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北京員工炒匯案和湖州騙貸案

中國銀行按照原計畫將在今年6月的香港聯交所上市。在短短的一年中爆發黑龍江河松街和雙鴨山兩個特大案,中行照樣聲稱上市不受影響,與國際性股票市場的慣例截然相反。中行為什麼能獲得截然不同的優越於西方本國企業的待遇?中行是否能果然不受影響,如期上市?這是我們這一個連續的分析與報導要討論的問題。

為把問題分析透徹,我們要繼續介紹中行近年發生的三件令人難以置信的大案。

第一件是中行北京的一個儲蓄所發生的真實的故事。一個在此儲蓄所存有美元並且炒外匯的客戶,姓胡,由儲蓄所員工吳菲為他服務。經過一段時間的業務往來,胡與儲蓄所的員工變得很熟悉起來,甚至很密切了。於是胡建議吳菲等與他合作,方案是這樣的:每天由吳菲等往胡的帳戶裡劃入10萬美元,胡用來購買瑞士法郎,再兌換成人民幣,最後用人民幣購買10萬美元交給吳菲等拿去平掉儲蓄所的帳。據說這樣交易一次,有數萬元人民幣的利潤,吳菲等人合共可分2000元。

這對市場上商品琳琅滿目但自己工資低廉的員工們太有吸引力了。10個月下來,累計往胡的帳戶劃撥的金額達到3000萬美元。包括擔任所長的張燕在內的6名員工10個月共分到5萬元人民幣。胡賺了不少錢。但是儘管中行的管理和員工訓練在這樁案件中顯得十分糟糕,中行還是幸運的:胡一直把吳菲等存入的美元按時歸還儲蓄所,所以並沒有給中行造成資金上的直接的損失。也因為胡的這種講信用,以至於吳菲等直到被判了有期徒刑,仍然想不通自己為何有罪。

第二件件案子就比前一件複雜多了,這是一種挖空心思利用銀行賺錢的人想出來的招術。這個主角叫石嵐,身份是安徽省蕪湖市天潤擔保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但是由於他與2001年年底認識了中國銀行湖州市分行的信貸員朱劍,他的故事就在湖州而不是蕪湖展開。石嵐知道了朱劍希望他幫助找到存款人時,策劃了這麼一個方案:石嵐找人來存款,但是存款後朱劍要協助辦理一張與該筆存款有關聯的銀行卡;帳戶存摺將交給石嵐找來的存款人,銀行卡則要交給石嵐用作其在湖州中行的抵押品。由於是現金抵押,辦理貸款時程序簡單而且貸款金額幾乎與存款額等值。但是石嵐拉來存款也不容易,他需要支付高利息給存戶才可能拉來存款。在這個方案中,石嵐的好處很大,因為他幾乎拉來多少存款,朱劍就得為他辦理多少貸款。因為抵押物並不屬於石嵐所有,是盜用了他人的存款卡來抵押,所以石嵐就迴避了銀行對他本人的信用調查。而朱劍的好處就是能完成自己的存款額度目標。朱劍完成任務的需要太迫切了,如果拉不到足夠的存款,他將離開中行,以後再也難找到這麼體面的工作單位,今後的發展以及個人生活都受影響。於是,朱劍照單接納了石嵐的方案。

石嵐拉來的第一筆存款是溫州的周某的700萬元人民幣。定期存款一年,石嵐承諾支付的利率為12%,大大高於銀行的官方利率。而且還在溫州時,石嵐就支付了利息中的10萬元給周某。存款時由石嵐陪著周某在櫃檯辦理帳戶。按照規定,辦理關聯銀行卡時,也需要本人親自辦理而且不能用這個帳戶為另一個人辦銀行卡。為避開這一規定,朱劍對銀行的同事謊稱石嵐是周某的丈夫。即使是丈夫也不能辦這樣的關聯銀行卡。但是分行面臨的其他銀行的競爭太激烈了,競爭不能勝出,大家都拿不到獎金。儘管這筆存款就700萬,但對於勝出來講,任何差距都是很關鍵的。所以這個客戶是得罪不得的。於是朱劍順利的為石嵐辦到了銀行卡。石嵐有了自己名下的銀行卡,申請貸款就很簡單了。一番操作之後,周某嘗到了高利息的甜頭,願意繼續增加存款,而且還介紹別的人跟石嵐存款。石嵐拿到了朝思暮想的貸款。而朱劍在陸續拉到較大金額的存款以後,被同事視作能幹,成為領導面前的紅人。

兩年半的時間,朱劍享受著在銀行內部的名譽的光環,越發忠實的幫助石嵐辦理大筆貸款。兩年辦的時間,石嵐總共貸款3000多萬元。有的貸款由於分行要監督,朱劍不得不把分理處的主任楊自音拉下水。看在朱劍給石嵐辦的任務同時完成了存款和貸款的指標,讓楊自音的主任位子做的更穩,而且還有希望陞官的份上,楊自音甚至與朱劍配合來滿足石嵐的要求。

那麼,石嵐貸款來做什麼呢?他聲稱是要建造「蕪湖商貿國際大廈」。但這只是一個幌子。有經驗的商人都可以推斷,像石嵐這麼一個整天想歪心思的人,不可能作甚麼嚴肅的投資和經營。2004年5月,石嵐因為在寧波市像山縣涉嫌偽造巨額存單被捕,在審訊時把湖州案牽扯出來了。朱劍和楊自音也都被捕。據警方調查,石嵐拿去的資金,主要用於自己底揮霍,少部分用於投資了。這個案件不用說,中行要負擔全部責任,損失不小。

第三個案子很簡單但也不小,中行員工獨自作案,沒給外人好處。中行大連市分行營業部員工翟昌平從1999年開始,利用職務之便挪用銀行資金約600萬美元,用於賭球和揮霍,於2005年3月敗露。此人是大連分行十幾年底員工,在中行進行管理提升,對員工評級以後,他兩次被評為「A」級員工。他只是營業部的一個輸機員,就是負責數據的錄入。其他銀行員工作案往往需要位於會計崗位或需要會計的配合,但翟昌平卻能獨立完成長期而巨額的作案,實在令人不能理解中行的管理漏洞有多少,有多大。

至此三期連續報導,介紹了中行近幾年發生的五件大案。這五件大案均涉及到中行的基層,基本上限於分理處和儲蓄所一級,即使有關犯案人員在分行工作,也是基層員工。但是中國的俗語說上樑不正下樑歪。在接下去的介紹中,我們將會看到,基層的案子,與中行的中層與高層比較起來,在金額上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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