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是敢舉報,我就送誰進「馬三家」!
3月27日,大陸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欄目報導了一則新聞: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李文娟,在負責稅收登記工作的過程中,發現鞍山市國稅局存在人為地少征國家巨額稅款等違法和違規行為,涉及金額有2億多元,包括與國有大型企業(以鞍鋼為代表)勾結漏繳稅款,且本身就存在兩本帳等問題。在猶豫了五個月之後,李文娟於2002年6月上北京向國家稅務總局進行了實名舉報。從此,她的命運開始遭遇到了一系列她從來都沒有想到過的變化。在這四年間,對她的迫害包括兩次被辭退工作;被鞍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然後又在臭名昭著的瀋陽市馬三家女子勞教所被勞動教養一年。在被勞教期間,孩子一年都沒有上學,而且連門都不敢出,擔心有人害他。家裡人連買菜都得親戚給送來,都不敢出去,也是怕。
節目中李文娟說:我舉報不是因為對生活不滿意,我在市場上看到那些下崗的工人還有農民,他們因為賣一些菜,被那個收稅的人從這頭兒追到那頭兒,就是為了逃避那一元一元的稅款,我覺得他們這麼貧窮,還要被人家追得一元一元地交稅,而同時我發現我們單位一個月人為調節增值稅就少征了幾千萬,我覺得這兩種現象對比反差太大了,感到很氣憤,我要是不管,心裏就受不了,所以,我就必須得管。於是上北京,署真名舉報。然後,中央就來調查組了,也基本認定舉報屬實。但從那以後,我在單位連上廁所都要請假,我不請假就給我扣錢,還把我計算機那個共享程序給拆了。同事誰也不敢跟我說話,害怕受到牽連,就是吃飯的時候誰也不敢跟我坐在同一張桌子上,即便是這樣,最後還是把我給辭退了。拘留給的罪名是誹謗,而勞教給的理由卻是無理上訪。在馬三家我想到過死,但是在那裡面死不成,就是人痛苦到了連死都辦不到的時候,那你說那種是什麼樣的痛苦。
又是上訪者!又是馬三家!在大陸你要做一個遵紀守法並敢於弘揚正氣的人需要付出的代價是多麼巨大呀。從畫面上看,李文娟略顯憔悴,但講話有板有眼,眉宇間透出一股正氣。這樣的人不正是國家最需要的棟樑之才嗎?而你們這群操控國家權力的人卻要對她進行打擊報復,非要至其於絕地而後快!為什麼呢?不就是因為她使你們與企業勾結少繳國家應得的稅款,然後就地分贓的醜行曝光了嗎?斷了你們的財路,對吧!報導中說:李文娟的拘留證是由鞍山市副市長和市公安局長親自簽發的,看來其中內幕很深很深哪。但假設連李文娟這樣的正義之士都被嚇倒,我們的社會還有救嗎?
在我們大陸,你要是匿名舉報,有關部門根本就不會受理。要是用真名舉報,李文娟就是「榜樣」。歸根結蒂,就是因為大陸沒有一部像民主國家那樣的《證人保護法》,才使這些違法亂紀者敢如此囂張和猖狂。「兩會」年年開,真正有用的法沒立幾個,為什麼呢?因為中共不想立也不讓立,因為它就是種種罪惡的根源!
節目最後說:直到現在李文娟仍然沒有工作,但一直期待著能夠恢復她原來的工作。她也曾想到別的地方應聘當個會計,但是沒有人敢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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