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金燕:寫給女人們-再去公安局(組圖)

寫給女人們

下午茶歇的時候,看了《人權》(中國人權研究會主辦)2006年第一期。上面登載了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路易斯.阿博爾的專訪。路易斯.阿博爾在2005 年8月29日至9月2日訪華期間,胡佳被house arrest 和「失蹤」了十多天--那時我們在政府登記結婚剛剛一個月。那麼可笑,人權高專來訪,我的老公就必須消失在可能發出聲音的地方,難道這個瘦小的男人胡佳這麼可怕?

路易斯.阿博爾在接受採訪時,敦促中國進一步考慮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至今中國批准了7個核心人權國際公約中的5個,分別是:《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國際公約》、《禁止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和《兒童權利公約》。

說這些幹什麼呢!我想給要嫁給Human Rights Defenders以及正直、善良、敢說話的男人的女人們提個醒,僅此而已。

如果決定嫁給這些男人,那麼注意了,我們和我們的下一代有可能遭受:軟禁和非法拘禁、切斷電話線和網路、暴力襲擊、經濟壓制帶來的失業和貧困、輿論經濟和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孤立、伴有驚嚇和恐懼以及沒有安全感等症狀的心理疾病。

如果你的老公正處於上述情況之一,妻子和母親:除了哭泣和等待,我們還可以做什麼?

1. 學習法律和人權基本知識,給所有可能給予建議的律師和專家打電話諮詢;
2. 每日認真忠實地記錄發生在身邊的一切事情,包括瑣事;
3. 每天把記錄下來的情況向政府相關部門、媒體、非政府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國際機構尤其是聯合國機構、各國大使館匯報反映;
4. 孜孜不倦地走法律程序:向派出所報案=〉如果派出所不作為=〉向公安局分局紀委督察部門或者信訪部門反映情況=〉如果仍然沒有消息=〉向上級公安機關反映情況=〉如果再不作為=〉向國家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信訪部門反映情況;
5. 到了一定的時候,也可以聘請律師打官司,告誰看具體情況,從地方法院到中級法院到高級法院,一級一級往上爬。
6. 努力學習英語,因為沒有用英語表達的事情,世界上有相當一大部分的人不知道它發生過;

中國有句話,叫盡人事而聽天命,如果這些方法嘗試遍了還是沒有結果,那麼我們一起守活寡吧。

寫這些文字的時候,我心裏想著陳光誠的妻子。到現在我還不知道她的名字,只是聽說她曾經是大學裡的老師,又聽說她和她的丈夫還有她的孩子被軟禁的時候(當然,現在也在軟禁),她有一次要外出烙餅(就是做飯),硬生生地被看守的人捉住手和腳拖回家,她的背在地上一直拖著。當時她還只是個剛剛成為母親的女人。到現在我一想到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就忍不住眼裡的淚花。我真恨不得馬上飛過去,替她抱一抱孩子,為她烙一張麵餅。

寫這些文字的時候,收到愛滋病村L發來的msn信息,她被軟禁了!L是生孩子的時候輸血感染了愛滋病,當地還有幾十名母親和她一樣生孩子的時候輸血感染了愛滋病。L為了紀念自己愛滋病死去的大女兒,為了讓感染愛滋病的小女兒能活得更長久,為了其他失去母親的愛滋病孤兒,成立了「康樂家」,為當地的農民提供愛滋病治療和關懷方面的幫助。她原計畫今天和明天組織輸血感染愛滋病的農民到她家裡學習新出臺的《愛滋病防治條例》,可是--她在信息裡說: 「2月29日晚上11點30分的時候,衛生局的局長給我打電話,問我是否在家,給我打了2次,過了10分鐘,有人敲我家的門,說L***在家沒有。3月1 日下午我郵政局給我打電話,問我是否在家,今天上午10點的時候在我家門口停了一輛沒有牌號的車,到了下午1點的時候,有來了一輛警車,我一出去他們都跟去,後來我還是在家,要不在路上被他們帶走,誰也不知道。」

寫這些文字的時候,媽媽打電話來,說國保楊春滔的電話通了,不過接電話的人說這不是楊春滔的電話。通過這個號碼:13331103976,我不知道何楊春滔說過幾次話了!

女人們:看緊了你們的老公和你們的小家,好好地和我們一起學習,萬一有一天,他們奔著你的老公而去,不要光哭泣。

今天是3月2日,2006年1月2日是我們的結婚慶祝party。

再去公安局

上午又去了中倉派出所,還是同一個警員接待的。問人口失蹤查到什麼程度了,他問我是誰,我說了他還是想不起來,一提到胡佳的名字,他馬上說:這不歸我管,我只管登記,一有消息我會通知你們。我要求見領導,他告訴我辦公室,我找了三層樓整層的辦公室,沒有人接待我!我很生氣:這派出所不是明顯的 「不作為」嗎?又回去和那個警員說,他煩了,說這件事情跟他沒關係,讓我找派出所副所長葉偉民,警號:047722。聲稱葉偉民負責此事。我找不到他,毫無辦法。中倉派出所的電話號碼:010-69552619。

不甘心,又去了通州區公安分局。上一次來這裡,信訪辦不接待,要我去找紀委督察。今天在大門口保安攔住我,我說要去紀委督察辦公室,保安問我找誰,我說不找誰,就來辦公室反映情況。保安打了電話後答覆我:你先到信訪辦,如果要去紀委督察辦公室,信訪辦的人會安排。

我只好又去了信訪辦公室,他們還是不願意接待,讓我去紀委督察辦公室。我轉述了大門口保安的話語,上一次接待我的警員走出去了,一個女警員給了我一張表,讓我填寫。我填寫完了,他們讓我回家等消息,我問什麼時候有答覆,他們說這個他們也不清楚。

我在通州區公安分局信訪辦公室表格裡填了下面一段話:

「2006年2月16日早晨9:00-10:00之間,胡嘉在通州國保楊春滔等人嚴密監視軟禁的情況下失蹤。至今毫無消息,無人通知家屬胡嘉的去向。
家屬在事發後向中倉派出所報案失蹤,派出所至今無答覆。
要求:
1.派出所停止「不作為」,應馬上協助查找,可利用通訊手段(技術)如衛星定位等找出胡嘉所在。(胡嘉攜帶手機。)
2.國寶楊春滔等人出面解釋16日早晨發生事件的詳細經過。
3.若(胡嘉)為國保帶走,立即通知家屬,取走胡每日必需的藥物,並且出具法律手續,若無法律手續,立即放人。
4.若不是為國保帶走,馬上立案進行刑事偵查,尋找失蹤人口。」

仍然上不了email查看郵件,中午和媽媽一起吃午飯時,舅舅打電話來。他說BBC發了稿子,他們的觀察家發表意見說:國保的人不承認帶走了胡佳等失蹤人口,有一個很大的可能就是要third-degree。EXCRUCIATION!我一陣眩暈,舅舅的話隱隱約約:我們都要挺住!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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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楚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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