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稿】天破

「這案子是天破!」我們在生活中常可以聽到這樣的說法。仔細體察,確實有相當數量的案子,特別是一些重大案子上,罪犯越來越狡猾,作案手段越來越高明,越來越隱蔽,有的案子已經積壓幾年,甚至幾十年,但在很「偶然」的線索和證據下被偵破了,這就是人們所稱的天破。感嘆人生:不是不破,時候未到,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天破」對於罪犯來說是可怕的,因為無法控制,不可預料。所以犯罪了的人總是惶惶不可終日,即使自己覺得做得天衣無縫也還在擔心,可能一個小小的事情就一切都敗露了。

不久前,曾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的,一起 11 年懸而未決的清華女生朱令鉈中毒案又有了新的希望,剛剛接受朱令家人委託的張捷律師介入案件,並於近日向外界徵集證據和線索。一旦有了證據,事態就可有新的進展。「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作為律師,要有耐心。等證據方麵條件更成熟後,我們才會起訴。」 張捷律師說。

證據對一個案子是至關重要的,沒有證據,就很難申訴。證據也是推動案子的主要動力,然而找到證據是多麼困難,11年了,線索證據在哪裡?
其實,證據一直以來有人關注著,而且都存著,存在相關之處,只是難找而已。當案子「天破」了的時候,發現是那麼的「自然」和「偶然」。「天破」可能就在明天,或後天,或將來的某一天。相信罪犯也是在可怕的「天破」的壓力下偷生著。

然而,中共體制下的官員和職務犯罪,卻普遍存在著僥倖心理,他們利用著中共腐敗和獨裁暴政的特性,進行著不可告人的犯罪,攫取著利益。有多少的冤案,多少的錯案,受害者們都苦於證據不被承認而無法申訴。如最近被國際社會廣泛關注的蘇家屯法輪功集中營和法輪功修煉者被割器官進行買賣,以及倍受國際社會譴責的哈根斯塑化人體展覽中採用了法輪功修煉者的屍體,等等。都是受到了中共體制保護下的超越一切罪惡的犯罪。

其實,大多數中共官員是明白的,犯過罪的都是要清算的。現在不代表將來,現在不破,將來也得破,只是老天給留了一段時間,這是給你的一個思考機會,但那可不是給你消除證據的,如果你消除了你的證據,到時如有對你不利的證據,那你可能就說不清了,到刑場上喊冤是沒有人聽的,只有法庭上的證據才會有用。如果你犯了罪, 你保存的證據或許將來還能正確裁定你的罪過;如果你沒有參與犯罪,那證據就是你的護身符。

雖然中國大陸有法律和舉報,上訪等類似法律制度存在,因為冤屈得不到申張,所以很多證據和線索得不到利用,只能收藏在民間。「保持證據」成為日後申冤的唯一希望,「天破」成為了中共製度下受冤人們得以繼續生存的動力,也成為了「退黨大潮」的動力之一。

或許你正想出國或逃離中共體制,也可別忘了保存證據,那可能就是你的未來和命。「當務之急是保存證據」,一個來到西方社會的中共高官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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