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星島日報報導,湖南省祁東縣人民法院昨日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涉嫌拐賣兒童的九名廣東、重慶、湖南籍的疑犯,以及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的原衡東縣福利院院長陳明,全部被判重刑。至於原衡陽縣光榮院院長賀雲目前在逃,警方正在對其進行全力追捕。
報導指出,去年十一月湖南省衡陽市公安機關破獲一宗福利機構跨省違法、違規收買被拐賣兒童的案件。衡陽市轄區內的衡南、衡陽、衡山、衡東、祁東、常寧六縣(市)民政局福利機構違反法律規定,從人販子手中收買被拐賣的嬰兒,事件在社會上造成極惡劣影響。
經調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以來,湖南省常寧市人段美林、段月能、段子林和重慶市大足縣人吳代超、吳代群(均有親戚關係)等人在廣東省吳川、湛江等地從人販子梁桂紅、吳觀德、劉志東等人手中購買嬰兒,然後帶回衡陽以每個嬰兒人民幣三千二百元至四千三百元不等的價格賣給衡南、衡陽等六縣市福利院。
上述民政福利機構的相關人員明知他們是嬰兒販子,仍從其手中收買嬰兒,並偽造棄嬰等證明材料為嬰兒取名、入戶,之後又以涉外送養、國內收養等形式獲取捐贈款。
去年衡陽市這些福利機構就從嬰兒販子手中違法、違規接收嬰兒共七十八名。目前,這些嬰兒的具體流向仍在進一步追查之中。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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