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美國報導,美國國會所通過的「真實身份證」(Real ID Act)法案預計2008年的五月開始生效。這項法案規定申請駕照的人,必須證明自己是美國的合法居民或是合法居留。
東自緬因州、西至加州的政府官員都擔心,沒有足夠的科技、員工、或經費來完成此新法案的要求。據美國國土安全部的發言人易耿[Jarret Egan]說,全美國有駕照開車的人數大約兩億四千萬,另有一千兩百萬人持有身份證。
「真實身份證」法案,設立了如何申請駕照及身份證,和駕照與身份證過期,申請換照的規則。各州的居民如果不遵守規則,那麼許多地方都不能去,如乘飛機、進入聯邦法院。自從9-11以後,許多州已經開始加強審查申請人的身份。
全美仍然還有十個州,無需申請人證明自己是合法居民。以前申請人只要有出生證和一個或兩個有照片的身份證明,就能申請到駕照了。可是在「真實身份證」法案的規定之下則不行,申請人必須要有社安號碼,如果沒有就需說明原因。另外還需要一些文件,文件上要包括姓名、地址、出生日期等等的資料。為了查證這些資料的真偽及防止假駕照的出現,各州政府必定要作些新措施。
政府工作人員將會碰到一些難題,例如有的人的出生地名已不存在,如東德,再有當政府去查證時,如何防止私人資料被竊盜。還有經費的問題。
國會已經為此劃撥四千萬美元。肯塔基和紐罕布歇爾兩州已得到三百萬美元去試驗執行此法案。地方政府官員預測實行此法案將會花去成千上千萬美元。
州政府執行此法案的顧慮還包括下列問題:加州參議員馬洽都[Michael Machado]說,加州須增加10%、約五百名工作人員,申請費用不只加倍,另外要停止以郵寄方式換領駕照服務。緬茵州一向以駕照申請費來修橋鋪路,如今公路基金的費用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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