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設置的十大消費陷阱 您可曾中招?

廣州市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公布了2005年度的十大消費申訴。在去年的大量電話投訴與舉報,以及在處理申訴和打擊經濟違法行為的同時,指揮中心發現經營者設置了一些五花八門的陷阱,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並正式對外公布。

  「簡訊」陷阱

  隨著通信網路和用戶的全民化,通信行業的簡訊陷阱愈演愈烈。主要是部分通信服務運營商利用簡訊對手機用戶設置陷阱,收取夢網或簡訊套餐等費用。固定電話和小靈通也存在著被亂收取信息費的現象。此外,消費者的手機莫名其妙地被定制簡訊服務收費、本人不知情時被他人惡作劇註冊、機主飽受「垃圾」簡訊的騷擾卻又無可奈何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餐飲」陷阱

  有不少飯店餐館在促銷廣告中宣稱節日期間一律打五折或八折不等,但消費者結賬時才發現並非按全單打折計費,理由是海鮮、酒水均不參加活動。此外,餐館在送上餐巾紙、飯前小食時一般不會告知消費者要收費,一些不知情的顧客尤其是外地消費者誤以為屬免費享用而欣然接受,結賬時才發現需付費。

  「燃氣」陷阱

  主要是一些地下燃氣站假冒知名燃氣公司之名,通過派發傳單低價吸引消費者前來加氣,以摻雜使假、短斤缺兩等手段牟利。這種現像在燃氣價格上漲、供不應求時尤為猖獗。

  「郵購」陷阱

  主要是部分不法商家在報刊雜誌上刊登虛假廣告,引誘異地消費者通過郵局或銀行賬號匯款,低價購買手機、照相機、手提電腦等高檔商品,但消費者匯款後根本收不到貨品或者收到的貨品貨不對板。工商部門調查處理時往往發現商家所宣稱的地址並不存在所謂的郵購公司或根本就不存在該地址。

  「返券」陷阱

  每逢節假日商家紛紛以「買滿100送50」、「買滿200返80」現金券等形式開展促銷活動,但當消費者拿到購物券後,才發現使用現金券有「單件商品消費滿200元才可使用一張」、「只限服裝、皮具櫃臺使用」等諸多限制條件,有的商場甚至大部分櫃臺均不參加返券活動。

  「免費」陷阱

  商家一般在街頭巷尾派發免費拍藝術照、免費美容等宣傳單張,但所謂「免費」並非全免,也並非無條件。如免費照相,消費者的妝化到一半時會被告知粉底和假睫毛需付費,價格一般是幾十元,如果不用則會影響相片效果。又如免費美容,往往是消費者臉上被塗滿潔面產品時,商家才告知所用材料需付費,且極力推銷自己的產品,消費者若不購買幾件則難以脫身。

  「贈品」陷阱

  主要是部分商家以贈品為誘餌開展促銷活動,而這些贈品大多魚目混珠,有的是倉庫積壓品,有的是劣質品、冒牌產品、「三無」產品,有的甚至是過期變質食品。消費者使用這些贈品時,往往因質量問題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得不償失。

  「中介」陷阱

  主要是房屋中介隱瞞真實信息售房、騙取定金;婚姻中介利用「婚托」騙取應徵人員錢財和欺騙感情;職業中介發布虛假招聘信息、騙取定金或亂收中介費。

  「明星」陷阱

  不法商家一般以「文化傳播公司」為名,利用推薦品牌形象代表、模特演員等為幌子,以提供拍廣告機會或介紹進入模特行業等為誘餌,與其簽訂為期一年或兩年的合同,騙取報名費、簽約費和形象推廣費等。合同期內該公司則以「暫時無廣告機會」為由推搪,待合同期滿就攜款潛逃,不知去向。

  「維修」陷阱

  主要是一些家電維修點在廣告宣傳單張中虛假宣傳,誇大其規模和資質,而自身的維修技術卻不過關;或在維修過程中虛列修理項目亂收費、使用偽劣零配件或偷換原材料、原配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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