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死刑犯的遺言

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看守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魔窟之一。這裡曾經關押過眾多法輪功學員,但法輪功學員在這裡也救度了許多生命。

2000年,這個看守所曾關押著一名元寶山西露天的女殺人犯,關押期間被法輪功學員堅持真理、大忍大善的精神所感化,在看守所裡與法輪功學員一起學法煉功。她痛恨自己沒有早得法,說:「如果早得法,我會承受住丈夫對我的折磨,我不會去殺他的。」她與法輪功學員朝夕相處結下了緣,明白了人活著是為了得大法,明白了善惡有報的天理,明白了許許多多的道理。

臨刑前有人哭了,她說:「你們不要哭,今生我犯下殺生之罪,我必須償還。但我的真正生命已得大法,你們說我會死嗎?我會有機緣來生修法輪大法,你們多保重。」

執行的那一天,她收拾的干乾淨淨,穿上法輪功學員送給她的新衣服,很平靜的走出了囚室。親眼目睹的警察說:「其他殺人犯被執行時都很絕望,很恐懼,而她的那種平靜,讓我真感到法輪大法的力量。她從囚室到刑場,一直背誦著什麼,問她背什麼,她說在背法。」

法輪大法可以使犯下大錯的人回歸正路,法輪大法可以使人的道德回升。如果人人心中有法,誰能犯罪?請眾生珍惜機緣吧。


(大陸投書)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