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圖:法官在法院內毆打律師 聲稱「我就是法院」

■核心提示

  受11名天津當事人的委託,一名北京律師於3月28日下午,與他的當事人前往天津南開區人民法院辦理立案手續,這位律師指稱他在該院的立案大廳遭到該院行政庭庭長的毆打。

  此事受到了網友的密切關注,北京律師在網上發帖回覆時寫道:「他可以打我,但請不要在法院打我,請不要在我履行職責時打我。他這麼做,讓我感覺打的不僅僅是我,打的是法律。而這恰恰是我不能接受的。」

  事情發生後,這位北京律師曾多方投訴,但近兩週的時間過去了,卻沒有得到天津方面任何說法。有法院工作人員證實,北京律師被打時,天津南開區人民法院的一位院長就在現場……目前,北京市律協已經啟動了相關的維權程序,並於上週向天津有關方面發出徵詢函,瞭解此案的詳細情況。

  3月28日下午,在天津南開區人民法院到底發生了什麼?北京律師又有一番怎樣的遭遇?在各相關部門三緘其口的情況下,本報記者通過調查,試圖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

  事實也許能給人們更多的思考。


一位目擊者稱3月28日,王令就是在這個門口被法官掐住了脖子。


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


  事件緣起北京律師接手天津拆遷糾紛案

  今年26歲的王令是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這家律所的主任王才亮以擅長打拆遷訴訟官司而在業界享有一定的名氣,他曾參與和配合中央電視臺等新聞單位對湖南嘉禾拆遷等重大事件的調查和報導,並出版了有關拆遷糾紛處理的多本專著。在他的影響下,所裡律師所代理的訴訟案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拆遷糾紛或是征地糾紛。一天上午,王令接手了一個天津拆遷糾紛案……

  11名天津市民求助北京律師

  3月28日上午9點,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的辦公室裡擠進了11名來自天津南開區的居民,他們在拆遷問題上遇到了難題。

  經過一番交談後,王才亮瞭解到相關情況。原來,這些居民都居住在天津市南開區三馬路松盛裡大樓內。2004年11月10日,天津市南開區建設管理委員會為天津市地下鐵道總公司批准發放了《房屋拆遷許可證》〔津房拆許字(2004)第124號〕,對北起南開二緯路、南至南開二緯路以北、西起壽康西裡、東至南開三馬路的範圍實施房屋拆遷,並於第二天貼出了《拆遷公告》。根據這份公告,松盛裡大樓並不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範圍之內。

  但是事隔一年多後,天津市南開區建設管理委員會於2006年3月6日發布更正公告,對其在 2004年11月10日所核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及其2004年11月11日公布的《拆遷公告》中的拆遷範圍進行更正。該更正公告將拆遷的範圍向南擴大,松盛裡大樓內的居民吃驚地發現,自己的房屋居然也被列在拆遷的範圍之內。

  拆遷範圍怎麼說改就改?這個事實讓松盛裡大樓內的居民們難以接受,七十餘戶居民中的一部分人自發與天津市南開區建設管理委員會進行了多次交涉,但都沒有收到效果,眼看距3月29日強制拆遷的日子越來越近了,居民們焦急不已。就在這時,他們偶然看到了王才亮有關處理拆遷糾紛的著作,遂決定進京求助。

  北京律師緊急趕往天津

  考慮到第二天就要實施強制拆遷,王才亮火速打電話找來了正在家中休息的本所律師王令,經過商量,他們決定由王才亮和王令代理此案,並盡快使該案進入訴訟程序。

  王令研究完案情後,在短時間內撰寫了一份行政訴狀,將天津市南開區建設管理委員會列為被告。訴狀列出了訴訟理由:拆遷範圍一經拆遷許可確定,便不能擅自變更;如果需要變更,則需要重新核發拆遷許可證;而且,行政許可行為應當從公布時方才生效,被告不能依據沒有公布的行政行為對原告申請強制拆遷;同時,天津地鐵此前已竣工,並於3月27日通車,其拆遷項目已全部完成,天津市南開區建設管理委員會擅自擴大的拆遷範圍不可能是為了地鐵的需要。訴狀請求法院確認關於拆遷範圍的更正公告違法並予以撤銷。

  當天中午,王令帶著所裡的一名實習律師與他的11名委託人立即趕赴天津南開區人民法院。

  衝突現場天津法官被指掐住北京律師脖子

  下午3時40分左右,王令帶著他的委託人進入立案大廳後,向當值法官遞上訴狀及房屋拆遷許可證複印件等相關證據材料,請求立案。但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卻讓王令和在場的天津市民感到吃驚。

  請求立案無端被拒

  「當時立案大廳的同志說無法做主,請來了立案庭高(音)庭長審查材料,高庭長看完材料後表示要研究一下,說法院5點半下班,讓我們不用著急,隨後他帶著材料離開立案大廳。」見到這種情況,王令就與他的委託人一同坐在立案大廳內等待。誰知到了4點半,王令發現立案大廳內已空無一人,那位高庭長也沒有再出現。這讓王令他們十分納悶,於是他們繞到法院辦公大樓的一個出口處向值勤法警詢問,得到的答案是:「立案庭的人4點半就下班了。」這下王令開始著急了。「第二天就要強制拆遷,我在立完案後還打算帶著當事人到法院執行庭提出執行異議的,時間容不得耽擱的。」

  情急之下,王令向法警提出了想見法院院長的要求。反覆交涉了約20分鐘後,王令被告知回到立案大廳,說是「會有人接待」。當王令一行回到立案大廳後,發現立案大廳內一張辦公桌旁站著一位身穿法官制服的中年男子(事後,王令得知這名男子系法院行政庭庭長王學林),而在法官平時辦公的區域內站立著十幾名身著制服的法警。

  一庭長稱「我就是法院」

  王學林見到王令等人後,按照訴狀一一核對當事人的身份,最後指著王令問:「你是什麼人?」王令隨即表明瞭律師身份,並出示了律師執業證。之後,王令向王學林詢問道:「同志,我們等了這麼長時間,現在有沒有個決定出來?」王學林表示當事居民應該一戶一戶起訴,如果像訴狀上所列的那樣聯合起訴,就不予立案。對於這種說法,王令當即進行解釋:「像這樣對一個拆遷變更公告起訴,屬於必要共同訴訟的行為,這在法律上是必須合併為一個案子起訴的。當然,法院如果有這樣的要求,我們可以把訴狀拆開,挨個起訴。」

  王令回憶了接下來與王學林的對話,這些對話後來被多名目擊者證實:

  「你們挨個起訴,我們也不受理,你起訴的不是具體行政行為。」

  「你們不受理總得有法律依據吧,要不你給我下個裁定?」

  「裁定我不下。」

  「那你收下我的材料,總得給我開收條吧?」

  「收條我也不開。」

  「那請問一下您是什麼身份,能不能代表法院?」

  「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說不立案,就是不立案。」

  法官被指向律師揮出勾拳

  這時,有居民把王學林的身份告訴了王令。在整個對話過程中,王學林隔著辦公桌多次用手指向王令的面部。「他的手距離我的鼻子大約只有兩厘米左右。」王令說,「後來我說,王庭長,我尊重你,也請你尊重我,請你把手放下去好不好。」接著,王令轉身向與他同來的居民說了一句:「請大家記住,今天是行政庭的庭長告訴我們不立案。他不立案,既不下裁定,又不開收條,如果以後我要向上級法院反映此事時,請大家做證。」

  事後經多名目擊者證實,在王令說完話後,王學林當時就隔著桌子用右手向王令揮出一記勾拳,王令一側身,沒打著。接著王學林從左側繞過桌子,走向王令,坐在一旁的居民王芳(化名)見狀,趕緊站起來擋在王令身前,王學林伸手一拽,王芳一個踉蹌,歪倒在桌旁的一隻小櫃上。

  目擊者稱法官掐律師脖子

  見情況不對,同樣坐在旁邊的一位居民掏出相機,拍下了當時的情景,看到閃光燈的閃光後,王學林發現有人拍照,立刻叫道:「趕快把相機搶回來!」這時,原本站在辦公區的十幾名法警一擁而上,衝向那名拍照的居民,隨後,一部分居民被衝出的法警擁到立案大廳門外,另一部分居民自己跑了出去。「頓時場面一片混亂,我是最後走出立案大廳的。」王令說。

  見到情況不可收拾,王令立刻跑到先前去過的那個辦公樓出口處,向法警要求見院長,以平息事端,但仍遭到拒絕。

  無奈之下,王令又跑回立案大廳,眼前的情況讓他不敢相信。「我的好幾個當事人都躺在地上,有喊聲說『有人心臟病犯了』。」這時,王令見到王學林站在立案大廳門口,遂跑上前去,再三要求想見院長,以妥善處理此事。「不料,王學林突然湊上前來,在我耳邊說:『你晚上走路小心點。』聽到這話,我十分震驚,就對站在王學林身後的法警複述了這句話,請求對方憑良心為我作證。」現場多名目擊者稱,當時王學林發現後,用左手一把抓住王令的衣襟,同時用右手掐住王令的脖子。「我頓時無法呼吸,腦袋一下子就蒙了。」當有人把王學林拉下來後,王令的脖子上已留下了清晰的紅印。

  律師報警並做詢問筆錄

  之後,王令先拔打了120救助倒地的居民,後又撥打110報警。大約3分鐘後,興南派出所的3名民警趕到現場,對在場的人進行簡單詢問後,王令和同行的實習律師跟隨民警前住派出所做詢問筆錄。隨後,王令的8位委託人也先後前往派出所依法接受警方調查。

  至晚上8時許,王令離開興南派出所。

  目擊者稱律師被掐脖子時始終沒還手

  與王令律師一起經歷此事的天津市民,見證了法官向律師揮出勾拳和法官掐住律師脖子的事件,這些當事人想不通--這事要是發生在菜市場裡似乎不必吃驚,但發生在法院的立案大廳裡卻讓人如鯁在喉……

  王令律師始終和顏悅色

  據當時在場的70歲的天津市民呂文尉說,從一開始王學林態度就很不好,「很明顯,他不願意接待我們」。

  呂文尉證實,王學林多次指著王令的鼻子說話,當時王令指出他這樣做不對,即便這樣,王令也始終和顏悅色,被掐住脖子後王令沒有還手。與王令一同來到法院的居民都坐在立案大廳的椅子上,沒有任何的過激行為。

  被擁出立案大廳後,呂文尉想起自己的包還放在大廳的椅子上,當他想再進去拿包時,卻被法警攔住。法警把包打開檢查了一番,沒有發現什麼,這才把包還給他。

  法警搶走居民手中相機

  事發當時,61歲的楊亞寧(化名)坐在離王學林不遠的地方。

  「王學林繞過桌子,把王芳拽倒後,當時就有點亂了,我想起王芳帶了一台照相機,我就去拿照相機。王芳就跟過來了,教我相機怎麼用。我照了兩張後,那些法警就『嘩』的一下子上來了。」楊亞寧稱,當時他見勢不妙,一側身出了立案大廳的門,「過來五六個法警把我圍起來,從我手裡把相機給奪走了。」楊亞寧稱,把相機奪走後,他還被幾個法警架進立案大廳後面的走廊。在這裡,他看到了此前被帶進來的王芳就坐在地上。

  在王學林的主持下,楊亞寧在「不知道法院的規定,在法院裡照相……」的筆錄上簽了字。此後楊亞寧還被要求寫了份悔過書,據楊亞寧回憶,悔過書的主要內容是:「不知道法院有這個(禁止拍照)規定,在立案廳裡拍照,一共拍了兩張,法警制止,我也沒聽,後來要相機,我也沒給。違反了法院的規定,請求讓我改正。」寫完後,王學林把楊亞寧送出法院,臨走時王學林說:「以後就別摻和了。有什麼事就來找我,我能辦的就幫你辦。」

  記者從一位法律專家處瞭解到,我國現行法律除了對庭審時的拍照、錄像、錄音行為作出限制外,並沒有明文規定在法院內一律不允許拍照。

  兩位老人被法警擁倒在地

  法警一哄而上爭搶楊亞寧相機時,64歲的劉燕茹被推出門外。「十幾個法警一擁,我就倒在了院裡的地上。」

  劉燕茹感到心裏不舒服,同去的居民找來速效救心丸給她吃。「連誰給我擱嘴裡的我都不知道。」居民們打算把劉燕茹抬進立案大廳休息,但卻遭到阻止。「我聽到有人說『不能進屋,原來在哪還擱哪』,沒辦法,我就只能在地上躺著。」

  事後劉燕茹到醫院檢查,發現膝蓋腫了,幸好「拍片子沒什麼事」。

  當時倒在地上的不止劉燕茹一個,另一位上了歲數的居民也被推倒在地,第二天就因高血壓住進醫院。

  一位居民被關進拘留所

  王芳被架進法院後,居民們就無法再與她聯繫了。

  當天晚上,劉燕茹看病時,在醫院遇上了被法院警車送來體檢的王芳,由於法警在場,她們之間沒有說上話。之後,有居民打王芳的手機,就一直關機,後來才知道王芳在體檢後被關進了法院的拘留所,手機根本不在她身上。幾天後,居民呂文尉在街上碰到了王芳,併進行了一番簡短的對話,王芳對大家的關心表示感謝,但她表示自己已經寫了保證書,「保證不再摻和進去了」。「我想,她說的『不摻和了』是指不再參與打官司了。」呂文尉說。

  事件進展全國律協對王令律師表示慰問

  事發後,王令連夜趕寫出數份材料,敘述事情經過,並於第二天向南開區人民法院遞交了《緊急報告》,之後,王令前往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由於該部門工作人員不在,他在回京後,將投訴材料寄往天津市高院……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過去15天了,但王令仍沒有收到任何回覆。

  3月29日,王令將自己的遭遇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北京律師協會進行了反映,當天下午,中國律協主辦的中國律師網發布了《北京律師在天津遭法官毆打》的新聞。除此之外,王令的遭遇還在凱迪網上「社區的律師之窗」板塊引起律師同行們的強烈關注。王令在回覆網友們的關心時寫道:「我回頭再想,他可以打我,但請不要當眾打我,請不要在法院打我,請不要在我履行職責時打我。他這麼做,讓我感覺打的不僅僅是我,打的是法律,是律師這個職業。這恰恰是我不能接受的。」

  工作人員稱當時院領導在場

  3月29日,王令轉向天津市一中院提出立案請求。4月3日,一中院回覆王令,該行政訴訟是南開區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仍須由南開區人民法院受理。4月6日上午,王令再次來到南開區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廳,再次詢問立案的進展情況,這次接待王令的是立案庭一位姓付(音)的女法官,她表示,如果想要立案,就必須把訴訟人分為一份一份的,然後再進行起訴。在閑談中,付法官向王令透露了另外一些情況,據她說,當時是院裡的一位「齊(音)院長」帶著王學林下到立案大廳的,「打架時」,齊院長自始至終都在現場。「我們這裡本來應該5點下班的,但那天出了那麼大的事,我們都不敢走了,直到最後平息下來才回家。」與王令同行的一位朋友向付法官詢問:「律師被打了,我們能向哪裡反映呢?」這個問題遭到對方的嘲笑: 「你傻啊,我是法院的工作人員,你居然來問我?」

  警方將提供全套原始材料

  離開法院後,王令來到興南派出所,瞭解事情的調查情況。一位當天出警的民警顯得很無奈。「那邊是法院,這邊是派出所,中間級別差著一級半呢,實話實說,咱們能問出什麼來?」這位民警表示,自己所能做到的就是保存好當時的筆錄材料,如果王令想通過法律途徑討說法,他們可以提供全套的原始材料。對於王令的遭遇,這位民警建議他向相關紀檢部門進行反映。

  相關法院無人回應

  4月10日下午,記者來到南開區人民法院,首先與該院研究室工作人員取得聯繫,並表達了瞭解王令被打事件的要求,對方告知,關於對法院工作人員的投訴應該找院監察室或是設在立案庭的信訪處,接下來,監察室的電話無人接聽,信訪處稱此事應找院辦公室瞭解,辦公室說此事還是要找研究室。

  一番周折過後,記者終於在法院五樓見到了研究室一位姓郭的主任,他說,天津市高院曾專門下發文件,凡涉及到該市法院的採訪,必須經市高院法宣處負責人同意後才能進行。此後,記者趕到了天津市高院,該院值班人員通過內線電話聯繫後,告知法宣處的李處長正在外開會。記者再次折回南開區人民法院,郭主任表示,「沒有經過批准,自己不能擅自接受採訪。」

  北京律協啟動相關維權程序

  4月10日上午,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部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由於到目前為止對王令一案的全面情況還不甚瞭解,因此不便對此事發表看法。

  該負責人稱,一般律師維權主要由各地方律協進行操作,根據具體情況,如果有必要,全國律協會起一定的協調作用。由於王令是北京律師,執業權益受到侵害,北京市律師協會完全有責任為其維權,但全國律協仍對王令律師表示慰問。

  隨後,記者從全國律協瞭解到,北京律協對此事非常重視,已經啟動了相關的維權程序,並已於上週向天津有關方面發出徵詢函,瞭解此事的詳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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