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家屯事件,其實你只要認識幾個醫生,平時跟他們聊過天,你就不會說不相信這件事。在中國有許多醫生都知道,活體取器官的事例很多很多,可以說活體取器官在中國是一種常規操作,並沒有人把這當作是什麼嚴重的事情。這是在中共統治下,社會整體道德喪失的結果。大家知道,西方的醫生在學醫前必須宣誓:尊重一切生命。但是在中國是沒有這個東西的,那裡只有純技術的問題,只要醫生技術上行,他就可以做任何事;而在西方,它是一個人道的問題。
至於像蘇家屯這樣把許多人弄到一起來進行器官移植,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相信有相當高一級的政府介入,不然很難進行下去。在中國可以對一大群人不講法律,打死白打死,打死不追究凶犯,這樣發展到最後一定會走到這一步。所以這種事發生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一點也不奇怪。
另外,器官移植這是一個高利潤的行業,很多人會從中得益,而且還不冒風險,因為他們都知道,打死法輪功學員他們不要負責。再有,他們這樣做符合了上面的「肉體上消滅」的指示,因此還可以得到表彰。所以,從這幾個角度上看,他們一定會去做的,而且一定有相當高層的中共官員在後面支持。支持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政治上的因素,一個是經濟上的因素,所以他們一定會去做。
在西方有沒有這樣的活體取器官?如果是有人願意捐獻的是有。例如,他想捐獻一個腎去救他的親人,那當然是活的了。但在中國,他們從犯人或法輪功學員身上取器官就不存在主動願意的問題,這已經不是偷器官、搶器官的問題,而直接就是謀殺。
在中國槍斃犯人時經常不把他打死,醫院的車子就等在旁邊,馬上就去取臟器,而此時這個人還是活著的。這種事情作證的人太多了。上次勞改基金會在美國國會聽證時,第一軍醫大學的軍醫出來作證。因為這種事情知道的人太多了,他保不了密,例如醫生、助手、護士、麻醉師、駕駛員等,而這些人也不認為這個事有什麼大了不起,所以就到外面說,所以很多人都知道。
中共說,這些器官是死刑犯願意捐獻的。其實,在中國,一旦判了死刑,就手銬腳鐐的銬在死刑床上,大小便也不下來,犯人也被折磨得差不多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犯人簽字捐獻就可以放下來。實際上,按照國際標準,這根本就不能算是自願捐獻。
在民主國家,這種手術就難以發生了,因為他需要很多人的參與才能做,誰能保證不泄漏出去?一旦被發現,不但醫生自己完蛋,甚至那個醫院也跟著完蛋,誰敢做?要做這樣的事情,它必須得有一個環境,首先道德要淪喪,再有就是有一套自上而下的獨裁體制才行,也只有像中共這樣的獨裁政權才能做到這一點。而在有人性的國家,人們肯定會拒絕,肯定要把它曝光出來。而中共做起來得心應手,技術上不成問題,又沒有道義上的譴責,又沒有法律上的麻煩,還有金錢上的好處。一個腎在中國可以賣到10萬元左右。所以種種因素,決定中共會這麼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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