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補牢? 中國衛生部遏止非法器官買賣

為了舒緩器官需求的矛盾,同時有效遏止非法器官買賣,中國衛生部日前組織了《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明訂人體器官不得買賣,也要求移植器官需經捐贈者書面同意,並且嚴格要求院方必須有相關專業診療技術、人員與設備,才能進行移植手術,新措施預計將於7月1日施行。

為了使捐贈者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貢獻自己器官,及有需要移植的病患能心安理得接受,同時解決舒緩器官需求矛盾與遏止不法買賣器官的事件發生,中國衛生部發布了《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共5章47條,其中包括診療科目登記、臨床應用管理、監督管理和附則。

中新網報導,此項新規定指出,從事器官移植專業診療科目的醫療機構,院內必須具有人體器官移植技術的臨床應用能力,而執行的醫師、專業技術人員與設備皆要符合技術規範與管理制度,同時院方也必須有倫理委員會。

規定載明,自7月1日開始不得買賣人體器官;病患需要移植器官,必須到登記器官移植專業診療科目的醫療機構進行手術,並經過倫理委員會討論器官來源與合法性,讓有移植臨床應用能力的醫師操刀。

值得注意的是,已取得器官移植專業診療科目登記的醫療機構,如果患者平均長期存活率無法達到要求與目標,將撤銷醫療機構施行器官移植手術的資格;而捐贈者有權在器官移植前拒絕捐贈器官;醫療機構也要注意將手術的風險,術後醫療告知病患與家屬簽署知情同意書。

衛生部強調,目前已準備訪視取得器官移植專業診療科目的醫療機構,一旦查獲不法將吊銷醫療機構對器官移植的資格,相關人員也會依情節輕重處以行政處分。

衛生部沒有提及蘇家屯摘取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事件。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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