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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校花慘遭毀容生不如死 賠償為零

 2006-05-09 19:1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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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花季少女張靜慘遭毀容,17歲高三女生的命運一夜間改變了。

美好的記憶定格在了那個凌晨和那杯硫酸:她的同班同學因嫉妒她姣好的面容和優異的成績,殘忍地將她毀容。如今,作惡者已經受到法律的制裁,張靜卻一直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現在,賠償費一直不到位,無法施行手術治療。」張靜的父親張家安捏著一紙判決書說,法院判決的15萬多元賠償費,他們一分錢也沒拿到。

慘遭毀容花季少女生不如死

「媽呀!鬼!鬼!」看到張靜的面孔,一個小孩大聲尖叫起來。比小孩更為驚恐的是張靜,她轉身跑回屋內,一頭紮在床上,用被子蒙著頭號啕大哭,而母親則無奈地在床邊啜泣。

「媽呀!鬼!鬼!」看到張靜的面孔,一個小孩大聲尖叫起來。比小孩更為驚恐的是張靜,她轉身跑回屋內,一頭紮在床上,用被子蒙著頭號啕大哭,而母親則無奈地在床邊啜泣。

對這對母女來說,類似的場面已經司空見慣。在信陽、在北京,張靜在公共場所的出現總會引起旁觀者的驚悸。20歲的少女只好以不出門來逃避殘酷的現實。

5月4日晚上10時,一連十幾天都沒有出門的張靜實在憋不住了,央求母親帶她出去走一走。母親思忖之下,決定帶她到門前一條比較僻靜的小街轉轉。然而,這次帶給少女的是又一次的哭泣。


女兒慘遭毀容,張靜的父母痛不欲生
3年前,張靜失去了自己的臉。1985年6月出生的張靜,家住民權縣,父母均是農民,她還有兩個弟弟。因家庭困難,2001年,張靜跟隨在信陽工作的伯父到信陽市358廠高中上學。時年17歲的張靜不僅以面目姣好在學校出名,而且還是班裡學習成績最突出的學生之一。

讓她萬萬想不到的是,正因為如此,她遭到了同班一名女生馬娟的嫉妒。2003年1月21日凌晨,馬娟悄悄潛入張靜的寢室,將一杯硫酸潑在張靜的臉上……

當年,馬娟被判處死刑。

「其實,還不如讓我也死了算了。她(指馬娟)被處決了,再也不會受罪了,我現在是生不如死。」剛剛從北京做了個假鼻子的張靜哭著說。

無錢治療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

張家安四處籌錢為女兒治療,奔波於信陽、鄭州、北京等地。同時,張家安想到了法律。他特意到舊書攤買了一大堆法律方面的書籍,想用法律武器為女兒討回公道。

現在的張靜常年戴著一個頭套,露出的兩個眼睛。當年硫酸造成的傷害隱藏在頭套後面:上嘴唇外翻,下嘴唇內翻,嘴張不開,進食只能依靠吸管。左鼻孔縮小,呼吸要靠一根細小的管子輔助。左耳缺失,耳孔閉合。

「因為當時硫酸流進了孩子的耳朵及鼻子裡,所以鼻子沒了,耳朵也沒了,一隻耳朵眼長實了,另一隻沒長實的雖然能聽到些聲音,可一直流膿,所以頭套一戴上就粘著取不下來了。孩子受罪呀!」張靜的母親說著,又哭了起來。

張靜被送進醫院後,經過三天三夜的搶救終於脫險了。

在信陽市某醫院住了19天院後,張靜轉院到了某燒傷專科醫院治療,治療燒傷、植皮,17歲的張靜大腿、背部的皮膚大塊大塊地被取下。每次手術,張靜都疼得要命。

2003年11月8日,張家安背著女兒來到了北京。11月12日,張靜做了擴張器植入手術,但11天後感染了,打了十幾天的吊針也控制不住,醫生只好又動手術取出來。

家裡借來的3萬元錢轉眼就花沒了。張家安四處籌錢為女兒治療,奔波於信陽、鄭州、北京等地。同時,張家安想到了法律。他特意到舊書攤買了一大堆法律方面的書籍,想用法律武器為女兒討回公道。

一審判決被告應賠償15萬多元

信陽市358廠高中在管理上存在失誤,學校宿舍門插銷鬆動,管理教師不在崗,系致使原告受到傷害的部分因素,故信陽市358廠高中應對其過錯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判決賠付150717.35元,信陽市358廠負連帶責任。

張靜案發生後,引起了信陽市諸多法律界人士關注。現任信陽市司法局副局長的張慧華和信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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