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五功臣"厲建中被判無期(組圖)

昨天上午,被稱為「五功臣」的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航天一院)第八任原院長厲建中,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判處無期徒刑。該院原財務部結算中心主任張玲英被以同樣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0年。

  厲建中所在的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是中國最大的火箭研製基地。

厲建中在任期間,曾組織領導院內技術人員研製成功長征系列運載火箭,其中長征二號F運載火箭於1999年11月20日首飛成功,將「神舟」號試驗飛船準確送入預定軌道。他因此被媒體稱為「神五功臣」。法院查明,厲建中貪污、受賄300多萬元,同時還與張玲英共同犯罪,二人挪用公款的數額達1億多元。

  曾向「神五功臣」厲建中行賄的北京銀事達諮詢公司總經理瀋俊林,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和行賄罪判處刑期20年。1996年3月,瀋俊林夥同厲建中和財務部結算中心主任張玲英,挪用研究院的4000萬元公款,用於個人盈利活動。1996年11月到1997年4月,瀋俊林夥同厲建中和張玲英,將研究院1.2億余元轉入瀋俊林的個人賬戶,用於瀋俊林個人炒股盈利(以上兩筆款項,案發前已歸還)。此後,瀋俊林在得知厲建中女兒將出國留學和張玲英要出境旅遊的消息後,為了表示感謝,分別向厲、張兩人行賄2萬美元和2萬元港幣。

  2005年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現場,68歲的厲建中---這位昔日的航天功臣站在被告席上痛哭流涕

1999年,厲建中主持重組火箭股份,並出任董事長。2004年卸任其在火箭股份所有職務,同年4月被「雙規」。

萬通新世界廣場B座1712室,北京盈投科技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玻璃門緊閉著。該公司一筆2億元的貸款由火箭股份提供擔保。

  在2005年10月17日至18日開庭時,厲建中承認自己有受賄行為,但對於被指控的部分貪污行為,他認為是受賄。他同時向法庭提出自己是有專業技術的人,還可以為國家做貢獻,希望得到寬大處理。

  此外,他還向偵查機關供述了兩起挪用公款事實的原因。厲建中稱,當時是瀋俊林提出海南公司成立後讓他做董事長,他才同意借給瀋4000萬元,「是上市公司董事長這種名望的誘惑和年薪二三十萬元的利益誘惑,使我忽視了道義和法律的界限」。因此,厲建中決定「借款」,並且「為了不讓別人認為他花4000萬元買來董事長」,他要求對外宣布錢是瀋俊林投資的。

  厲建中還稱,1996年8月10日,張玲英告訴他,借給瀋俊林的4000萬元目前還不了,而且瀋俊林還想再借一億多元炒股,賺了錢後可以分一部分給航天一院。厲建中說,為了讓瀋俊林補上4000萬元的窟窿,他決定再次「借款」。在後來瀋俊林炒股被套住、無法還款時,厲、張二人還想辦法幫忙挪錢平賬。

(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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