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將審判揭發腐敗縣委書記記者

據信由於揭發地方官員腐敗黑幕而被關押的中國產經新聞報記者陽小青一案,定於5月10號在湖南省隆回縣法院開庭。陽小青的妻子龔傑說,法院禁止陽小青與家人和外界見面,而預定10號開庭,法院卻通知律師,8號下午才能拿到起訴書,違反了法律程序。

*官方指涉嫌敲詐勒縣委書記*

陽小青今年1月被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逮捕,後來被控告涉嫌敲詐勒索隆回縣委書記楊建新。陽小青的家人認為,他是由於揭發隆回縣政府的腐敗黑幕而被報復。

隆回縣公安部門花了3個月的時間收集證據,4月18號此案被移交檢察院,過了一個星期,在25號被送交法院,原本定於5月1號開庭,之後改為5月10號。

*家屬:法院處處阻擾律師辦案*

陽小青的妻子龔傑對此案並不樂觀。她說,法院處處阻擾律師探視陽小青,甚至不讓律師看起訴書,目的就是讓律師沒有時間準備如何辯護。

龔傑:「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在開庭前10天就應該通知律師,讓律師看案件,做辯護準備,但是法院卻以審判長到廣州出差為理由,不給律師起訴書,甚至讓4月30號到法院的律師扑空,也沒看到陽小青。」

*開庭前只給律師一天準備辯護*

龔傑說,陽小青的案子定於10號開庭,但律師卻必須等到8號下午3點之後,才能拿到起訴書,違反法律程序。

龔傑:「5月1號到7號是法定假日,而他們更過分的是,原本8號正式上班,法院為了拖延律師閱讀案卷的時間,下通知說,法院8號上午不上班,下午3點才上班。換句話說,律師最快必須等到8號下午3點之後才能看到起訴書。」

美國之音嘗試打電話給湖南省隆回縣法院,但是沒有回音。

*外界批評中國打壓媒體及記者*

中國的新聞自由表現一直受到國際組織的質疑,不斷有報導指媒體和記者由於揭發政府貪污事件,而被迫停刊、離職,甚至逮捕。

例如,中國輿論監督網最近就接到一個投訴:原來擔任河南省新鄉市平原晚報的記者李金華說,她和記者部的副主任呂愛強,在按照報社指示,報導當地制漿企業的違法事跡之後,被上級單位新鄉日報社的社長焦林開除。

另外一個例子是冰點週刊被迫停刊的事件。前冰點雜誌主編李大同以及副主編盧躍剛被免職之後,被安排到中青報內部的新聞研究所任職,李大同計畫寫書,描述這段經歷。他告訴香港南華早報,言論自由不會從天上掉下來,必須不斷爭取。


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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