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那州共和黨議員麥肯(John McCain)表示100名參議員中大多數支持他和麻州民主黨議員甘迺迪(Edward M. Kennedy)讓非法移民在美國工作6年之後提供綠卡的提案。不過要60票才能克服阻撓議事的手段。麥肯表示他沒有那麼多票。
共和黨參議員昨天試圖提出另一個妥協方案,聚焦在對新進美國的非法移民採取嚴厲處分,但提供已經在美國超過5年的非法移民一個取得公民途徑的妥協方案。
由內布拉斯加州共和黨參議員哈鉤爾(Chuck Hagel)和佛州共和黨參議員馬提納茲(Mel Martinez)帶領的討論,企圖找出可以說服大多數共和黨員支持現在大部分由民主黨支持的新移民法案。參議院多數黨領袖佛雷斯特(Bill Frist)計畫本週推動移民法最終表決,不過尚不確定哪一個方案能獲得所需的60票。
在這個初步的妥協方案下,非法移民可以提供薪資單據、帳單或其他文件證明他們在美國居住工作超過5年,然後有資格獲得工作簽證和申請公民的機會。如果他們申請綠卡他們可以留在美國。不符合這個條件的非法移民必須返回母國。
在這個計畫下,非法移民不會優先於其他合法在美國申請公民的人。因為長期的非法移民仍舊必須通過正常管道申請綠卡,他們也不會比希望通過合法管道來美國的工人優先。
司法委員會通過的參議院移民法案版本現有44名民主黨議員和12名共和黨議員支持,但還達不到60票。讓非法移民留在美國的客工計畫支持人士星期二表示他們沒有足夠的票數克服保守派人士,保守派認為這個法案相當於特赦而提出反對。
共和黨內部對於不同的移民法提案意見仍然高度分歧。哪一方能獲得結束討論的所需票數並於本週舉行最後表決還不明朗。
德州共和黨議員康恩(John Cornyn)和亞利桑那州共和黨議員凱爾(Jon Kyl)提出了要求非法移民於申請臨時簽證或永久居民之前先返回出生國的替代方案。凱爾和康恩的提案建議有較嚴格條件的客工計畫,不讓非法移民合法化,並遣送非法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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