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警民暴力衝突逾三千起
一月二十五日,國務院批轉了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公安部《關於二OO五年全國(內地)城鎮、鄉村群體遊行、集會惰況匯總報告》。2月份動向雜誌披露該報告一些情況。報導說,全國城鎮、鄉村群體遊行、示威、集會活動九六四O八件,共八二O六OO人次。地方黨政、公安部門、武警部隊在調解事件中,和群體發生衝突,共二一七一件,造成六一O七人傷亡,直接經濟損失三二七億元,其中,城鎮四二七件,傷亡一七二四人,鄉村一七四四件,傷亡四三八三人。地方黨政幹部和公安武警,在衝突中,傷亡五一四O餘人。
另據公安部消息:去年發生警民衝突三千二百多件,實際傷亡人員近一萬人(僅河南、河北、山西、湖南、廣東,就發生大小警民衝突八百三十多件,傷亡近五千人。 。
另外,二OO五年,發生大規模(即指五千人或以上群體參加)群體遊行示威、集會事件一百八十二件。
報導說,二OO五年,在一千三百二十七個地級、縣級城市(地區),發生群體抗爭,有十二個省市較去年嚴重:遼寧省、河北省、山西省、湖南省、江西省、廣東省、安徽省、重慶市、河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山東省、江蘇省。
報導還說,群體抗爭事件有百分之九十二以上,是因為受到不公正、不合法的對待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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