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女子以高額利潤為誘餌 非法集資2.2億

本報訊 共有200多人受騙,還有9人因涉嫌犯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其在鐵嶺同時受審
一個僅有初中文化的無業女人,在短短兩年時間裏,狂騙200多人,非法集資,詐騙金額高達2.2億多元。

該案由鐵嶺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昨日,庭審階段結束,法院將擇期進行宣判。

閆洪英,1969年出生。2002年9月,當時只有33歲的她開始活躍在一些人群當中。閆洪英對外宣稱,自己與鐵嶺某啤酒廠正在做生意,承包了該廠的生產流水線,該廠銷售部長就是她的乾爹,然後,她私刻了啤酒廠銷售部的公章,偽造虛假的購酒收款收據,以每個月10%—30%的利息為誘餌,開始了她的非法集資生涯。

兩年非法集資2億多元

2002年11月,閆洪英以承包啤酒廠生產流水線急需人民幣150萬元為由,向王靜春借錢,並答應一年後給利息50萬元,王在高利息的引誘下,為其借款75萬元,閆洪英每月給付王靜春5%的利息,王靜春再按3%的月息支付給被借人,以從中爭取2%的利息差額。

閆洪英的丈夫範忠祥長期與閆洪英分居,2003年10月,閆洪英對其說做啤酒生意急需用錢,讓他張羅錢,範忠祥便以每月5%、10%的利息為誘餌,向多人集資190.974萬元,交與閆洪英,還時常以夫妻名義和閆洪英一同在借款單上簽名。

就這樣,在高息引誘下,越來越多的人將錢投給閆洪英,僅兩年的時間,她就非法集資了21822.27萬元,200多人陷入其中。而在此期間,閆洪英也將集資款21328.305萬元返還給投入者,自己非法佔有493萬多元。

除了自己直接出頭集資詐騙外,閆洪英還以高利息為誘餌,引誘多人為其籌集集資款。檢察機關在起訴閆洪英的同時,也將另外涉嫌犯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王靜春、樸美玉等9人推上了被告席。

到期返款騙取眾人信任

一個只有初中文化的年輕女人憑什麼獲取別人的信任?負責辯護此案的一位律師告訴記者,除了受害人的貪心使閆洪英的詐騙有機可乘外,就是閆洪英最初的「信用」非常好,每次到返還日期時,都能及時兌現。正是這樣,大家都樂於也敢於將錢放到閆洪英的手中。

從檢察機關起訴書中的投入者集資、返還金額看,也有少數投入者獲利,其中最多者高達千萬元。瞭解內情人員介紹,獲利者多是最先投入的人,閆洪英最初為了博取人們的信任,不得不準時返還集資款及利息。而大多數受害者是在閆洪英集資詐騙的後期才投入現金的。

如此高額回報不可能都及時返還,一些到期沒有返還或返還金額不夠的投入者漸漸發覺上當受騙了。2004年8月,閆洪英集資詐騙敗露,當年9月份,閆洪英因涉嫌集資詐騙罪被逮捕。案發後, 360多萬元贓款被追回。

庭審中多數人表示悔過

2006年5月9日,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了此案。值得注意的是,庭審中,包括閆洪英在內的8名女被告人情緒都比較激動,她們在法庭上痛哭流涕,一個勁地說對不起家人、親朋之類的話語,對所犯罪行表示悔過。

法庭經過3天審理,到昨日庭審結束,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阿拉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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