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營的罪惡拷問國人

1971年,前西德總理維利.勃蘭特訪問波蘭,在被德國納粹殺害的波蘭人紀念碑前下跪,為二戰期間對波蘭人的屠殺懺罪。他對義大利著名女記者奧莉亞娜.法拉奇解釋說,他的下跪之舉「不僅是對波蘭人,實際上首先是對本國人民」。勃蘭特想說的是,納粹以集中營對波蘭人的屠殺,不僅僅是波蘭的恥辱,更是德國人的恥辱。

提起集中營屠殺,中國人會以為離自己很遙遠。但不幸的是,它在21世紀的中國出現了,而且,關押屠殺的是中國人,採用的是最殘忍的方式。

2000年10月1日,法新社報導說中國在東北和西北新建了兩個集中營專門關押法輪功學員,每個集中營都可以關押五萬名學員。三週前,一位瀋陽老軍醫表示他所知道的集中營有36個,最大的關押了12萬法輪功學員和重刑犯。

在集中營裡,人們聽聞的不是毒氣室,而是大規模的活體摘取器官,用以牟取黑利,再毀屍滅跡──這是人們聽聞的最恐怖的殘殺同類的手法。它不是個體所為,而是國家犯罪,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的系統迫害政策的必然結果。它不僅僅在蘇家屯發生過,目前的調查顯示22個省市的醫院使用過法輪功學員的活體器官,更多內情人們尚無法知曉。

順便一提,中共在蘇家屯秘密集中營曝光後的三週內轉移了人證物證,並作態邀請國際社會前往調查。當法輪大法學會和明慧網發起的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前往中使領館申請簽證時,中共卻條件反射般的一口回絕,此事給了國際社會有一個機會,讓更多人親眼看到中共的所謂調查「邀請」是如何的虛偽不實。

集中營活取器官的發生和持續存在,是每一個中國人的奇恥大辱,是當代中國的最大國恥。它傷害的不僅僅是法輪功,而是所有的中國人,是整個民族賴以生存的人性道德價值。當一個國家的政權如此凶殘對待自己國民的時候,當本應救人的醫生被訓練成可以肆意宰殺自己同胞的惡魔的時候,這個國家就被打上了卑賤、醜陋、凶殘的烙印,離毀滅不遠。如果罪惡不被阻止,她將永遠沒有資格面對世界,沒有臉面面對後代子孫。

毫無疑問,中共將隨集中營活體摘取器官的罪惡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對外族的集中營罪惡尚且被認為是對本國的恥辱,那麼這種對本國民眾的屠殺,又是一種怎樣的恥辱呢?那些發動、容忍此種罪惡的權力者,又該如何向國人懺罪?而作為中國人,我們需要省思:是否還要與這樣的邪惡為伍?是否可以漠視同胞遭此殘殺?自己要為這場罪惡負怎樣的責任?該如何為自己的參與或沉默贖罪?該如何洗此奇恥大辱?每一個政府官員,每一個中共黨員,每一個法輪功學員的親友,每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在悲劇結束之前,都將面對這樣的拷問。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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