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佩明於2001年5月11日參加黑龍江省雞西市心得交流會時,被警察非法綁架,當場被毒打。後被劫持到雞西市公安局雞冠分局,從5月11日至13日30多個小時一直被綁在老虎凳上,警察拳擊程的兩腮;用雙手摳程大腿根;用攥拳突出的中指,從兩肋一直搓到腋下,使程一度虛脫;警察給程戴上鋼盔,用鐵錘猛砸鋼盔,程因而昏厥;警察還反覆用火燒,用竹籤釘入程的指甲。
5 月13日,警察把程劫持到雞西市第一看守所,戴40多斤的手銬腳鐐,程絕食抗議。看守所副所長張義強迫程吃飯並下跪,被拒絕後扒光程的衣服,電擊其嘴、小便等敏感部位,直到電棍沒電。後把腳鐐換成六十多斤的,強製程戴了24晝夜。 警察叫犯人把程拉到鐵窗前上身扒光衣服,拎起4、5斤重的大貓扔到程身上,貓爪子立即抓進程的肉裡,鮮血淋漓。
2002年元月,雞冠區偽法院非法判處程佩明8年徒刑。2002年4月10日至2004年7月1日,程被轉至哈爾濱監獄集訓隊,戴60斤的鐵鐐,手銬還鎖在地環上。警察利用犯人張曉鋒、倪傑等對程人身侵犯、暴力攻擊。程絕食抗議,警察和犯人用長毛巾勒住程的嘴,用手指彈眼珠,雙拳猛擊兩耳,用手捏睪丸,摳後脊樑骨縫,用腳踢頭,用力摳鎖骨,踢兩側軟肋,掰手指等折磨程 。2004年5月程正式提出控告集訓隊警察。
2004年7月1日,程被劫持到大慶監獄,出現肺結核吐血。後被送往醫院搶救。開胸手術後第9天,一尺二寸長的的刀口尚未拆線,監獄不通知家屬,將程劫持回監獄,並不讓家屬探望。為此2004年11月26日,程的父母、姐妹、妻子、妻子抱著孩子,舉著程受酷刑後的照片,打著「還我親人程佩明」的橫幅,前去市政府找市長討還公道。大慶市長下令對程及其所有親人,包括孩子都抓捕關押。
2006年3月3日凌晨,程因生命垂危在龍南醫院搶救時,經過17天絕食抗爭,從醫院走脫。大慶監獄極為恐慌,立刻報告大慶市610。
大慶監獄副監獄長王英傑指使獄政科副科長田喜峰通過黑社會的渠道瞭解消息,但黑社會回應說:我們從來不與法輪功交往。警察還竊聽與程有關的電話、手機,並因此非法抄家。大慶地區各大小醫院都被搜查過一遍,出市的各個路口24小時受到盤查,還到程的老家雞西搜查,派多人到北京堵截。大慶警方發布了慶獄通01號通緝令,懸賞3萬至5萬元。目前大慶市公安、國安、武警、獄警全部出動,正強力抓捕程以防其酷刑手段曝光。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五年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