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未開啟的信封 河北交通廳集體腐敗內幕
河北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原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張全有期徒刑14年,這起發生在河北官場的腐敗「窩案」隨之塵埃落定對原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張全一家來說,2005年的春節,是個難過的年關。一進臘月,張全手下的幾個處長都「進」去了,先是原省交通廳道路開發中心滄黃籌建處處長王運芳、副處長劉聚倉。隨後是和他關係非常密切的原交通廳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辦公室(簡稱「項目辦」)主任宋敬信。
更重要的是,張全在北京工作的兒子張翼鵬也因涉及受賄案件,而被辦案人員帶走,連他這個當副廳長的爸爸都不知道兒子被關在哪兒。
2005年2月5日,正是臘月二十七,再有兩天就過年了。就在這天,張全被紀委的人帶到石家莊市一家招待所內,辦案人員向他出示了「雙規」手續。
2005年2月6日,張全因涉嫌受賄罪被河北衡水市檢察院刑事拘留,12天後又被批准逮捕。
突破口王運芳
在張全的同事看來,他為人一向謹慎,不是那種「要錢不要命」的人。張全出事,交通廳內的一些人至今仍然感到意外。
張全是唐山遷安人,畢業於河北省交通管理學校,在交通廳屬於業務型幹部,1990年任省交通廳高速管理局副局長、局長,1998年升為交通廳副廳長。
張全的問題出在「衡小線」工程上。「衡小線」是石黃高速路衡水支線項目。原省交通廳道路開發中心滄黃籌建處處長王運芳曾是這個項目的負責人。因在建橋樑過程中出現的一起責任事故,王運芳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
在被拘留期間,王運芳供述了他在任石黃高速公路管理處副處長,主管「衡小線」項目時受賄11萬元的事實。其中一筆6萬元的受賄款,讓辦案人員嗅到了更大的腐敗案線索。這6萬元是一個姓陳的瀝青供應商送給他的,一是為了感謝王運芳幫助他促成工程承包,另外也是為了催要工程款。
陳某多年在河北省道路工程行當內混跡,號稱是河北交通「活地圖」,在河北交通這個圈子裡,人脈豐厚。雖然他在石家莊有自己的公司,但在給「衡小線」做瀝青供應商時,卻是打著石家莊某公路材料有限公司的名義。經過調查證實,這個公司有幾個股東,其中就有時任省交通廳主管工程副廳長張全的家人。
調查人員發現,「衡小線」使用的這種瀝青是全省公路首次使用,因為獨家經營,每噸購入價高出一般瀝青2000多元,接近1倍。辦案人員懷疑這裡面有問題。
辦案人員隨即對陳某展開調查和審訊,有關河北公路工程的大小貓膩自此幾乎全部暴露出來。經過河北省領導批准,2004年12月9日,河北省紀檢委查處有關交通廳腐敗案的「12.9」專案組正式成立。張全為首的交通廳腐敗「窩案」開始浮出水面。
5個未開啟的信封
專案組對宋敬信的調查,使案情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宋是交通廳「項目辦」主任,和張全關係非常密切,他所處的位置在交通廳內非常重要,每年經他手批出的項目資金都在億計以上。
2005年春節前,當辦案人員準備對宋敬信採取強制措施時,他剛從北京辦事回來。
為了不給他單位的人造成太大影響,辦案人員在向宋敬信亮明身份後,讓他帶上包,裝成要出差的樣子,領他上了一輛桑塔納車。
上車後,在調查人員對其人身的搜查中, 5個沒打開的信封就被搜了出來,每個信封上都寫著宋敬信的名字,裡面裝著一張卡。事後查明,5張卡都是別人送的,最少的金額都在一萬以上,因為快過年了,送的人比較多,宋都來不及打開。而其中一張,就是他被抓前5分鐘別人剛在他辦公室給他的。同時在宋敬信身上搜出了其自己的一張銀行卡,內存40多萬人民幣。
2005年1月26日,宋敬信被刑事拘留,2月3日被檢察院批准逮捕。根據宋敬信的交代,早已進入專案組視線的張全兒子張翼鵬,也隨即被專案組控制。
20萬受賄款露破綻
1998年,在張全任交通廳副廳長後,宋敬信接任了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長兼交通廳「項目辦」主任。以往關係密切的倆人,在這之後聯繫就變得更為緊密。
2003年,「項目辦」主持的「青銀高速」河北段項目開工,北京一家大公司的河北分公司經理陳某找到宋敬信,希望宋能幫助他們承攬工程,為此,陳某先後送給宋敬信50萬元。
張全是主管高速工程的副廳長,陳某自然也想到給張全送點好處。2003年春節前,他們給張全打電話以「過年」為由,想去家裡拜訪。而張全則選擇了避而不見。
「那就讓他兒子來拿。」聽說此事後,宋敬信向陳某建議。隨後,宋將張翼鵬約到了河北賓館。
那天下午,在河北賓館門前,當著陳某及陳某的副手王某的面,宋敬信將一個白色的手提袋交給了張翼鵬。張翼鵬把袋子拿回去給了張全,張全打開一看,裡面是兩大捆百元鈔票,每捆10萬,共20萬。一會兒妻子張蘭英下班回來,張全把手提袋交給了她,張蘭英隨手就放到臥室的櫃子裡。
就這20萬,讓張全在辦案人員面前徹底繳了械,張全不得不交代受賄這20萬及另外多起受賄事實。在他任交通廳副廳長期間,逢年過節或開會時,下面的人數千數萬地給他送錢,是經常的事。而他的習慣是,把所有的錢都交給他妻子張蘭英保管。
最後防線張蘭英
張全的妻子張蘭英在河北省交通規劃設計院工作,她是「12.9」專案組遇到最難對付的一個。
專案組對張蘭英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已是2004年春節以後了。這之前,她的兒子、丈夫已被關押多日。專案組推測,她家的贓款贓物、受賄的證據該銷毀的已經銷毀,能轉移的也已經都轉移了。
面對審問,張蘭英表現很強硬,實質問題都矢口否認,只是在辦案人員掌握的一些受賄事實上,面對確鑿證據,她才不得不配合一下。相應的,辦案人員在她家搜了幾次,沒有發現任何贓款或贓物。專案組認為,他們的突破口,就是必須撬開張蘭英的嘴。
「按正常收入,你們家也應該有存款吧?」
「有,但裝修房子時,存摺丟了。」
「存摺丟了,密碼又不丟,那錢轉移到哪了?」
「存摺丟了,密碼忘了,就找不著了。」
趁著張蘭英全部精力都在存摺上。辦案人員突然問了一句,「那你家的首飾呢?」面對突然提問,張蘭英傻了。
原來,她把金鐲子類的東西都掰折了或抻直了,用牛皮紙包成兩個卷兒,再用不干膠裹好,裝修家裡房子時,封到了牆裙裡。共有20多個戒指、20多條金項鏈,還有兩個用首飾化成的金疙瘩和幾張存摺。
另外,張蘭英轉移贓款還有自己的高招。她都是借別人的身份證辦理存款。許多戶主都不知道自己在銀行裡存著這麼一筆受賄款。
2006年1月,河北景縣法院認定張全受賄178.8萬元人民幣、1000美金,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認定張蘭英受賄105 萬元人民幣、美金1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追繳其贓款13萬餘元,凍結其存款206700元。
對張全的兒子張翼鵬,檢察機關也已提起公訴。
一個中標工程的行賄受賄線路圖
把守要害部門的領導串聯合謀,招、投標缺乏監管以及對政府部門的監督缺位,為集體腐敗創造了條件
為解決全省高速公路的聯網及一卡收費問題,5年前,河北省交通廳準備上一個工程----全省機電收費聯網工程,總投資8700萬元。
為此,交通廳成立了領導小組,負責全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工作建設,時任副廳長的張全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是李玉華,為交通廳公路局副局長。
與動輒上億的公路工程標段相比,機電收費聯網工程並不算大,但圍繞這個工程的競爭卻和其他工程一樣,激烈而無聲。
謀劃
2001年4月11日,河北省交通廳召開會議,研究全省高速公路的聯網及一卡收費問題,會議由主管公路建設的張全主持。2002年,按照計畫,全省機電收費聯網工程確定在當年度開始招標。交通廳高速公路管理局通訊中心主任張繼東,開始暗示自己在北京的朋友黨某、秦某前來投標。
據辦案記錄記載,張繼東對黨某說,只要你們找一個好隊伍,投標的價格複合評標的排在前三位就能成。張直接提出,這樣的工程,河北的一家公司答應給他4個點好處,即合同總價的4%。黨某算了算,工程下來最少有13%的利潤,隨即表示,他們願意出5個點。
在交通廳,張繼東只是個小人物,也不是通信局的人,實際上無法左右交通廳通信局的招標工作,他敢獅子大張口要5個點的回扣,除了公路局、通信局有不錯的關係外,他還有一個重要關係可用,那就是張全的兒子張翼鵬。
機電聯網在程序上採用複合標,秦某、黨某為了中標,就找到另兩家合作夥伴----中鐵電氣化局有限公司和瀋陽東軟軟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中鐵聯合體的形式參與競標。黨某、秦某只是上述兩家公司的產品供應商,他們在聯合體所出的整個8700萬的投標總價中,只佔有1000多萬。但他們卻能受兩家公司委託,全權運作整個投標活動。
經過一系列的準備、溝通,中鐵聯合體和9家公司一起通過資質預審。2002年10月開標結果出來,卻很不理想。此次招標沒有標的,初評時,去掉一家最高的和最低的,然後取剩下的幾家的平均值的95%,誰最接近這個,誰就是第一。
河北泛安公司排名第一,中鐵聯合體只排第二,比泛安高出350萬。這意味著,他們的聯合體很可能被淘汰出局。
黨某、秦某再次找到張翼鵬幫忙,不久,他們就開車帶張翼鵬來找張全。
當時張全出門未歸,他們就在石家莊等,直到張全回來。張翼鵬第一次在家裡把他們介紹給父母,張全夫婦對兒子領來的兩位客人顯得非常熱情。
從張全家出來,黨某、秦某和張翼鵬連夜趕回北京。黨某仍感覺不塌實:這麼大的單子說來就來,說飛就飛,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黨某覺得還應在張全身上加加碼。他和秦某商議之後,決定讓張翼鵬再催催,不行的話,在原來的基礎上再單獨給他本人50萬。
於是,在定標前一天,兩人又約張翼鵬在北京天倫王朝酒店見面,許諾事成這50萬馬上一次付清。當著他們的面,張翼鵬就給家裡打電話,說一定要幫忙讓中鐵中標。當時是張母張蘭英接的電話。沒過幾天,中鐵中了標。
一句話的事兒
按慣例,如果不是有特殊原因,初標第一一般情況下都能中標。要讓中鐵中標,並且標的還比對方高350萬,必須有充分的理由。
其實早在開標之初,通信局該項目負責人向張全匯報了工作情況時,張全很隨意地說了一句:「中鐵的事,你給運作一下。」運作其實就是在評標委員會評標時,提高中鐵聯合體的技術分。
當時評標委員會從外省聘請了4個專家,本省專家2個,業主專家3個,只評技術分,就是通過對公司的業務、財務、具體方案的描述,綜合打分。打分是公開的,每人在評分表上要簽字。
因為在初評時,中鐵聯合體的技術分就高,到專家評時,如果沒有特別重大的事情,一般情況下專家評標時都會按業主的初評意見評標,不會改變業主的初評意見,所以中鐵最後中標最初就在張全的意料之中。
按照承諾,中鐵中標,合同一簽,黨某就應馬上給張翼鵬兌現。但趕上「非典」,工程遲遲未開,在這之後工程開工,10%的預付款也進入了中鐵聯合體的賬戶。隨後秦某就給了張翼鵬50萬元現金。 50萬花完了,張翼鵬又找秦某借錢。此次秦某又給了他20萬元。此後,張又陸陸續續從秦某那裡要了 30萬(包括16萬的股金)。
2004年5月,張全到北京出差,張翼鵬幫其父訂了房間。他把北京方面已給了他100萬的事告訴了他父親。「先給了我50萬,後來過了一段時間,又給了我50萬,並說有20萬是給你的。」
後來張全在交代這事時,回憶說:「在全省機電收費聯網中,我也曾幾次和我的兒子講,不要參與收人家的回扣,他也答應過我。但到2004 年,我發現他和秦等人去過幾次瀋陽,開支也比以前大。我覺得他收了人家的回扣,估計近100萬,我也沒進一步干預追問,也就默認了。」
合同變更
100萬的回扣給清了,但秦某他們也知道,光靠中標沒有多大利潤,要想得更大的利潤,還要通過以後的合同變更。在這個項目上,合同上訂的是使用美國「思科」產品,他們想換成華為的產品,因為黨某就是華為的代理商。
為此,他們多方打探嘗試,都行不通。通信局的人一直強烈反對:「誰都知道合同變更裡的貓膩,我給你變更了,我怎麼向上級交代?」 黨某又找到張翼鵬,希望其父出面,辦成後,還給他50萬。
張翼鵬於是又給家裡打電話,張蘭英先答覆他,過兩天和公路局的李玉華出國的時候,問他能不能辦,並建議黨某先去找找李玉華。黨某見到李玉華,送了他2000元的美金,李推辭一下就收下了。
隨後,張全也出面了。一天,他叫上通信局的負責人一起吃晚飯,飯後倆人走在前面,下樓的時候,張全跟他說,「華為公司的產品不錯,你考慮考慮用他們的吧。」事成後,黨某分三次又給了張翼鵬50萬。
錢越多越燙手
看到大家都得了不少好處,牽線搭橋的張繼東坐不住了。黨某曾答應事成之後要給他5個點的好處,差不多400萬,也該兌現了。但張繼東不想直接拿錢。他想了一個洗錢的辦法。
他的一個同學搞計算機安裝工程,讓他幫著攬活,他就把同學介紹給了黨某,意思讓黨某把一些工程包給同學,把原來許諾的好處以多支付工程費的形式逐步兌現出來,減少受賄風險。黨某明白他的意思後,就和他同學簽了98萬元的工程合同,並把錢打了進去。
後來張繼東一瞭解,合同是假的,對方就是想直接給錢,他覺得做假合同套錢風險太大,和直接給錢沒什麼區別,2004年的春節後,和同學一商量,他就把錢退回去了。過了半年,他們又開始再次協商兌現好處費的問題。
這次,對方安排張繼東哥哥的建築工程公司去遼寧的一個工地承包工程,並簽了200萬的合同,先預付了100萬。但他們去遼寧後發現他們的合同已有施工隊在幹活,又是個假合同。張繼東還是不敢這樣套錢,於是,又把100萬預付款退了回去。這樣一來二去,直到張全出事了,這5個點的好處費也沒到位。
2005年8月17日,河北省饒陽縣法院以行賄罪對張繼東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期執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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