路聯結,有丁字路口,有十字路口,是理想的練車場地。那天是個週末,我們晚飯時喝了點酒,要等酒精完全消失才能上車,所以快12點才開始練車。約莫練了半個小時,來了輛警車,示意我們停車。我們向警察解釋是在練車,然後問他們:我們在這個停車場練車可以嗎?現在這個時間練車可以嗎?警察說:這個停車場屬於私人財產,但是晚上練車是可以的;附近沒有居民,現在這個時間練車也是可以的;我們之所以來看一下,是想確認你們在做什麼。另外提醒你們,這段時間我們這個城市有些不安全因素(作者註:當時這裡正發生了一位中國留學生的家屬在送外賣時被槍殺的案件),為你們自己的安全考慮,建議你們不要練得太晚,早一點收工。 

  總共沒練幾次,因為各自都很忙,小吳的學習也很緊張,難得擠出時間陪練。持實習駕照的人只能在有正式駕照的人陪同下才能開車上路,我與小吳相互住的地方又離得遠,自己一個人不能上路練車,也不敢偷偷去練,萬一被警察逮著了處罰起來可吃不消,那輛雪佛萊停在門口只好一直「閑置」,去路考的事情就耽誤下來了。轉眼春節快到了,我太太請了一個月假來美探親,我突然想起《駕駛員手冊》上說的外國人持有的駕照在進入田納西後6個月內是有效的,何不乾脆讓太太把我在國內的駕照帶過來,就用它得了,這樣我就可以自己開車上路了。 

  真是沒想到,國內那本閑置了8年的駕照第一次派上用場卻是在美國。太太來後第三天,我就拉著太太和女兒一家三口開車去沃爾瑪。第一次獨自上路,就上了快速路,而且這條快速路車流量大,交叉路口多,車速很快,要兩次經過鐵路道口,三次坡度極大的坡路,N次個拐彎,是個不錯的考驗機會。畢竟在國內正式上過駕校,小吳同志陪練也有方,加上本人「心理素質」和「車感」都還可以,這來回三十多公里的快速路竟也順順噹噹地開下來了。晚上一家人慶賀了一番。不過,太太后來說,她坐在前面還是挺緊張的,只是表面裝作很輕鬆,為的是給我信心。 

  我所逗留的城市Nashville是田納西州的首府,人口70多萬,在美國屬於中等城市。範登堡大學在市中心的邊緣地帶。這裡downtown的街道是比較規整的,或者南北向,或者東西向,但往郊區走就亂乎了。開了幾次車,發現這裡的交通規則和交通「慣例」頗有一些特點,這些特點也給了我很多的感慨和聯想。 

  一是車速快。按這裡中國留學生的說法,田納西人開車都跟「瘋子」似的,特別快,即使是市中心地區的繁華街道和路段,車速也大都開到時速60多公里甚至70多公里,稍微郊區一點的路上就提速到80多公里。這比起平均時速不超過25公里的北京街道的確是爽多了(這個數字我印象中是早幾年統計的,現在恐怕不會有改觀,或者是更慢了?)。車速快的原因不是由於路況和車況好,北京的好車多了去,路面寬得更是別人望塵莫及的。車速能夠快起來最主要的原因有兩條:一是機動車、行人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該你通過的時候你儘管放心大膽往前開,因為你確實不用擔心馬路上會有人突然闖進來,也不用擔心別的車會突然掉頭或突然變線或突然急剎車或闖紅燈;而不該你走的時候,大家都會絕對安靜耐心地等待。所以,比如你在一條馬路上行駛,前面一直望過去連續有四、五個十字路口,但只要你行駛的方向是綠燈,你就根本用不著擔心其他方向會不會有車開過來,當你經過每一個路口時你也不需要看兩邊,眼睛只看前方,你只管快速行駛和通過每一個路口,或者說,你必須快速行駛和通過,否則你就影響了別人的行駛和通行,你就妨礙了交通。所以,交通規則上有一條,當你能夠快速行駛而不快速行駛時,不僅是不安全的,而且是不允許的,因為你在妨礙交通。即使是行駛在連拐彎帶下坡的上下行都只有一條道的路上,你也可以把車速開到80公里,你不用擔心會有車從旁邊的路口進入你的車道,因為是從旁道進入主路的車輛有義務保證在不影響主路車輛的行駛的情況下進入主路,而不是主路車輛有義務瞭望和避讓從旁道進入的車輛,各自的注意義務分得很清楚。二是交叉路口、繁華路段的分流設計合理,例如,在很多交叉路口都設有專為左轉彎車待車的隔離區,當你需要在路口左轉彎時,你先進入該隔離區,這樣,左轉彎的車不會阻塞直行車輛的通行,直行車輛也不會影響左轉彎車的行駛。又如,在上下行各有兩條或更多的車道時,十字路口內道(即最靠裡邊接近分隔線的車道)的停車線通常比外道的停車線縮進約1米,這樣便於從交叉方向左拐彎相向而行的車輛快速通過。再如,很多馬路的上下行路線分割並不是偶數對稱的,而是單數不對稱的,根據每個方向車流量的大小和轉彎的情況分配車道,分割為上行一條道而下行兩條道,或者上行兩條道而下行三條道。還如,由於要保證車輛在交叉路口的快速通過,所以紅綠燈中的黃燈時間設計較長,比國內要長5倍左右時間,國內通常是黃燈連續閃爍三次就變成了紅燈,中間只有1、2秒甚至不足1秒鐘,車輛遇到紅綠燈變化時難以作出準確和及時的判斷,所以在交叉路口經常聽到刺耳的急剎車聲,搶黃燈的情況經常發生,而這裡的黃燈時間通常為8-10秒鐘,司機從較遠的距離就能準確判斷是否有足夠的時間通過路口,不需要到了跟前再作決策,所以要麼可以原來的速度從容快速通過,無須減速,要麼平緩地減速和剎車。 

  所以,提高城市交通的車速儘管有很多因素,但交叉路口分流、紅綠燈時間控制、車道分配、立交橋分流等設計的合理性是非常重要的。美國城市的街道通常並不寬敞,哪有北京二環路、三環路、四環路、長安大街、平安大道等那樣寬綽的馬路,而他們的車流量只比我們大,可人家的城市交通時速遠遠超過我們,這當中儘管有交通規則的遵守的問題,但道路設計顯然也是十分重要的。以本人的遊歷經驗和常識判斷,世界上恐怕沒有哪個大城市是通過不斷地加寬馬路來解決交通堵塞的問題的。馬路修得再寬,設計不科學,寬綽的馬路也只能成為一個蠕動的大型停車場而已。 

  二是紅綠燈少,只是在主幹道的少數主要十字路口設置紅綠燈,而更多的路口是通過設置Stop指示牌控制交通,有的十字路口的四個方向都設置有Stop指示牌,有的是對應的兩個方向設置而另兩個方向不設置。在四個方向都有指示牌的路口,所有車輛到指示牌前必須停車,不管其他方向有無車輛,而且必須是Completely Stop,即完全停住,不能一邊減速一邊瞭望一邊通行,否則屬於嚴重的違章。待判斷自己能夠通行時立即快速通過。如果不同方向同時有車到達路口,則依 First come,first go的規則,先到先走。每一車輛都必須在這樣的路口先停車再通過,即使與你同一個方向的前一車輛剛通過,你緊跟著它,但當你到指示牌前時你也必須停車,不能跟著就往前走。在只有對應的兩個方向有停車指示牌而另一個對應方向沒有時,沒有停車指示牌的方向的車輛根本不需要瞭望,只管快速通過。而有停車指示牌方向的所有車輛必須先停車,再瞭望,再通過。把通過路口的機動權交給司機,讓司機根據路面的實際交通情況通過路口,比起固定分配通行時間的紅綠燈,這種控制方式極大地減少了十字路口的總和停車時間,提高了單位時間內車輛的通過總量,從而提高了車速。不過,我理解這種合理的做法拿到國內恐怕是行不通的,因為它對「軟體」方面的要求很嚴,即人們的交通規則意識。在國內,有紅綠燈司機都敢闖,車輛正在路口通過時行人都敢橫穿,要是換成不是紅綠燈的一塊指示牌,那我估計這些路口全成了「停車場」。橘生淮南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這個道理是容易明白,只是覺著這種好的做法和慣例我們卻不能用,心中不免感到遺憾。 

  三是單行道多,市區內的單行道比例多達30%以上,有的地方可能多達一半。單行道的分流設計可以避免車流過於集中,非常有利於防止路口尤其是交通流量大的路口和繁華路段的交通堵塞,據統計單行道的交通事故率也低於雙向道。當然,採取多設單行道的辦法有一個前提,即必須有四通八達的道路網路,並盡量打通相鄰和相近街道的連接。 

  四是沒有電子監測裝置,更沒有交通警察。現在據說北京的主要交叉路口都裝有電子監測器,監測那些闖紅燈、超速等交通違章行為,由此還引發出了一些爭議甚至行政訴訟。在這裡,對交通規則的遵守完全是一種基本的交通信念,美國人認為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成為違反交通規則的藉口,當地人有句諺語叫做「可以不聽上帝的,但必須聽交通規則的。」遇到有停車標誌,即使司機完全可以看清楚所有方向都沒有一輛車,即使是深更半夜,都不會想到去違章。我理解在國內特別是北京這樣的大城市,不裝電子監測器恐怕是不行的,即使裝了電子監測器也還是有司機想出了如何躲避監測器的「高招」。在一個既不講規則又不守信用的環境下,不僅無端增加了許許多多的管理成本,而且又進一步製造了新的不誠信行為,陷入惡性循環當中。 

  五是對校車的特殊待遇。接送中小學學生的校車是這裡馬路上的常見車輛,在全美國所有校車是實行統一的標誌,即黃色車身加黑色大塊條紋,並噴以School Bus的醒目字樣。校車的「待遇」與警車、救護車、消防車是一樣的,甚至優於救護車和消防車。按照田納西州的交通規則,因為對後者,交通規則上只是一般性地規定,即遇有救護車、消防車鳴笛通行時,其他車輛應當盡量、盡快避讓,僅此而已,但對於校車則有專門的、詳細的「校車避讓規則」一節,其規則遠比後者複雜和嚴格,包括:其一,當校車準備停車時,司機會在駕駛室外預先伸出一個紅底白字的「Stop」牌,並閃爍停車信號燈,此時無論從校車前方與校車相向而行還是從校車後方與校車同向而行的所有接近校車的車輛都必須立即減速並完全停車;其二,在校車停車、上下學生的時候,任何車輛包括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必須處於完全停車狀態,且必須停在離校車不少於20英尺的距離之外,──在全美國50個州,都有同樣的一條交通規則:超越正在停靠和上下學生的校車是最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之一;其三,所有車輛在經過有School Zone的標誌區域時,必須減速,當School Zone標誌上的黃燈開始閃爍時,所有車輛的時速不得超過15英里。田納西州《駕駛員手冊》上在介紹了有關校車避讓規則後,有一段用紅色大號字體標示的警示語:「在田納西州,孩子的生命安全超過一切最有價值的財富!」 

  六是開車打手機的多。在美國,只有少數州禁止開車打手機。田納西州法律不禁止開車打手機,所以經常可以看到司機一邊開車一邊打手機的現象。我剛開始不太明白,美國的交通規則不是很嚴格的嗎?現在國內很多城市如北京是嚴格禁止開車打手機的,當然,事實上在北京開車打手機屬於家常便飯,這大約是交通違章最普遍的現象了,記得在國內時那些開車的朋友打手機時先看看周圍有沒有警察,到了交通路口就趕緊把手機放在座位上;接聽朋友的電話時也經常是說著說著就聽對方壓低聲音說道:「我在開車呢,前面有警察,待會再給你打過去。」我問美國朋友為什麼不禁止開車打手機,他們解釋說:手機本來就是給人提供方便的,我們的很多時間都是在車上度過的,如果開車不讓打手機那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很多不便的。田納西州《駕駛員手冊》上說:目前州法律不禁止開車打手機,但為司機和其他人的安全考慮,我們還是建議你開車時盡量不要打手機,因為那樣會分散你的注意力,增加事故風險,如果確實需要使用手機,建議:一,以接受來話為主,盡量不主動打出電話;二,盡量採取快捷鍵輸入方法,減少撥號時間與次數;三,將車行駛在慢車道上再使用手機;四,盡量安裝和使用車載電話;五,手機應置於伸手能及的地方;六,車流量大的路段、繁華路段、急轉彎的路段等不要使用手機;七,談話內容不要涉及到影響你的情緒的話題,那些事情等不開車時再談。瞧,娓娓道來,盡為你著想,這樣的《駕駛員手冊》國內恐怕不多見。我是新手,還不敢一邊開車一邊打手機,不過我也不打算養成這個習慣,要不回到國內老要跟警察同志玩「貓捉老鼠」的遊戲,會很難受的。 

  七是對一般追尾、刮蹭事件的處理方式的超然與灑脫。這給我的印象非常深,感受非常強烈,因為與國內的反差太大了。開車追尾是司空見慣的事情,輕微的刮蹭也時有發生,遇到這種情況,這裡的人們根本不當回事,比如追尾了,雙方停下車,先互相道聲歉(在國內,被追尾一方是絕對不可能道歉的,追尾一方通常也不願意道歉,暗藏的心態是怕道了歉會增加自己的責任,好像是自己承認了有過錯,「談判」時處理不利地位),問一聲對方「你身體沒有什麼事情吧?」然後看一下各自的車,沒什麼大事,就該說「bye」了,各走各的。如果撞得嚴重一些,追尾一方就會把自己的駕駛證號碼、聯繫電話和保險公司的電話告訴對方,對方記下來,就結束了,仍舊是說聲「bye-bye」,各走各的。如果在停車場刮蹭了別人的車,或者自己的車被別人蹭了一下,只要沒什麼大的損傷,也如追尾的處理一樣,就像沒事一般,道聲歉就完了。我看見過幾次追尾與刮蹭事件,有的車身被撞進去很大一塊,有的被刮掉一大塊漆,我當時以為雙方肯定要「理論」一番,但他們沒有,甚至連對方的聯繫電話也沒有要,頂多責任方說聲「I am so sorry」,對方說聲「well,that』s OK。」就各走各的了。有時,停車場太擠,停進車位或從車位裡出來很困難,就差那麼幾厘米,你甚至可以主動地用你自己的車輕輕地頂一下旁邊的車,把它頂遠或頂開一點,沒事,大家都可以這樣做,當然只能用保險槓頂保險槓。美國人解釋說,這是保險槓的功能之一。 

  這不禁想起在國內親身經歷的情形。鏡頭一:大馬路上,兩輛車停在馬路中間,兩位司機站在馬路中間,或者相互指著鼻子破口大罵,或者若無其事地靠著車身抽著煙,打著電話,慢悠悠地聊著天,任憑前後左右的車堵得水泄不通,而其實兩輛車就只那麼蹭了一下。鏡頭二:十字路口,兩車一橫一豎擺在那兒,不是撞的,兩輛車都好好的,蹭了一下而已,兩位司機正在耐心地討價還價,這個說:200元真的少了點,您再加50元吧;那個說:我上次被別人蹭了一下,才拿到150元呢。紅綠燈變換了無數次,車堵了一大堆,但這似乎與兩位司機毫無關係,他們繼續著他們的「談判」。終於談妥了,拿到錢的人心滿意足地將錢裝進兜裡,但不著急走,再圍著自己的車轉上幾圈,左看看,右瞧瞧,這才慢條斯理地鑽進車裡。後面的車大約實在是忍不住了,摁了聲喇叭,這位司機本已啟動車子,聽見喇叭聲,卻又停住車,搖下車窗,伸出腦袋,朝後面大聲嚷道:「你著什麼急啊你!」 

  有一次,我與一位朋友到一個停車場去開車,朋友的車較大,正前方幾米遠又有一輛麵包車橫在那裡,於是從車位裡出來時蹭了一下旁邊的一輛本田車,我和朋友趕緊下車查看,本田的右側面被蹭去一點漆,面積大約不到兩顆米粒大小,而且極淺,不十分仔細地看是看不出來的。這是停車場的保安過來了,我們說明瞭情況,我的朋友認為他出車位是在停車場管理員的手勢引導下進行的,且正前方是通道,不是停車位,卻停了輛麵包車,導致空間過小,這是發生蹭車的原因,所以我們沒有責任。保安說:車是你開著的,當然是你的責任。我問:該怎麼承擔責任呢?保安說:你給 200元吧。我說車主不在,給誰呢?他說,給我們,我們會轉交給車主的,否則車主會找我們賠的。我的朋友堅決不干,並要打電話找交警大隊的人來處理。那天朋友是開車幫我去辦事的,約好了時間,我說:算了吧,給他200元。交了錢,保安才讓我們走。路上,朋友仍舊一臉怒氣,怨我不該給保安錢。我說:就當破財免災吧。 

  有一次我從一個網站上看到一幅現場照片:南方某城市,川流不息的大街上,兩輛車大約追尾了,照片上一位身寬體壯的男子仰面朝天、四肢攤開躺著──別擔心,他儘管躺著,卻正在滿臉笑容地打電話;離他約三米遠,側身躺著一位體態豐盈的女子──也別擔心,她儘管是側身躺著,但還是能夠很清楚地看見她也同樣正在打著手機電話!旁邊停了不少車,也聚集了不少圍觀者,兩輛車均完好無損,馬路上既無散落的任何碎物細件,更無恐怖的血跡。 

  我叫女兒來看這張照片。女兒看了看,一臉茫然,問我:他們在幹嘛呀?我說:追尾了,就是兩輛車輕輕撞了一下。女兒問:出人命了嗎?我說:沒有。女兒問:那他們還躺在地上幹嘛呀?還打電話呢,旁邊堵了那麼多車。我說:這張照片告訴我們兩個道理或者說兩個問題:第一,它說明這個社會不講規則。沒有什麼大事,自己可以處理,交通規則上都有關於出現這種小事情該怎麼處理的規則,但他們不希望按規則辦事,他們或許是給自己當了什麼官的朋友比如交警大隊的朋友打電話,他們希望通過熟人而不是規則解決糾紛。人們不信賴規則,人和權力就成瞭解決糾紛的途徑和力量,於是誰認識人多,特別是認識當官的人多,在糾紛解決中就可能得到好處。解決糾紛如此,推而廣之,其他事情就也如此,比如分配財產,提供機會,也主要不是根據已有的規則進行,而是依據權力和其他關係來進行。這樣就產生了權力與其他利益之間的交易,握有權力的人就可以把權力當作一種資源去謀求私利。第二,它說明這個社會不講誠信,本來沒有什麼損失,但企圖從對方身上獲得不應當獲得的補償或賠償,把事故當作獲利的手段,就是想訛詐別人的錢財,一點也不講誠實信用,而且為了自己的不正當利益還妨礙了交通,損害了別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這都是由於社會缺乏規則意識和誠信觀念的結果。 

  女兒似乎聽明白了,點了點頭,然後問:那怎樣才能讓人們講規則和誠信呢? 

  我心裏一陣空寂和茫然,不知如何回答女兒提出的這個太大的問題。突然,我想起什麼來了,對女兒說:「對了,咱們不是昨天說好了,誰打牌輸了誰洗碗嘛,今天你輸了,你去把碗洗完,我看這個問題也就解決一半了。」  

  女兒先是嘟著小嘴表示不高興,然後看了看我,琅琅地笑了。 

  2006年3月31日 

  於Nashvi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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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凱湘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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