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4月20日起嬰兒免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

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民航總局今天就民航國內航線燃油附加收取標準發出補充通知:自4月20日起,對按規定享受國內民航票價優惠政策的嬰兒、兒童等,燃油附加收取標準實行優惠。

具體標準為: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免收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等,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上述規定以出票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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