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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居民可申請美國民護照?

 2006-02-22 19:3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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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臺灣是美國「列島區第一類未合併領土」理論的學者林志升、何瑞元,昨天上午拜訪「美國在臺協會(AIT)」,就臺灣人民可以申請美國國民護照(US National Passport)問題與美方官員進行討論,林志升說,AIT官員已經允諾將他所提出的法理主張文件轉交美國‧國務院。

因此,林志升、何瑞元主張:依《美國憲法》「第五條修正案」的規定,列島區居民可以申請美國國民護照(US National Passport),接受《美國憲法》「基本人權」保障,林志升將在三月二十九日帶領228位臺灣人民依《美國憲法》「第五條修正案」的規定向「美國在臺協會(AIT)」申請美國國民護照。

林志升的論點基礎是,〈美日太平洋戰爭〉以後,根據《舊金山和約》,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臺灣沒有《聯合國》託管的問題,更沒有依據《聯合國憲章》可以自己獨立的問題,因為臺灣的「領土主權」,戰前屬於日本,戰後由「主要佔領權國握有」,這雖只是「暫時狀態」,美國仍有責任與義務保障臺灣人民的「基本人權」。申請美國國民護照行動,將可加速促使美國政府承認臺灣在《美國憲法》的地位。

臺外交部: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 致力爭取更多國際生存空間指多元社會容許不同意見

「保護臺灣大聯盟」成員林志升、何瑞元等人,在提出「臺灣主權未定論」後,又將發動228位臺灣籍人士向「美國在臺協會(AIT)」申請美國國民護照,對此,外交部發言人呂慶龍除指出,美國如何看待臺灣有其立場,也強調,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外交部等單位會繼續致力爭取更多國家利益與國際生存空間。

林志升與何瑞元主張,〈美日太平洋戰爭〉以後,根據《舊金山和約》,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臺灣沒有《聯合國》託管問題,也沒有依據《聯合國憲章》可以自己獨立問題,臺灣的「領土主權」,在戰前屬於日本,戰後則由「主要佔領權國握有」,雖然這只是「暫時狀態」,在《美國憲法》下的地位是「美國列島區第一類」,因此,臺灣人民依美國法律,可向AIT申請美國國民護照。

對於林志升等人的說法,呂慶龍表示,這是一種看法,多元社會容許不同意見的表達。但他也指出,美國要怎樣看待臺灣問題有其立場,決定權在美國,但美國如何處理臺灣問題,與我國家安全利益有很大關係,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外交部等相關單位會繼續在國際場域,致力爭取更多國家利益,以及國際生存空間。

臺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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